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報名日期: 2025年4月10日 15:00

截止日期: 2025年5月27日 00:00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0tn4951rrsnhqamf0j

標籤: 設計 創意 創作 政府主辦 料理 綠色飲食

活動簡介

本活動分為兩組:

  1. 惜食料理食譜組:提出具有全食物利用,以食當季、吃在地為主,並善用即期品或格外品等甄選主題的惜食料理食譜。規劃至少 1 道惜食料理食譜,主辦單位將按參賽者提供的報名文件進行初步評選。
  2. 惜食教案徵選組:提出包含主動說、可以選、可打包、吃格外、吃全食、吃在地、惜食材、惜愛地球、愛分享、愛推廣等10項惜食行動的惜食教案。

 


參加對象及組隊方式

  1. 參加對象:凡餐飲相關產業廚師、教師、學生、從業人員、對料理 或惜食理念推廣感興趣的人及環境教育人員皆可參加。
  2. 組隊方式: (1) 惜食料理食譜組:限個人報名參加。 (2)惜食教案組:不限個人或團隊報名參加,若以團隊參賽,成員至多 3 名,惟報名時請以 1 人為代表人報名,勿多人同時報名。

報名方式

  1. 報名方式:至報名網頁,找到宜蘭縣後,點選「活動簡章」,取得報名參賽相關資料(如簡章附件)。
  2. 報名時間:各組參賽選手採個別報名,於 112 年 6 月 15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 00 分前,至環保署網站點選各縣市初賽>宜蘭縣>我要報名,上傳報名資料即完成報名程序。以檔案上傳時間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 報名區域:參賽選手可依就讀學校所在縣(市)、戶籍地、居住地任職所在地為主,且各參賽選手僅能選擇一縣(市)報名,如有冒名、 重複報名或未依前述規定辦理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徵選規格與活動說明

報名文件均以 A4 平面直開印製、正楷中文書寫。各階段若有使用任何圖片、照片、 影像、音樂,須取得授權許可。


「惜食料理食譜組」決賽細則(如決賽地點及料理器具等),將於初賽結果公布時一併公布。

績優獎項與鼓勵

「惜食料理食譜組」及「惜食教案組」獎項內容如下表。如參賽作品未達評選小組之評定標準,獎項得從缺。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報名後,即表示同意遵守本活動所有規則、注意事項及內容規範,如有違反前述任一內容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2. 參賽者保證所有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委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委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 參賽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一切安排。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其所獲獎項。 
  4. 所有入圍決賽隊伍,至少須有 1 位參賽選手參加頒獎典禮。除特殊原因外,不在頒獎現場的獲獎隊伍將以自動放棄獎項處理。 
  5. 獲奬者同意將本活動所撰寫之食譜、教案內容等著作之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及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授權之人(單位)使用。 
  6. 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侵權、或其他違反法令等情形發生, 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項外,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7. 本活動主辦單位將全程錄影,所有相關彩排及比賽的過程,在參賽者簽署「作品授權書及肖像權授權同意書」後,將有可能被運用在主辦單位製作多媒體相關宣傳文宣,參賽者不得異議。 
  8.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對參賽者及其作品得為拍照、錄影。參賽之食譜、參賽者個人簡介與個人照/廚師照,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包括製作平面刊物、拍攝影像、新聞稿及網站刊登等)。
  9.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將開立年度扣繳憑單予本活動獎項得獎者,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得獎者領獎時需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護照或居留證影本(團體創作得獎者,請依報名表填寫主要創作者交付),以便日後扣繳憑單之寄送作業;如得獎者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或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手續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依所得稅法規定,本國國人機 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 1,000 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就中獎所得 扣繳 10%稅額;外籍人士不論金額,均須依中國民國稅法扣繳 20%稅額。)
  10. 獲奬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勵分配。 
  11. 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承辦單位留存備查 1 年後得進行資料封存或銷毀。 
  12. 參賽者已滿 20 歲或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有權合法參加本活動並領取獎項。若參賽者未滿 20 歲,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 者提供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之相關資料。 
  13. 主辦單位擁有對本活動規則的最終解釋權,並有權修正、更改或 刪除相關規定之權利。 
  14. 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保留最終修訂及解釋之權利。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徐小姐 (03)990-7755#154

                    李小姐 (03)990-775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