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報名日期: 2025年4月14日 15:00

截止日期: 2025年6月25日 17:00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bd8kmw2k8ucob03gzd

標籤: 學生 學生競賽 創意 創作 國中 競賽 國內 國小 能源教育

目的

為讓中小學生關注能源議題並實踐節能減碳,期望藉由小劇場創作競賽,培養學生節約能源意識,透過原創新穎的表演藝術形式,詮釋節約能源生活的概念,並展現「加強全民能源教育宣導」、「提升國民能源轉型認知」及「以節能減碳為核心生活」等推動作法。


參加對象及規定 

  1. 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組隊參賽。
  2. 每隊參賽學生以10人為上限,指導教師以4人為上限。參賽隊伍表演成員於競賽期間須為在校學生,指導教師須為服務於報名隊伍學校之現任教師(含專任教師、兼任教師、實習教師、代課教師、代理教師或社團教師)。
  3. 若有特殊情況需變更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者,須於決審日前一個月,由學校正式行文通知執行單位,並取得書面同意後始可變更。

報名方式

  1. 參賽隊伍向所在學校繳交報名表(附件1)、演出計畫書(附件2)及原創作品宣告切結書(附件3),並由學校轉送所在縣市能源教育學校(名單如附件4)。
  2. 能源教育學校製作參賽學校及作品名稱總表(附件5),於114年6月25日(三)前併同各參賽隊伍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106907臺北青田郵局第412號信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能源教育推廣小組完成報名。

競賽內容

  1. 主題內容:請發揮巧思與創意,以「節約能源」為主軸,並將「能源意識」、「能源概念」、「能源使用」、「能源發展」、「淨零轉型」…等議題融入劇本創作。(請注意:「環保」、「資源回收」、「食農教育」、「省水」等並非本競賽之核心主題)。
  2. 表演形式:不拘,如默劇、短劇、走秀、模仿、相聲、歌舞劇等單一或組合之多元創意表現方式。


評選方式

(一)初審

1.由評審小組委員依據參賽隊伍之演出計畫書進行評分,擇優進入複審,並由執行單位公告結果。

2.初審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說明

比率

主題契合度主題切合度及議題融入。

50%

內容創意表演內涵、表演形式、創意及故事性。

30%

計畫書完整性內容完整、架構清晰,具可行性。

20%

加分項目:
具有「節能創意」、「在地特色」或「性別平等」等元素,且結合主題,酌予加分。

(二)複審

1.參賽隊伍依據演出計畫書製作並上傳影片電子檔,於114年9月19日(五)17時前將其連結網址E-mail至[email protected],供執行單位下載。

2.評審小組委員依參賽隊伍提供影片進行評分,擇優進入決審並由執行單位公告結果。

3.複審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說明

比率

主題呈現主題掌握及創作表現。

35%

表演演出流暢度及默契表現。

35%

創意性以創意形式呈現節能知識

15%

影片呈現影音的穩定度及清晰度。

15%

(三)決審

1.參賽隊伍於114年11月1日(六)「114年度國民中小學節約能源創意七十二變-小劇場創作競賽暨頒獎活動」公開演出。

2.由評審小組委員依各參賽隊伍演出內容評分,並由執行單位將各參賽隊伍依得分排定序位,加總後決定名次。

3.決審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說明

比率

整體演出設計表演服裝、道具、舞台佈景、音樂及音效。

40%

演員表現團隊合作精神、演員肢體語言、表情、舞台台風及聲音表現。

30%

主題內涵主題概念呈現深度及完整性。

20%

整體流暢度表演流程流暢度及演出默契。

10%

時間控管:

演出時間為3至5分鐘(不含進、退場各2分鐘),不足3分鐘或逾時,每半分鐘扣總分1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算。計時自工作人員唱名(各組校名及作品名稱)後開始。第4分鐘工作人員將舉牌提醒,第5分鐘則按一長鈴提醒。

  1. 競賽重要時程如下:

項次

時間

項目

1

6月25日(三)前

報名表、演出計畫書及原創作品宣告切結書收件截止。

2

7月14日(五)前

完成初審評選並公告進入複審名單。

3

9月19日(五)前

進入複審之參賽隊伍繳交影片電子檔。

4

10月1日(三)前

公布進入決審名單。

5

11月1日(六)決審及頒獎。

競賽相關訊息及時程可於「能源教育資訊網」查詢(網址: energy.mt.ntnu.edu.tw/),以上時程如有修正,將另行通知。

獎勵

一、本競賽獎項及名額如下:

  1. 第一名:1隊,得獎隊伍頒發參賽學生總獎金新臺幣(以下同)60,000元及指導教師總獎金40,000元,每位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獎狀各乙幀。
  2. 第二名:2隊,得獎隊伍各頒發參賽學生總獎金30,000元及指導教師總獎金20,000元,每位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獎狀各乙幀。
  3. 第三名:3隊,得獎隊伍各頒發參賽學生總獎金新臺幣18,000元及指導教師總獎金12,000元,每位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獎狀各乙幀。
  4. 佳 作:4隊,得獎隊伍各頒發參賽學生總獎金新臺幣6,000元及指導教師總獎金4,000元,每位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獎狀各乙幀。
  5. 凡進入複審之參賽隊伍由主辦單位發予入選獎狀乙幀,以資鼓勵。

主辦單位將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對獲獎學校之相關人員依權責辦理敘獎。

二、上述獎金由獲獎學校開立收據後,由執行單位撥付獎金並由學校轉發教師及學生,相關領據留校備查。

三、主辦單位將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對獲獎學校之相關人員依權責辦理敘獎。

注意事項

詳請參閱 本活動競賽須知


 

辦理單位

  1. 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署。
  2. 協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3. 執行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