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屆臺北文化獎
開始報名日期: 2024年5月23日 00:00
截止日期: 2024年6月17日 17:30
籌辦組織: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s9u4e5ntkzwgk6pgrt
標籤:
政府主辦
社會人士
國內
青年
報名方式
競賽
藝術
個人
參賽資格
團體
文化
推薦參選
徵選日期
規定
文件表格
排除条件
活動簡介
- 落實文化深入生活、傳統開出現代、本土面向國際,對臺北市文化特質之形塑有特殊貢獻者。
參賽資格
- 凡個人、團體,不限國籍、性別、年齡,均可自行參選或接受推薦參選。
- 個人、政府機關、民間團體等,均可推薦參選人。
- 曾獲得本獎項者,請勿重複參選或推薦。
報名方式
-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6 月 17 日(一)17:30, (中華郵政郵戳為憑、email 寄送時間為憑)。
- 報名文件:表 1「基本資料及事蹟表」、表 2「推薦書 」、 表 3「被推薦人同意書」、表 4「參選人確認單及聲明書」。
- 自行參選之個人或團體,須繳交表 1、表 4。
- 被推薦參選之個人或團體,須繳交表 1、表 2、表 3、表 4。
- 報名文件表格頁面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延長填寫,所有參選人必須註明有效聯繫電話及地址,資料繳交或填寫不完整者,本局將不予受理。
- 參選人應於報名文件填寫完整資料,並確認親筆簽名並蓋章,簽署後即視為同 意參選,應遵守本徵選簡章相關規定。
- 報名文件與佐證附件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 以上報名文件填妥後,均須另附可編輯的電子檔(word)。
投件方式
- 因應數位化並推動無紙化政策,報名文件接受電子郵件寄送、書面郵寄 2 種方 式,參選人可擇 1 方式投件。
- 線上繳件:截止日前將報名文件簽名、蓋章及掃描,併同可編輯電子檔各 1 式 1 份, 寄至臺北文化獎徵件小組信箱 [email protected]。
- 書面郵寄:截止日前將報名文件簽名、蓋章,併同可編輯電子檔(請擇 1 種方式提供,例如燒錄光碟、存放 USB)各 1 式 1 份。 寄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第 28 屆臺北文化獎徵件小組收」。 (地址: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4 樓西北區)。
活動獎勵
- 臺北文化獎之受獎者,每年至多以 2 名為原則,如無適當受獎者得從缺,每名受獎者可獲 頒獎座 1 座、獎金新臺幣 100 萬元。
注意事項
-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落實文化深入生活、傳統開出現代、本土面向國際,表彰及獎勵對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文化特質之形塑有特殊貢獻者,頒予文化獎,特訂定本要點。
- 本要點之主管機關為本府,承辦機關為本府文化局。
- 文化獎之獎勵對象包括個人或團體。
- 文化獎受獎者之推薦方式如下:
- 由承辦機關主動推薦。
- 由機關、團體推薦。
- 由專家、學者推薦。
- 自我推薦。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推薦,應以書面或電子檔詳敘事蹟,連同有關證明文件,於承辦機關公告截止日前提出。
- 文化獎受獎者之遴選,由本府組成文化獎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辦理。 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本府文化局局長兼任,負責召開委員會並擔任主席,另置委員九 人至十五人,由市長聘請學者、專家擔任之。委員之任期為二年,期滿得續聘之;任期內出缺時,得補行遴聘,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 委員均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或交通費。
- 文化獎受獎者之遴選,經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通過後, 報請市長核定之。 前項遴選工作,遴選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
- 受推薦人係由遴選委員依第五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推薦者。
- 受推薦人為遴選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 有此關係者。
- 遴選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與受推薦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
- 有其他原因,可能導致遴選委員於執行職務時或有偏頗之虞者。
- 文化獎受獎者每年至多以二名為原則,如無適當受獎者得從缺,並報請市長核定公告之。 受獎者每年擇期公布後,由市長頒贈每名受獎者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一百萬元。
- 為宣揚推廣文化獎受獎者之專業成就,承辦機關得優先推薦或補助文化獎受獎者,代表本市參加國際交流或其他縣市交流活動。
- 如文化獎受獎者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承辦機關得視情節輕重,由委員會召開專案會議評估處理之。
相關單位
主辦&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聯絡人:陳小姐
聯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2-27208889-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