開始報名日期: 2025年5月3日 01:00

截止日期: 2025年5月10日 08:00

活動網址: https://www.accupass.com/event/2502140033571429997138

標籤: 學習 說故事

一、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為鼓勵本市幼兒園至高中階段之學生開口說客語,特規劃辦理本比賽,以強化客家語言文化向下扎根和交流推廣。 二、為加強推動家庭成員講客,今年擴大辦理「幼兒親子組」,邀請桃竹竹苗縣市之公私立幼兒園踴躍參加,讓客語活力在家庭中深根茁壯。

壹、辦理目的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為鼓勵本市幼兒園至高中階段之學生開口說客語,特結合「教育部108課綱」的理念辦理此比賽,創造豐富多元的客語教學方式及發展環境,加強客家文化向下扎根和交流推廣。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三、共同辦理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四、協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客家總商會、桃園市家長會長協會、桃園市高中小學家長會長協會、國立中央大學

 

参、比賽報名資訊

一、參加對象:

(一)舉凡幼兒園至高中階段的學生,以各校為窗口統一報名。每位學生以參加1組比賽為限。

(二)一般學生組及幼兒親子組、客語情境式講古組報名組數若未達10人(隊),則改為表演賽,不排名,但核給每人(隊)500元等值禮券。

二、比賽組別及招收名額:

(一)一般講古類

1. 組別:

(1)國小低年級學生組(包括本市公私立小學一、二年級學生):以個人為限。    

(2)國小中年級學生組(包括本市公私立小學三、四年級學生):以個人為限。

(3)國小高年級學生組(包括本市公私立小學五、六年級學生):以個人為限。

(4)國中學生組(包括本市公私立國中七至九年級學生):以個人為限。

(5)高中學生組(包括就讀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且滿二十歲、五專前三年學生):以個人為限。

(6)幼兒親子組(包括就讀桃竹竹苗縣市之幼兒園學生至少1人及其親屬長輩至少1人):以團體為限,每隊2至5人。

2. 賽制:

(1)國小低年級學生組、國小中年級學生組、國小高年級學生組須先各辦理1場初賽,各組初賽報名人數原則以60人為上限(如逾60人則分為A、B場辦理);每組原則入圍20人進入決賽。如遇同一組分場辦理初賽,則各場原則入圍10名(實際依比賽情形增減入圍名額)之後再辦決賽。

(2)其餘組別直接辦理決賽。

(二)情境式講古類:

1. 組別:

(1)國小組(包括本市公私立小學學生):以個人為限。

(2)國中組(包括本市公私立國中學生):以個人為限。

2. 賽制:本類組別皆直接辦理決賽。

※各組報名時依寄(送)達時間排序,額滿為止。

三、實施期程: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4年4月18日(星期四)止。

(二)抽籤日期:

1.初賽:暫定114年4月28日於桃園市客家文化館辦理電腦抽籤,依抽籤順序做為參賽者出場順序,抽籤結果將於當日公告於本活動官網,並將由活動小組另行通知參賽者,請參賽者多加留意。

2.決賽:暫定114年5月5日以電腦抽籤決定決賽序號,抽籤結果將於當日公告於本活動官網,並將由活動小組另行通知參賽者,請參賽者多加留意。

(三)比賽日期:

1.初賽:114年5月3日(星期六)

2.決賽:114年5月10日(星期六)

四、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用線上報名

📌報名簡章:https://reurl.cc/1KxV4X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yRZNpy

(二)報名後請主動電洽037-256600(2025桃園客語講故事比賽-活動小組)確認資料是否傳送完成。

(三)經活動小組檢視資料確實收到,且資料完備無誤即為報名成功。

※報名表送出後,若有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經活動小組通知後,報名者應於報名截止前提供補正資料(限補正1次),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仍不全者,則視同放棄資格,不予受理,報名者不得異議。

 

肆、一般講古類比賽規則

一、比賽內容:故事來源(二擇一),請逕至相關網站瀏覽及下載。

(一)自行創作,惟須填妥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及附加文字稿,且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行為,若經檢舉屬實,將撤銷所有獎項。

(二)客家委員會哈客網路學院之客語口說故事及本活動官網公告之客語故事集。

二、比賽語言:須全程使用客語,不限腔調別,但須於報名表中確實勾選使用腔調。

三、比賽時間:每位參賽者說故事時間以3至4分鐘為限,每不足或超過30秒以上總序位加0.5,未足30秒以30秒計;比賽時間至3分鐘時將響第一次提醒鈴(響1聲),時間至3分30秒時將響第二次提醒鈴(響2聲),時間滿4分鐘時響第三次結束鈴(響3聲),參賽者應立即停止。現場設置大型計時器並安排專人記錄每人使用時間,以昭公信。

