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區 「 2024 桃城映像 」 攝影比賽


開始報名日期: 2024年3月30日 15:00
截止日期: 2024年8月31日 17:00
籌辦組織: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d696rh2i696aa83w9t



標籤:


拍攝 競賽 攝影 攝影比賽 桃園區 時代影像 市政建設 地方留存史料 民俗風情 攝影愛好者 市政文宣 相片運用 桃園印象

一、 活動名稱:桃園區「2024桃城映像」攝影比賽

二、 活動主旨:為記錄桃園區時代影像,呈現本區近年來市政建設及市容之美,並為地方留存史料,特舉辦本次活動,歡迎攝影愛好者共襄盛舉。

三、 活動說明:桃園區具有豐富多元在地特色、民俗風情及人文藝術,近年來各項軟硬體基礎建設逐漸充實,為留下歷史影像,曾先後舉辦「2009桃城映像攝影比賽」、「2010桃園燈會攝影比賽」、「2011桃城映像(2)攝影比賽」、「2012桃城映像(3)-民俗節慶篇攝影比賽」、「2013桃城映像(4)攝影比賽」及「2014桃城映像(5)攝影比賽」等活動,廣徵各專業攝影愛好者參賽,而評審後取得之相片,運用於各項市政文宣上,對市政宣傳品質之提升助益良多。為持續蒐集高畫質之市政建設影像,更期待透過觀眾的視角,以「桃園印象」為攝影創作主題,共同紀錄屬於桃園的美好時刻。

四、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區公所。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三)協辦單位:桃園區各里辦公處、桃園區各社區發展協會、桃園市各級學校。

五、 攝影主題:以桃園區為取景範圍,主題需呈現本區人文采風、傳統建築、藝文美術、城市地貌、河域景觀、休閒遊憩或市政活動之美。

六、活動辦法

(一)參加資格:凡對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不限國籍,無需報名費,不限使用相機品牌。未滿18歲者必須有法 定代理人之同意並簽名,始可報名參加。

(二)作品規格:數位相機(不含手機、平板、Go Pro及其他行動裝置):交件作品須最少1,000萬畫素拍攝(不得插點擴檔)。拍攝相機原始檔限為RAW檔。

  1.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5×7吋彩色照片,不得留白邊。
  2. 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3.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三)簡章索取:桃園區公所服務台、人文課,或上桃園區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四)收件期間: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五)收件方式:

  1. 親自送件:請於收件截止日前之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桃園區公所一樓/人文課」,逾期不予受理。洽詢電話:03-3348058轉1400。
  2. 郵寄送達:以郵戳為憑,請於收件期間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桃園區公所/人文課 收」,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24桃城映像攝影比賽」。

七、評審及獎項

(一)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藝術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及本公所代表等組成評審團,就參賽作品進行評審,參賽者須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評審日期另行公告於本公所網站(http://www.taocity.gov.tw)。

(二)獎項及名額:

1、金牌:1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及獎狀乙張。

2、銀牌:1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及獎狀乙張。

3、銅牌: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及獎狀乙張。

4、優勝:15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及獎狀乙張。

5、佳作:25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及獎狀乙張。

6、入選:60名,獎金新台幣500元及獎狀乙張。

(三)主辦單位有權視參賽數量、品質及市政需求增減之。

(四)得獎公布:得獎作品預定於評審作業完成後一週內,公布於本公所網站/最新消息,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得獎者需於網站公布後5個工作天內(含公布日)繳交「調整前原始檔(限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2種數位檔案。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獎位不予遞補),並取消獲獎資格。

(五)頒獎時間:利用本公所活動或另擇期公開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