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

本市公私立國小、國高中學生及教師。

 

類組

(一)自由題材繪本類:分為國小低年級學生組、國小中年級學生組、國小高年級學生組及教師組等 4 組。

(二)自由題材 AI 繪本:分國高中學生組、國小高年級學生組、教師組等 3 組。

(三)租稅教育繪本類:分為國小學生組、國小親子組、教師組等 3 組。

(四)租稅教育 AI 繪本:分國高中學生組、國小高年級學生組、教師組等 3 組。

 

作品規定

(一)繪本相關製作規範

1.作品尺寸(封面)以 A4 或 16 開兩種規格為限,直、橫式不限。

2.作品不含封面封底,內頁應以至少 6 頁最多 20 頁為限。

3.作品應以紙本平面繪圖(或電腦繪圖輸出)為主,除紙張圖稿、報紙剪報等平面式素材外,請勿黏貼其他素材(如黏土、塑膠玩具等)。

4.創作內容分自由題材及租稅教育題材 2 類。

5.語言(中文、英文、本土語、新住民族語、文學等)不拘。

6.各類繪本作品頁需裝訂成冊,如有貼黏附件者,務必黏貼牢固;送件參賽時,如有掉頁、附件脫落現象等疑慮者,主辦單位得不予收件,避免後續爭議。※請勿薦送立體書類型作品。

(二)AI 繪本相關製作規範

1.AI 繪本作品應以自 AI 人工智慧製作網站、工具、軟體製作為原則,圖格格式為 jpg 檔,依序存於光碟片(CD 或 DVD)件送。

2.創作尺寸以 A4 或 16 開兩種規格為限,直、橫式不限。作品不含封面封底,內頁應以至少 12 頁最多 20 頁為限。

4.創作內容分自由題材及租稅教育題材 2 類。

5.語言(中文、英文、本土語、新住民族語、文學等)不拘。

6.創作內容應包含 AI 繪本作品使用軟體或工具、使用 Prompt(對話歷程記錄)、100 字以內創作理念,檔案大小請勿超過 100MB。

(三)創作內容應符合本年度題材,相關題材內容請參閱附件一。

 

報名方式

(一)每類競賽類別,每人限送一件作品;除親子組每件作品作者二人為限(限直系親屬、應為親子共同創作),其餘類組每件作品作者一人為限。每一學生類組,每校至多報名 8 件;每一教師類組,每校至多報名 4 件;每一親子類組,每校至多報名 8 件。採線上報名登錄參賽,請各校承辦人員於校內初選完成後,至臺中市學生美術競賽成果暨報名網(網址:https://tcart.tc.edu.tw/),點選臺中市 114年繪本創作競賽報名系統,登錄參賽作品名冊,相關登錄方式請參閱文件佈告欄。

(二)報名方式由學校承辦人員統一上網報名;個人報名及傳真報名,恕不受理。 報名時間自 114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起至 114 年 5 月 2 日(星期五)24時止。

(三)報名完畢後,請直接在網站上按下「列印送件清冊」,並列印後校內逐級核章。

(四)報名截止後恕不接受更改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指導老師。

(五)各校辦理校內初選時,須繳交作者簽附著作權聲明暨授權書(如附件二);如有發現抄襲情形,將追回已獲獎勵並刪除編錄,請各校老師或承辦人員謹慎審查作品。

(六)請注意參賽作品、報名資料及著作權聲明暨授權書之作品名稱是否一致,如有不符,主辦單位將不予收件。

 

送件方式

(一)送件日期:請於 114 年 5 月 5~9 日(星期一~五)期限內以郵局便利箱(袋)寄達沙鹿區鹿峰國民小學(請勿提早寄件)。

(二)相關參賽作品請依據下列方式整理寄送:

1.請備妥已核章送件清冊、參賽作品、著作權聲明暨授權書,並檢查相關資料(書名、作者名)是否一致。

2.請將作品授權書置於參賽作品封底前一頁處。

3.參賽作品請依作品清冊依序排列裝箱。

4.一律以郵局便利箱(袋)裝寄參賽作品,便利箱(袋)外請務必標明送件學校及註明參加 114 年繪本創作比賽。如若超過 1 箱以上,請註明該箱為第 x箱共 x 箱。

5.作品清冊疏漏者,將不予收件;缺授權書者及資料不吻合者皆不予評審。

(三)寄送地址:433106 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 209 號,沙鹿區鹿峰國民小學教務處收。

 

審查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家學者於 114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前,分初審與複評二階段進行評審。

(二)評分標準:

1.繪本類:主題內容 45%,繪畫技巧 45%,創意表現 10%。

2.AI 繪本類:主題內容 25%,繪畫內容 25%,Prompt40%,創意表現 10%。

 

獎勵方式

(一)學生組:含自由題材繪本類、自由題材 AI 繪本類、租稅教育繪本類及租稅教育 AI 繪本類榮獲第一~六名者及佳作作品之學生頒發本局獎狀乙張。自由題材繪本類、自由題材 AI 繪本類榮獲第一~三名作品之學生另頒發獎品 1 份(本局提供)。租稅教育繪本類及租稅教育 AI 繪本類榮獲第一~六名作品之學生另頒發獎品 1 份(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第一名之指導教師核予嘉獎乙次,第二~六名之指導教師頒發本局獎狀乙張。

(二)教師組:含自由題材繪本類、自由題材 AI 繪本類、租稅教育繪本類、租稅教育 AI 繪本類榮獲第一名作品之教師核予嘉獎乙次,第二~三名及佳作作品之教師頒發本局獎狀乙張。

(三)親子組:租稅教育繪本類榮獲第一~六名者及佳作作品之學生頒發本局獎狀乙張。榮獲第一~六名作品之學生另頒發獎品 1 份(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