四、評分標準:

(一)語音(發音、聲調、流暢度):50%。

(二)內容(自行創作/切和主題):15%。

(三)臺風(儀容、態度、表情):15%。

(四)生動自然(肢體動作合宜、表現大方自然):20%

五、計分及扣分法:

(一)採序位法進行評比,總序位愈低者,名次愈高。評審委員評分後,由工作人員將分數轉換為序位並進行加總,最後依總序位數值低至高排定名次先後。如遇總序位合計值相同者,將於名次公布前,交由評審委員評審決議。

(二)扣分即為總序位加分計算。

六、參賽者限制:

(一)幼兒親子組之每隊成員均須全員上場參賽,違者列入評分考量。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遇天然災變或個人重大事故等),得檢附佐證資料提報主辦單位審核。

(二)幼兒親子組指導老師,不得為參賽選手。

 

伍、情境式講古類比賽規則

一、比賽內容:本次比賽故事主題範圍為「家庭生活」、「校園生活」,比賽題目將於比賽當日由每位參賽者於登臺前親自抽定圖片題目(題目由主辦單位提供),上臺時就所抽圖片題目講述故事內容。

二、比賽語言:須全程使用客語,不限腔調別,但須於報名表中確實勾選使用腔調。

三、比賽時間:每位參賽者講古時間以2至3分鐘為限、詢答時間以1至2分鐘為限,每不足或超過30秒以上總序位加0.5,未足30秒以30秒計;比賽時間至2分鐘時將響第一次提醒鈴(響1聲),時間至2分30秒時將響第二次提醒鈴(響2聲),時間滿3分鐘時響第三次結束鈴(響3聲),參賽者應立即停止。現場設置大型計時器並安排專人記錄每人使用時間,以昭公信。

四、比賽流程:

 

五、評分標準:

 

(一)整體表現:表述內容完整充實,舉例生活化,30%。

(二)表達流暢:口齒清晰流暢,語音正確,用詞精準,30%。

(三)深具創意:想法創新,觀點看法有獨特見解,10%。

(四)從容自信:態度從容,表情自然,侃侃而談,具說服力,10%。

(五)生動自然:用詞活潑,內容生動,肢體動作自然合宜,10%。

(六)對答如流:依據提問回答自然流暢,言之有物,敏捷流利,10%。

六、計分及扣分法:

(一)採序位法進行評比,總序位愈低者,名次愈高。評審委員評分後,由工作人員將分數轉換為序位並進行加總,最後依總序位數值低至高排定名次先後。如遇總序位合計值相同者,將於名次公布前,交由評審委員評審決議。

(二)扣分即為總序位加分計算。

七、注意事項:

(一)分組報名人數若未達10人,則改為表演賽,不排名,但每人核給500元等值禮券。

(二)比賽前3天於本活動官網公告各參賽者「抽題」及「上臺」時間,登臺比賽前,將由主持人唱號及唱所抽題號。

 

陸、比賽時間及地點

一、初賽:

(一)114年5月3日(星期六)上午9時
   比賽組別:一般講古類之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二)比賽地點:國立中央大學教學研究大樓(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 號)

(三)頒獎時間:初賽當天完賽後進行。

二、決賽:

(一)114年5月10日(星期六)上午9時
   比賽組別:一般講古類之國中組、幼兒親子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三)114年5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時30分
   比賽組別:一般講古類之高中組、情境式講古類國小組、情境式講古類國中組

(四)比賽地點:國立中央大學教學研究大樓(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 號)

三、頒獎典禮:

(一)頒獎日期:114年5月10日(星期六)

(二)頒獎時間:下午2時(視賽程狀況酌予調整時段)

(三)頒獎地點:國立中央大學國鼎光電大樓國際會議廳

 

柒、比賽獎勵

一、初賽:

(一)各組初賽獎項如下表:

 

(二)客語小尖兵獎狀原則於活動當日成績公布後,交予各校帶隊老師轉交參賽者或寄送至各校。

 

二、決賽:

(一)一般組獎項如下表:

 

(二)幼兒親子組決賽獎額如下表:

 

 

(三)客語情境式講古組決賽獎額如下表:

 

