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本市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協助本市產業經濟佈局,依據「114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配合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 』訂定「114年度嘉義市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 (地方型SBIR)」(以下簡稱本計畫),以加速提升嘉義市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促進嘉義市產業發展。


活動簡介

本計畫依申請之研發計畫屬性分為「創新技術」與「創新服務」:

(一)「創新技術」係指與技術相關之「創新應用」或「創新研發」,且所提計畫之範圍應屬經濟部業務職掌範圍之產業技術:

(1)「創新應用」以未曾獲本計畫補助之申請者所提計畫之技術應用,具有創新性或能提高本身技術水準,達到技術升級,並有明顯效益者。

(2)「創新研發」之申請者所提計畫之技術或產品指標,應具有創新性或能提高國內產業技術水準,且須符合下列項目之一:

1.具有產業效益之創新構想與技術,包含理論分析與模擬、設計、研發及應用等。

2.符合節約資源與能源及增進環保與工業安全,有助於促進產業永續發展或綠色清潔生產概念之新技術或產品。

3.整合與運用相關技術,建構或展現具科技涵量、智慧價值,並創造具高質感、高互動呈現模式與體驗之創意數位內容。

 

(二)「創新服務」係指:

(1)有助於產業發展之具示範性之知識創造、流通及加值等核心知識服務平台、系統、模式等建立。

(2)以需求為導向,透過科技之整合與創新運用,驅動創新經營模式與新興服務業之興起,或透過服務創新,創新產業價值活動。如:

1.與產業技術發展相關之積體電路自動化設計、工業設計、專業測試及驗證、生技製藥契約研究(CRO)、產業技術預測、產業資訊分析、創業育成、智慧財產權包裝、加值、鑑價、仲介及交易之平台、系統、模式等建立,或其他經本部認定之計畫範圍。

2.結合多家技術研發或研發服務之公司進行服務業之技術創新、系統創新與新興服務系統整體解決方案之開發。

3.由1家公司提供新興服務系統整體解決方案之開發。

(3)整合與運用相關技術,建構或展現具科技涵量、智慧價值之創意設計,如:

1.發展設計元素所需工具或平台,建立產業所需設計元件庫、基礎應用、設計工具。

2. 建立消費者、設計者、生產者彼此間之串連機制,促成跨領域整合,達到少量多樣、平價高質的產品或服務。


申請資格

  1.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其本公司(含分公司)地址登記於嘉義市者。
  2.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不分行業別,凡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人數未滿200人之事業,均為本標準所認定之中小企業(須提供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以證明經常僱用員工數)或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6條所列情形「一、中小企業經輔導擴充後,其規模超過第二條所定基準者,自擴充之日起,二年內視同中小企業。二、中小企業經輔導合併後,其規模超過第二條所定基準者,自合併之日起,三年內視同中小企業。三、輔導機關、輔導體系或相關機構辦理中小企業行業集中輔導,其中部分企業超過第二條所定基準者,輔導機關、輔導體系或相關機構認為有併同輔導之必要時,在集中輔導期間內,視同中小企業。」

註:有分公司者限以總公司為申請單位。

  1. 未以相同或類似計畫重複申請政府相關計畫補助者。
  2. 於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之情事(含「國稅」與「地方稅」之無欠稅證明)。
  3. 獲本府相關計畫補助於本計畫簽約時尚未結案者,不得申請;若廠商已獲本計畫前一年度補助,經委員審查後同意結案或修正意見後同意結案者,可以申請次一年度同類組計畫,但經審核不同意結案者,不得重複申請同類組計畫。
  4. 5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5. 未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6. 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嘉義市。
  7. 非屬陸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8. 最近10年內曾獲補助超過4次之廠商,不符申請資格。

(11) 未有境外公司持有申請公司股份達50%以上(含)者。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自114 年 5 月1 日起至114 年 5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與服務窗口

(一)申請者須於申請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郵寄計畫書電子檔至[email protected]信箱。另外須備妥應備資料,依「申請者自我檢查表」確認齊全後,親送或郵寄紙本資料至收件窗口「嘉易創 創育中心」(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151號E棟4樓)。

(二)申請者如有任何諮詢服務需求與意見,歡迎電洽計畫專案辦公室  05-2771796吳小姐。


申請格式文件下載專區

嘉義市政府官網 ➡ 新聞 ➡ 新聞總覽 ➡ 嘉義市政府「114年度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

點我下載計畫申請格式


計畫補助

 

每案最高補助 100 萬元!


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 共同主辦:大健康產業加速器、經濟部嘉義產業創新研發中心
🌟 協辦單位:嘉義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
🌟 執行單位:嘉易創 創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