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參賽規定

‧第十二屆富邦身心障礙才藝獎(以下簡稱本活動)限於西元(下同)2013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且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本國人士報名;如參賽者未成年,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代為報名。

‧每人限報名一項目一組別,不得跨類(組)參賽;如曾獲本活動各屆各組梅花獎之參賽者,即不得再報名參加該組比賽。

‧報名創作類之參賽者限送一件作品,且該參賽作品限最近兩年內(指2023年4月1日(含)以後)完成的作品,並從未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公開發表。

‧主辦單位保留充分權限得確認參賽者之參賽資格,若有不符者,得拒絕報名或取消其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組別&送件資料

本活動共分為表演類與創作類兩大類別,其分組及相關規範說明如下:

‧表演類

分器樂組、歌唱組、肢體表演組(舞蹈、默劇、民俗技藝、魔術等)等三個組別,可由個人或團體組隊參加。

初賽檢送資料:影音資料一份,3分鐘以內之精華片段。

決賽表演規格:決賽演出時間至多5分鐘。入圍者需伴奏或伴唱帶者(背景音樂不得搭配有人聲或合聲)請自備。

‧創作類

分繪畫組、工藝組等兩個組別,限個人獨立創作參賽。

1.繪畫組:媒材不限,含素描、水彩、水墨、油畫、版畫、紙雕、押花創作、複合媒材等。

初賽檢送資料:作品全貌8x10吋相片一張;可附作品局部特寫8x10吋相片二張。

作品規格:裱裝後不得超過176x142公分,水墨類裱裝後或卷軸不得超過230x150公分;連作、拼接或系列作品,總長寬亦同規格。

2.工藝組:媒材不限,含陶藝、雕塑、木雕等。

初賽檢送資料:8x10吋相片五張,五個不同角度(前、後、左、右、頂)拍攝。

作品規格:平面作品裱裝後不得超過150x150公分;立體作品長、寬、高(含底座)中最長邊不得超過150公分,另二邊不得超過100公分,重量不得超過100公斤。

 

時程

報名期間:2025年4月1日(二)至5月13日(二)。

公布入圍決賽名單:2025年6月10日(二)於本活動官網公布。https://www.taipeifubon.org.tw/

決賽日期:2025年7月5日(六),於富邦國際會議中心舉行(台北市敦化南路1段108號B2)

 

報名方式

‧參賽者應按簡章規定詳細填寫報名表,表演類應檢附影音資料,創作類應檢附作品照片(務求清晰,宜請專業人員拍照);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主辦單位得不予受理。

‧送件資料以中型信封(約24.5×33.5公分)裝寄,資料概不退件,請自留備份。

‧請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20新北市板橋區翠華街6巷123號6樓,並註明「第十二屆富邦身心障礙才藝獎 執行小組(燈角樂團)收」

 

審查方式

‧初賽

表演類由評審團依參賽者檢附之影音資料評選、創作類評審團依檢附之作品照片評選。

‧決賽

入圍名單及得獎名單將於本活動網站上公布,並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參賽者,入圍者需於2025年7月5日親自到場參加決賽,未出席決賽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創作類參賽者決賽當日須檢送原件作品至比賽場地,並於比賽結束後,自行帶回;如未按時取回,主辦單位將自行處置,參賽者不得異議。

表演類以現場演出實況為評審依據,著重創意、技巧與完整度之表達;創作類以送件之作品為評審依據,著重創意、技巧與主題之呈現。

 

獎勵方式

本活動獎項分為梅花獎、蘭花獎、百合獎、優等四項,各組各項獎金分配詳如下表,並頒發每位得獎者獎座乙座。

‧表演類

繪畫組:梅花獎/10萬元一名,蘭花獎/6萬元一名,百合獎/4萬元一名,優等/2萬元一名

工藝組:梅花獎/10萬元一名,蘭花獎/6萬元一名,百合獎/4萬元一名,優等/2萬元一名

‧創作類

器樂組:梅花獎/10萬元一名,蘭花獎/6萬元一名,百合獎/4萬元一名,優等/2萬元一名

歌唱組:梅花獎/10萬元一名,蘭花獎/6萬元一名,百合獎/4萬元一名,優等/2萬元一名

肢體表演組:梅花獎/10萬元一名,蘭花獎/6萬元一名,百合獎/4萬元一名,優等/2萬元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