(四)台灣客家總商會特別獎:

1. 獲甲等獎以上之學生人數最高的前5所學校,各提供獎金2萬元整。

2. 國小附設幼兒園、完全中學之國、高中部獲獎學生獲獎人數,均於同一校合併計算。

(五)各組初賽入圍及決賽優等、甲等獎項名額,屆時得視比賽情形經評審團決議調整或從缺。

(六)甲等以上得獎者獎狀及等值禮券原則於比賽結束當日發送給得獎者或交由學校轉發。

三、指導老師:

(一)每名(隊)參賽者指導老師限填1人(不限學校正式教師,無者免填),請於報名時彙整填列,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或補報。

(二)實際上臺參賽者及其指導老師、比賽當天帶隊老師(每校至多3名,限報名時填列者)可獲得文宣品1份。

(三)每校於比賽當天到場之參賽者及帶隊老師(每校至多3名,限報名時填列者)均提供餐盒1份。

(四)指導學生獲獎之指導老師(限報名時填列者),由本局核發獎狀1幀(含獎狀夾),不限組別,限領1次,活動小組將依報名時所填寫之通訊地址寄送。

(五)協助推動學生參與本活動之教職員,依市府獎勵標準覈實辦理或函請所屬學校比照辦理敘獎(如活動簡章附件4)。

捌、

捌、交通津貼:

一、為鼓勵竹竹苗縣市之幼兒園參加「幼兒親子組」比賽,本局酌予核撥交通津貼。限搭乘鐵、公路大眾運輸(含租遊覽車、巴士)之費用(未達10人者以搭鐵、公路等大眾運輸為原則),需檢附該組比賽當日之相關領據及單據,於比賽當日送交本案承辦廠商,據以核實支領款項。

二、竹竹苗縣市參賽之每校至多補助1萬元。

玖、參加本活動之老師,屬公教人員者,參賽當時給予公(差)假登記,並得依實際參賽日起6個月內,課務自理原則下覈實補休假。

 

拾、比賽資訊及注意事項

一、現場報到時間:

(一)上午場的參賽者須於上午8時至上午8時55分到場完成報到;下午場的參賽者須於上午12時至12時55分到場完成報到。

(二)登臺將由活動小組引導進入比賽場地,由主持人唱名3次後進行比賽,若經唱名未上臺者視同棄權。

(三)現場座位將配合上臺順序及進退場動線安排,請參賽者依引導和座位號碼入座,勿任意更換座位。

二、各組比賽均不開放陪同者入場觀賽,於現場安排場域並架設螢幕傳送影音畫面;所有比賽結束至頒獎前之等待時間,將待機或另播放影片供陪同者欣賞與休息,當座位額滿則不再對外開放。

三、名次公布及頒獎:各組比賽結束後,將於1小時內現場公布獲獎名單,並統一於114年5月18日(星期日)下午2時(視賽程酌予調整)舉行頒獎典禮。

四、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視同同意將參加本次比賽及相關活動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無償及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式文宣,或於電視、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如不同意者請恕無法受理報名)。

(二)報名者請依簡章規定如實填寫各項資料,如有謊報、欺瞞等情事,主辦單位得於查詢確有此情事後進行相關處理(例如判定該參賽者喪失比賽資格等),參賽者不得異議。

(三)為維持比賽程序之順暢及公平,會場設有評審座位席、計時席、成績計算席等紅龍區隔區域,非經工作人員同意,請勿進入。

(四)參賽者應確保故事題材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妨害風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外,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五)凡報名即視同同意本簡章各項規定並須配合,如有未盡事宜將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留增加、修改、變更及解釋本比賽辦法之權利,若有變動,概以本局官網或現場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拾、參賽者資格或有關比賽之疑義

一、應由老師或家長出示書面疑義釋復申請表,詳細填寫疑義內容。疑義釋復申請表限於各該組比賽成績公布後1小時內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二、疑義事項以比賽規則、秩序及參賽人員資格為限,對評審委員之評分及其他如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疑義。

 

拾壹、著作財產權歸屬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為參賽者所有,但得獎者須無償授權本局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不限地域之包含重製及改作等權利,進行非營利性之推廣運用。本局並得再授權第三人進行非營利性之推廣運用,不需通知得獎者亦不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拾貳、活動小組聯絡資訊

一、執行單位:長紅創意行銷有限公司

二、聯絡電話:037-256600

三、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聯絡地址:36242苗栗縣頭屋鄉曲洞村曲洞45-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