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簡介 為響應 6 月 8 日「世界海洋日」,教育部自 104 年起將「世界海洋日」當週定為「海 洋教育週」,鼓勵各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強化海洋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擴大學校師生參與海洋教育的機會。
此外,補助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規劃與辦理海洋 教育相關推廣活動,歷年相關資訊均公告於該中心網站(https://tmec.ntou.edu.tw/p/412- 1016-6281.php?Lang=zh-tw)供各界瀏覽運用。 「第三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活動是繼 110 年後再度辦理,本次活動以「永續海洋」為主軸,期透過結合海洋科普、美學與文學創作,強化海洋科普知能的應用及與生活的連結,激發各級學校師生海洋體驗與創作實踐的參與學習,以深化海洋意識、提升海洋素養及落實海洋保護行動,讓親海、愛海、知海的理念更為普及。
參賽資格 國小組為國民小學一至六年級學生、國中組為國民中學七至 九年級學生(以地方政府收件截止時之身分為準),含公立、私立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高中組為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十至十二年級學生,包含國立、公私立各類型高級中等學校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並以作品繳交時 114 年 10 月 31 日之身分為準。 大專組為於大專校院就讀之學生(含碩博士生)(以作品繳交當時 114 年 10 月 31 日之身分為準)。 教師組為於國內各級學校任教之教師(含兼任、代理代課教師)。 報名方式 須繳交文件:每件參賽作品均須檢送以下文件,其中「報名表」及「作品內文」電子檔需寄至徵選小組信箱(詳見投寄規定第一項) 報名表:國小組、國中組填寫附件 1,高中組填寫附件 2,大專組、教師 組填寫附件 3。另須於報名表附上作品介紹(創作理念、故事簡介等)及教學應用方法。 作品內文:填寫附件 4。 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填寫附件 5,每人 1 份。若作品創作者不只一位, 請所有創作者各填寫一份。 併同參賽作品原稿 1 件及彩色複印版 1 件。 投寄規定: 電子檔傳送:報名表(附件 1、附件 2 或附件 3) word 電子檔及作品內文 ( 附件 4)word 電子檔以電子信件方式寄至 [email protected] 海洋科普繪本徵選小組收。 紙本寄送:報名表(附件 1、附件 2 或附件 3)、作品內文(附件 4)、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附件 5)正本、「繪本原稿」及「繪本彩色複印版」共 5 件, 利用寄件封面(附件 6)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0224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 2 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海洋科普繪本徵選小組收」。 收件時間: 國小組、國中組-114 年 11 月 14 日由各地方政府承辦單位統一寄送。 高中組-114 年 10 月 31 日由各校承辦人統一寄送。 大專組、教師組-114 年 10 月 31 日由個人自行寄送。 並請勾選確認文件是否齊全。寄送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親送者亦同。 資料填寫不完整、規格不符規定者,將不予評比。 得獎作品概不退還,敬請自行備份。未得獎作品如需退還,請隨件附上新臺幣 80 元之郵票及回郵信封(敘明收件地址及收件人),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統一以掛號方式寄回。 徵選方式 由各地方政府協助公告活動簡章並辦理收件及初選,相關期程與辦法依各地方政府或其辦理單位公告為準(可參閱各縣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網站https://tmec.ntou.edu.tw/p/412-1016- 6259.php?Lang=zh-tw )。 為鼓勵各校辦理海洋科普教育融入教學,並設計永續海洋相關主題課程,由教師透過教學歷程引導學生進行繪本創作,請各校師生組成「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小組」,每個創作小組成員包含指導教師與學生,其中指導教師至多 2 位、學生至多 4 位(可跨年級但不可跨教育階段組成)。藉由帶領參賽者實際從事永續海洋相關體驗活動, 啟發學生表達自身對海洋的感受,激發其觀察力、想像力及創造力, 以獲得創作靈感。 國小組應選定繪本運用之教育階段(即繪本閱讀者為國小低年級、 中年級或高年級),並據以進行創作;國中組應以國中生為繪本運用對象,並據以進行創作。另各組參賽繪本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作作品,且經過實際教學應用並進行檢討與修正後的成果。 各地方政府自行辦理「第三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初選後,於 11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前將參賽作品擇優寄送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有關送件說明請詳見「三、參賽作品須繳交文件及投寄規定」)。每一創作小組僅限參賽一件作品;地方政府於提送時,國小組至多 5 件、國中組至多 5 件,不得合併 2 組計算為 10 件,如有超額送件將全數退回。 經各校協助公告活動簡章並辦理收件及初選。 為鼓勵各校辦理海洋科普教育融入教學,並設計永續海洋相關主題課程,由教師透過教學歷程引導學生進行繪本創作,請各校師生組成「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小組」,每個創作小組成員包含指導教師與學生,其中 指導教師至多 2 位、學生至多 4 位(可跨年級組成)。藉由帶領參賽者實際從事永續海洋相關體驗活動,啟發學生表達自身對海洋的感受, 激發其觀察力、想像力及創造力,以獲得創作靈感。 高中組應以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為繪本運用對象,並據以進行創作。另各校參賽之繪本應為教師指導學生完成之創作作品,且經過實際教學應用並進行檢討與修正後的成果。 各校自行辦理「第三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初選後,於 114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五)前將參賽作品擇優寄送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有關送件說明請詳見「三、參賽作品須繳交文件及投寄規定」)。每一創作小組僅限參賽一件作品;各校提送作品至多 2 件,如有超額送件將全數退回。 大專組及教師組以個人或組隊方式報名參賽,每件作品創作人數為 1 至 4 位。每人(組)僅限 1 件作品參賽,不得重複報名;如有重複送件者則取消其參賽資格。 大專組及教師組應選定繪本運用之教育階段(即繪本閱讀者為幼兒園、國小低年級、國小中年級、國小高年級、國中或高中之學生),並以「永續海洋」為主題進行創作。 參賽者應於 114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五)前將參賽作品寄送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有關送件說明請詳見「三、參賽作品須繳交文件及投寄規定」)。 