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圖∙美∙攝—富里誰與爭鋒」富里鄉第一屆全國攝影大賽
開始報名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22:00
截止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23:59
籌辦組織: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1mdhodg81pdt84cwu1
標籤:
拍攝
創作
國內
競賽
攝影
原創
攝影比賽
業餘
專業
富里鄉
花蓮縣
自然景觀
梯田
金針花園區
羅山大池
縱谷風情
人文底蘊
彩色照片
活動簡介
花蓮縣富里鄉地理位於花蓮縣最南鄉村,與台東縣池上鄉相鄰, 為全國著名的米鄉之一,鄉內自然景觀豐富,有家喻戶曉的小天祥、天空梯田、黃澄澄的六十石山金針花園區、羅山大池及優美的縱谷風情,如詩如畫的美景真的美不勝收,除了有著美麗的自然景觀外,更有耐人尋味的人文底蘊,是來訪客旅駐足的好地方 -富里,享受來自上天給予最美好的祝福,所擁有獨特的風景與人文,不僅專注於美麗風景,更關注於富里鄉日常生活、在地文化傳承和族群多元性。 透過鏡頭,讓我們追尋城鄉的脈動、人與環境的互動及城鄉故事背後的人文情感,攝影作品希望能啟發觀者對城鄉的思索, 喚起共鳴和共同體意識,並將這些豐富多彩多樣的故事呈現給大眾,讓在地鄉親更能深刻的理解,和欣賞富里的多樣性和獨特性。
活動主題
- 本次攝影活動主以「談∙圖∙美∙攝—富里誰與爭鋒」為攝影為主題,呈現屬於您所獨一無二的角度觀看富里的風景及人文之美,拍攝出觸動人心的美麗故事。
參賽資格
- 全國凡愛好攝影人士者,均歡迎參加(不限國籍)比賽。
報名方式
- 每件參賽作品均應詳實填寫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並浮貼於相片背面。
- 郵寄之參賽作品請使用厚紙板保護,不得捲起至於筒內寄 送。包裝後寄至 970 花蓮縣花蓮市裕民路 123 號,並於信封上註明「談∙圖∙美∙攝—富里誰與爭鋒」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 收件日期: 自 113 年 01 月 01 日至 113 年 10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均不受理。
- 收件地點: 970 花蓮縣花蓮市裕民路 123 號 參賽信封請註明「談∙圖∙美∙攝—富里誰與爭鋒」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參賽規格
- 參賽攝影作品需為「數位相機」(廠牌不拘)最少 2,000 萬像素 拍攝(不得插點擴檔)以上之電子檔(JPG、RAW) 。
- 參賽作品一律沖放或輸出為 6 吋 X 8 吋之彩色相片,短邊不限 (全放)之彩色照片,連作不收,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 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 (包含機內重曝) 、疊片、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
- 每位得獎者應於得獎名單公告,並經主辦單位以電話或簡訊通 知日起 10 日內,繳交每件得獎作品之交付「調整前原始檔(限 RAW) 」以及調整後作品檔兩種數位檔案(光碟或隨身碟,檔案必須保留原始 EXIF 檔案資訊,原始檔應有拍攝日期),及親筆 簽名之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及肖像權同意書,逾期未繳或內容不符者視同放棄、該獎項名次不予遞補。
- 每位參賽者參賽組別不限,每位參賽者作品限投 5 張作品,每 件作品均需附參賽表(格式如附件 1),若未附者即失去參賽資格。參賽表請確實填寫貼於作品背面,務必填寫完整並註明參 賽組別(每件作品限勾選 1 組,未勾選或勾選 2 組或以上者,由 主辦單位擇定之,不得異議) 。
- 每件作品之參賽表應詳細填寫完整,尤其通訊地址要清楚,以利主辦單位寄送得獎等相關通知書,並維護自身權益。
- 凡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肖像權」, 參賽者應謹慎衡酌,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年者(20 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另參賽者若偽造他人使用同意書,被攝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回獎金或相關獎品外,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 每件作品數位檔案儲存規定應註明:攝影組別、題名、作者(例 如:A/風景攝影/陳○○);並與該作品參賽表所填資料相符。
活動獎勵
分為「富里鄉風景攝影組 」、「富里鄉人文攝影組」、「富里鄉空 拍攝影組」三組,每組評審出 13 件最美麗的照片,各組獎項名 次及獎金如下:
- 金牌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整及獎狀。
- 銀牌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整及獎狀。
- 銅牌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及獎狀。
- 佳作獎 12 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及獎狀。
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拍攝,且為未參加其他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不得以他人作品參加比賽,如有違反規定或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不予評審。
- 如涉及侵權之情事,本所除不予評審,參賽者應自負侵權責任,倘因前述事由,侵害本所權利,本所將依法提起求償,若領獎後經查違反上述規定,除取消獲獎資格外,所發出之獎項予以追回。
- 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每位參賽者於每一組之金、銀、銅牌及佳作等獎項,僅限得 1 件(以獎項高者為之)。
- 得獎作品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讓予承辦單位。承辦單位 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公開播送、公開傳輸、重製及無 限次公開發表、展示、電視插卡、發行、大圖輸出、印製畫冊等相關之權利,均不另給酬。
-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
- 得獎獎金應依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本國人士 10%,外 籍人士 20%)及健保補充保費,稅額未達 2,000 元者得免扣繳。
- 參賽者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請參賽者尊重評審委員會之評審結果,除有違法或不符簡章規定事項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 公告獲獎人員需配合大會參加頒奬典禮,如不克參加頒奬典禮,應請檢據委託書。
- 參賽作品限 113 年度花蓮縣富里鄉內,風景、人文及空拍作品為主(以中繼資料為主),不可繳交 113 年度以前之作品。
- 其他未定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解釋之。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協助單位:花蓮縣洄瀾攝影學會
輔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聯絡人:高先生
聯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3-883111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