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宜蘭縣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比賽


開始報名日期: 2024年3月1日 15:00
截止日期: 2024年7月19日 17:00
籌辦組織: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xy7996f6hy9zxd1b51



標籤:


政府主辦 創意 創作 社會人士 學生 徵件時間 活動獎勵 報名方式 繪畫 競賽 兒童 繪畫競賽 環境教育 參賽資格 作品規格 繪本創作 參賽方式 獎勵佳作 推廣方式

一、前言

🎨113年宜蘭縣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比賽開跑!

🌏夏威夷野火、極端氣候、全球暖化、中途島信天翁危機,各種環境時事正在發生,我們如何因應?

‼️快來挑戰「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比賽」,用故事創作帶領大家找出問題,發掘更多解決行動!


二、徵件時間

       1. 收件期間:113年3月1日起至113 年 7 月 19 日(星期五)止。

       2. 收件一律採紙本寄送(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  

 

三、比賽徵選內容

       1. 參賽資格:對幼兒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有興趣者,不限年齡皆可報名。

       2. 參賽方式:可選擇單人參賽或組隊參賽(每件作品最多以3人為限)。    

       3. 閱讀對象:適合2-7歲親子共同閱讀,國小中年級以上自行閱讀。

       4. 作品規格:詳請參考附件「簡章」內容。

  1. 尺寸:作品每頁尺寸為A4(210mm*297mm)規格為限,可跨頁繪製,橫式、直式由創作者擇定,橫式、直式皆左翻,文字編排由左至右。其餘材質、形式不拘。(注意:內容請勿以橫式、直式交錯呈現)。
  2. 內頁:需包含封面書名頁故事內文封底四部分,可斟酌加入蝴蝶頁。其中故事內文頁數需至少16頁以上,40頁以下(不含封面、書名頁、封底頁及蝴蝶頁)。

       5. 創作方向:

 

四、報名方式

          1. 步驟1:線上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9uXfF6HfyoaUmctK7)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附件1故事內容文字編排表

2. 步驟2:詳閱附件2參賽同意書並親筆簽名後,與參賽作品原稿樣書等報名資料一同郵寄或親送至收件處(信封封面郵寄資料請直接印出附件3)。

3. 郵寄處(郵戳為憑)或親送處: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88-3號4樓

                                            收件人:王小姐
 

五、活動獎勵

  1. 佳作獎:其中2名將優先給予國中(含)以下的參賽者,保留給兒童得到獎項的機會。
  2. 參加獎:凡作品規格符合簡章內容規定,並提供完整報名及收件資料者,均會寄給參加者新臺幣200元禮券以資鼓勵,參加獎會在得獎名單公布後寄送。(若為前3名及佳作的得獎者,不再額外提供參加獎)
  3. 指導老師獎勵:如指導學校學生參加比賽並獲獎(不含參加獎),給予指導老師嘉獎1次,並頒發感謝狀一紙。
  4. 推廣方式:前3名之作品將印製予宜蘭縣內之國小及圖書館作為推廣使用;前2名之作品將製成電子有聲書,於「宜蘭縣環境教育優選繪本有聲書」網站供民眾閱讀(網址:https://eepb.efroip.tw/)。

 

六、評審方式

  1. 第一階段(程序審查):初步審查檢核比賽之相關資料完整性、創作方向及作品規格。符合資格將進入第二階段審查,如資料完整性有缺件者,將以E-mail 或電話通知參賽者並於通知後5個日曆天補齊資料,如未完成補件將視同放棄報名。
  2. 第二階段(委員評選):由本局聘請相關領域之委員組成評選小組選出獲獎作品。
  3. 評選標準:如下表。
     

注意事項

  1. 為擴大環境教育推廣,參賽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將永久授權環境部及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無償利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形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不得對環境部及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行使著作人格權。
  2. 獲奬者須同意主辦單位得將上述權利轉授權使用於非營利行為之教育推廣、展示、研究等活動。
  3. 參賽者須保證未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且為未經刊登且未授權其他單位之原創作品,若有違反情事,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獎狀時,所領取獎金、獎狀應繳回主辦單位,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4. 參賽授權同意書未簽具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之規格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資料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以Email及電話通知後  5個日曆天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5. 作品之原稿,依參賽者意願,於 113 年   12 月  31日前依序發還稿件。
  6. 獎勵金額需由承辦單位代扣相關稅額者,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7. 獲奬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獲獎者自行決定獎勵之分配。
  8. 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比賽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選或獲獎資格,自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及禮券。
  9. 參與本活動者,即視同接受上述各項規範,若有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變更本活動辦法並保有最終解釋權,相關變更內容將公告於本局官網。
     

相關單位

  1. 指導單位:環境部。
  2.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3. 承辦單位: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方式

※聯絡信箱:yilanenvedu@gmail.com

※電話:(02)2218-9099#228王小姐

※服務時間:活動報名期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00~下午 5:00

                          (中午 12:30-13:30 及例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