作品規格 作品類型:圖文整合型繪本,題目自訂。 作品內容:以「永續海洋」為主題,其範疇包括認識海洋生物與非生物資源、海洋資源與經濟價值、反思人與海洋及海洋生物之間的關係、了解國 內及全球海洋廢棄物的現況等內涵(可參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議題融入手冊》之海洋教育議題中學習主題「海洋資源與永續」及《永續發展目標(SDGs)教育手冊-臺灣指南》之目標 14「水下生命」)。 作品樣式 文字處理方式:考量後續得獎作品數位化及印刷成冊之效果,文字請勿直接書寫在圖稿上,請以不破壞原稿之方式另於原稿上夾註一張描圖紙,再將故事情節的文字配置於描圖紙上,並將各頁文字內容另行彙整於作品內文表格。建議另行印製影本,並將文字書寫於作品影本上一併寄送,將更為清楚。 作品原稿裝訂:請勿裝訂,請將作品原稿依序排列後妥善包裝後再行寄送 (建議可分別將各頁原稿裝入透明內頁袋並標註頁數以整本資料夾寄送)。 繪畫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電腦繪圖等皆可),惟作品僅限於平面創作,並禁止使用 AI 生成圖像參賽。 作品內文須以中文創作,且不接受翻譯作品。 作品寄送時請自行做好保護措施,如因參賽人未做好保護措施,導致作品 於寄送過程中毀損,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活動獎勵 由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大專組、教師組等五組,分複選與決審兩階段進行審查,複選通過者始進入決審。 將聘請具海洋科學或美術設計專業之專家學者組成海洋科普繪本評選委員會,將針對繪本主題、構圖設計、文字表達及知識正確性進行評審,並本項徵選活動作品將用於推廣海洋科普教育,其圖文呈現之知識正確性為重要審查基準。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之獎項及內容如下(獎金金額逾新臺幣 2 萬元者, 預扣 10%之稅額。獎金僅頒發予學生,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另頒感謝狀以資嘉勉): 特優:每組各 3 名,新臺幣 2 萬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 優等:每組各 5 名,新臺幣 1 萬 2,000 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 佳作:每組 10 名,新臺幣 6,000 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 大專組之獎項及內容如下: 特優:2 名,新臺幣 2 萬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 優等:3 名,新臺幣 1 萬 2,000 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 佳作:3 名,新臺幣 6,000 元之現金或等值商品禮券及教育部獎狀。 教師組之獎項及內容如下: 特優:2 名,教育部頒發獎座乙座及獎狀,並函請所屬地方政府教育局(處) 酌予敘獎。 優等:3 名,教育部頒發獎座乙座及獎狀,並函請所屬地方政府教育局(處) 酌予敘獎。 佳作:3 名,教育部頒發獎座乙座及獎狀,並函請所屬地方政府教育局(處) 酌予敘獎。 各組作品如未達所列獎項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錄取, 或在既定總預算下適度調整各獎項名額。 針對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得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將頒發感謝狀及函請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酌予敘獎。 預計 115 年 3 月底前將得獎名單公布於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之「最新消息」專區,並預計於 115 年 6 月舉行頒獎典禮(確切時間另行公告)。後續特優及優等作品將數位化,並公開於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供各界瀏覽。 注意事項 本次繪本比賽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嚴禁使用 AI 生成圖像,且不得抄襲、臨摹、冒名頂替、損及他人權利,或違反著作權法與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以及已公開發表作品(包含發表於報刊、網路、部落格及社群網站等任何媒體),不得再次參賽。若有上述違規情事,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 若有獲獎則追回該作品之獎項及獎金;如因此致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一切民刑事責任。若因填寫資料錯誤導致無法 通知相關訊息,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違反下列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亦不另行通知: 國小組及國中組須經各地方政府初選後統一辦理送件;高中組由該校 負責送件事宜。 創作內容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作品主題不符、違反善良社會風俗、暴力或網路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 檔案格式不完整,以致無法開啟或使用。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簡章中,參賽者於參賽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徵選比賽之行為,主(承)辦單位保留相關權利。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承)辦單位於 該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擁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含重製或出版)利用之權利。著作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撤銷此項授權,且主 (承)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 海洋教育中心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或得獎者所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 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或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主(承)辦單位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計畫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 得修正與補充之,並公布於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教育部
聯絡人: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海洋科普繪本徵選小組
聯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2)2462-2192-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