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報名日期: 2025年4月1日 10:00
截止日期: 2025年5月29日 17:00
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臺灣成為創業型社會,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新創事業獎」選拔活動,鼓勵各業界創新新創企業,發展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樹立成功典範,提振創業家精神,帶動國內創新創業之風氣,為經濟注入活水。
經濟部主辦的新創事業獎Business Startup Award,強力募集全國成立8年內之新創公司參與選拔活動!
2025年第24屆新創事業獎,將於4/1起開放徵件報名,歡迎各路創業家踴躍報名!
成立時間: 106年6月1日(含)之後成立依據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核准設立日期(非最後核准變更日期),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
※企業屬外國公司在臺設立之分公司不得參選
參選標的: 須為自行研發且具市場創新性之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包含技術服務、知識服務、商業服務)等,並已進入市場商業化,具備實際應用或量產證明(如:銷售發票、商業合約書、交易訂單、客戶數據等)。
設立登記要求: 企業屬外國公司在臺設立之分公司不得參選。
營業情況: 前一年(113年)營業額不得為0,須檢附主要之產品或服務之商業化或量產相關證明文件(如:銷售發票、商業合約書、交易訂單等)。
本獎項分為「科技產業組」、「創新傳產組」及「創新服務組」三大類,選拔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20家為原則。
※參選企業自行擇定一組別報名,報名完成後恕無法變更組別,三大類組之產業類別區分參考請參照申請須知。
報名時間: 114年4月1日(二)10:00至5月29日(四)17:00止。
補件期限: 114年6月9日(一)中午12:00前。
申請方式: 一律採線上申請及收件。
請至新創事業獎活動網站:https://startup.sme.gov.tw/startupaward/
新創事業獎活動網站:https://startup.sme.gov.tw/startupaward/
(請在此填寫關於此活動的報名方式、投稿期限、投稿作品格式、投稿作品大小、投稿作品數量、投稿作品語言等資訊,若不需要可自行刪除)
評分項目 | 佔比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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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團隊組成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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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模式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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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模式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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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規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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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永續發展(加分項目) | 加分項目(至多5分) | 配合國家推動產業永續發展目標ESG(環境保護E,environment、社會責任S,social和公司治理G,governance,又稱永續投資)政策方向,鼓勵新創企業將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納入商業模式,例如:「環境」涵蓋減碳和保護自然環境;「社會」包括勞資關係、促進多元等;「治理」是指公平、透明的管理,並主動揭露訊息。企業若符合永續發展指標及其他國家重點政策,可在計畫書內提出書面說明推動成果與執行績效,至多可加至5分為上限。 ※備註:其他國家重點政策包括:推動性別主流化、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包含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友善就業)、使用電子發票、企業誠信倫理、企業增聘員工及提升員工福利(包含提升員工薪資)、提升工作與生活平衡的友善家庭職場環境(包含發展彈性工作模式)。 |
製作得獎專輯,公開舉辦頒獎典禮,頒發獎座及獎狀乙只,以資鼓勵。
一、本企業符合中小企業認定 ( 企業屬外國公司在臺設立之分公司不得參選 )
二、本企業之產品或服務符合相關法規規定,若經查證有違反本須知規定、不實陳述或違反環保與勞工安全衛生等相關法規情節重大者,或其他爭議事件致影響社會大眾及本獎項精神且經查證屬實者,由主辦單位撤銷得獎資格,其獎座及獎狀全數繳回,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本企業保證絕無侵犯他人專利、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且填報及檢附資料正確無誤。
四、用印後上傳,並於文件註明 《與正本相符》。
五、企業核准設立日期年限於 8 年內之企業(民國 106 年 6 月 1 日(含)之後成立)
※ 申請本獎勵之企業有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以供審查之義務。
※ 得獎企業有配合編製專輯並參與相關活動之義務。
※ 參獎企業之參獎資料概不退件,由本計畫工作團隊統一保存。
※ 得獎企業有參加新創事業獎聯誼會相關活動之義務。
※ 參獎企業需同意獎項執行單位使用企業之產品資訊及服務資訊供後續行銷、企業推廣及媒體曝光之使用。
※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本活動之權利。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2)2366-0812分機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