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青春不痘留「背痘」網路影音徵稿大賽


開始報名日期: 2024年5月1日 00:00
截止日期: 2024年6月30日 23:59
籌辦組織: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a4dt9alarb293jqr6t



標籤:


微電影 學生競賽 網路票選 影片 徵件 拍攝 短片 創意 創作 社會人士 學生 青年 青少年 設計 高中 大學 2024 競賽 攝影 徵稿 原創 藝術 國中 兒童 全球 國小 業餘 影音 醫療 高額獎金 專業 青春痘 短影音 衛教 背痘 10萬 動畫 投稿 青春不痘留 身體痘 痘痘 TARS 衛生 保健 美容 醫美 皮膚 皮膚科 影片創作 劇情

前言


TARS 協會長期致力於宣導台灣青春痘與玫瑰斑衛教資訊,提供醫療上的諮詢與協助,為民眾的健康與福祉而努力。

有鑑於台灣民眾普遍對於青春痘治療的正確醫療觀念不足,再加上多數人對於「背痘」(身體痘) 缺乏認知,往往導致

許多民眾在痘痘變嚴重、甚至形成痘疤之後才開始進行搶救,不僅可能造成身心、社交上的困難,也讓後續的除疤、美容

更花荷包!


「背痘」網路影音徵稿大賽

 

為了提升民眾對於痘痘的認識,TARS主辦青春不痘留「背痘」網路影音徵稿大賽,想藉由大眾的創意來分享正確的背痘治療觀念。

希望能藉此徵集到好的作品,並提升社會大眾對於背痘的危機意識。
 


背痘小教室

 

痘痘10-40多歲都可能出現,不只熟知的臉部青春痘,背部也可能會長痘!

 

1.以型態分類,背痘可能有粉刺、丘疹、結節、囊腫等表現,大致與臉痘相同

2.有臉部痘痘的人,約5成有背痘

3.除了背以外,胸、肩、手臂也可能會長痘痘

4.有背痘的人,流汗、熱、摩擦都可能造成癢、痛、不舒服

5.背痘不積極處理會留下痘疤,有較高機率造成肥厚性/蟹足腫型疤


參賽資格


以個人為單位參賽,不限國籍、年齡及性別,不可重複投稿。


活動時程
 

5/1~6/30 投稿


7/1~7/18 第一階段 TARS 醫師評審團選出前 10 名入圍者


7/19~8/16 網路人氣票選分數與醫師評分加權進行排名(各佔50%)


8/22 實體頒獎典禮公布最終得獎名次


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23:59 (台灣時間),將作品上傳至獎金獵人收件區,附上授權同意書電子檔。

 

作品規範


評審規範


 

評審流程分為「資格審查」、「初選」、「人氣投票」、「決選」四個部分。

階段說明
5/1-7/7 資格審查

審查投稿者資料、影片內容,不符者將予 email 通知

7/7-7/19 初選

TARS 醫師團評分選出 10 名入圍者,主辦方會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

7/19-8/16 人氣投票

獎金獵人平台線上人氣投票

8/22 決選

人氣投票結果 50% TARS 醫師團評分 50 % 加權排出最終 1-10 名名次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佔比說明
創意表現 30%

影片劇情、內容呈現方式

衛教內容40%

背痘小教室內容、額外內容可見TARS官網

作品精緻度 30%

影片質感、技巧等


活動獎項


(以下獎金均由主辦單位預先扣除所得稅後發放,獎金金額以實際扣除稅額後金額為主)

第一名100,000、獎牌一座

第二名50,000、獎牌一座

第三名20,000、獎牌一座

七名優選 獎金 5,000、獎狀一份

 


注意事項

 

  1. 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金之權利。
  2. 每組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 (以最佳名次為主);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唯人氣獎與促進投稿獎不在此限。
  3. 得獎者倘為團體,需推派一名隊長作為代表,負責與主辦單位聯繫及獎金領取等事宜,獎金以電匯方式匯入指定匯款帳戶,並應寄回簽收領據。由得獎組別自行釐清分配獎金,與主辦單位無涉。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4. 初賽前十名入選者主辦方將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並確認決賽是否出席,若無法出席並且無法由代領獎者出席之入選者,主辦方有權遞補獲獎資格。
  5. 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獎項價值在新臺幣 1,001 元以上未滿 20,000 元者免扣繳所得稅,但得獎者仍須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以申報所得;超過新臺幣 20,001 元以上者,得獎者除需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外,給獎單位並應先行扣繳 10% 所得稅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在新臺幣 1,000 元以上者,贈品價值總和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予中獎者,中獎者應配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承辦廠商作為申報依據;依稅法規定,凡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之稅金。
  6. 經主辦單位資格審查,未符活動辦法規定(規格、時間長度、妨礙善良風俗)之影片,無法進入初選且不得公開於活動網站。
  7.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8. 所有參賽之作品,皆視為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單位行銷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相關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9.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另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10.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絕不會任意出售、 交換、或出租任何參賽者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主辦單位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除另公布者外,原則上保存十年。
  11. 參賽者之個資及著作權,主辦/承辦單位應有負責資安保密之管控。
  12. 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承辦單位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電腦或資訊設備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承辦單位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13. 得獎後須於期限內填寫並回傳獎金領據,逾期將視同放棄獎金,若為團體組該項獎金將由隊長統整各團員領取金額並告知活動小組,團體組任一成員無論是否領取獎金,所有團員皆須完成繳交授權同意書。
  14.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頒發得獎者獎項獎勵,得獎者應於承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獎座及獎狀。得獎者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承辦單位將事前聯繫是否出席,若未能出席者,於填妥受獎授權書後,可由代理人出席受獎,惟須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件,併同攜帶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受獎授權書,方可領取獎項。
  15.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比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業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參賽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16.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將以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方式代替刪除個人資料:
    1. 本辦法或其他法令、契約所定之保存期限。
    2. 有理由足認刪除將影響本活動之執行。
    3. 其他不能刪除之正當理由。
  17. 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者擁有,惟得獎者需同意並簽署授權書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 DVD 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18.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臺灣版 」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主辦方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 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播送及公開上映。
  19. 參賽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之原創作品,且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亦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情事,若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他人代勞等具體事實者,經評審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座、獎狀與獎金,若有民刑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負,並須承擔主辦方之一切損失。
  20. 本競賽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賽者或得獎者上傳或登錄之作品或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作品或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與得獎者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21.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任何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而有所異動,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之,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內容權力。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台灣青春痘暨玫瑰斑協會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2-2541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