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簡介
倡導藝術創作風氣,鼓勵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青年從事彩墨藝術研究,塑造臺中市文化藝術特色。
活動主題
彩墨藝術創作與展現
參賽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國大專院校或研究所學生(35歲以上參賽者須附在學證明)。
- 年滿18歲且未滿35歲之非在學者。
- 參賽作品須為近三年內創作之彩墨作品,且包含彩墨元素。
- 作品不得抄襲或曾於公開徵件美展中獲獎(入選除外)。
- 曾獲本項比賽新銳獎(特優獎)及新人獎者,不得參賽。
活動時程
- 報名期間:114年5月1日至6月12日
- 初審結果通知:114年6月下旬
- 複審作品繳交:依通知時間送件
- 複審結果公告:114年7月中旬
- 展覽:114年9月27日至10月15日(大墩文化中心)
- 頒獎典禮:114年9月27日(星期六,大墩文化中心)
報名方式
- 下載簡章及報名表: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官網(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下載或附回郵信封索取。
- 郵寄報名:備齊報名表、作品資料表及彩色照片(5×7吋),於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至:
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信封註明「第二十四屆彩墨新人賞」)
評審規範
- 初審:依報名資料審查,篩選符合資格之作品進入複審。
- 複審:通過初審者須繳交原件作品,經專業評審團評選後確定最終得獎名單。
評分標準
- 創作主題與表現手法
- 彩墨技法運用
- 構圖與藝術表現力
- 創意與原創性
活動獎勵
- 新銳獎(1名):獎金4萬元(含稅)、獎牌1面、獎狀1紙。
- 新人獎(3名):獎金2萬元、獎牌1面、獎狀1紙。
- 佳作獎(5名):獎金1萬元、獎狀1紙。
- 入選獎(若干名):獎狀1紙。
- 欣中典藏獎(1名):由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從得獎作品中遴選,得獎者同意後頒發典藏獎金5萬元(含稅),作品歸該公司典藏。
相關單位
-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臺中市文化建設基金會、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國際彩墨畫家聯盟
活動聯絡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