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報名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15:00
截止日期: 2025年4月30日 17:00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uep3tcman74r1z4qmk
標籤: 線上報名 國際 獎勵方式 創新 藝術 書法 中文 傳統 論文 獎 學術 文章 書法藝術 橫山書法研究論文獎 學術研究 提名團 報名規範 關鍵字詞 MLA格式 評選委員會
桃園市立美術館為培植和發掘書法藝術研究人才,針對書法藝術之在地與國際、傳統與創新、理論與實踐等面向進行研究,設立橫山書法藝術館「橫山書法研究論文獎」,促進書藝學術研究與發展。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桃園市立美術館|橫山書法藝術館
本屆以提名、報名雙軌制進行。提名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提名團,蒐集、發掘符合本獎項之書法藝術相關論文,進行提名。報名則不限年齡、國籍、居住地皆可報名。
(一) 論文須以書法藝術相關為主題。
(二) 每人以報名 1 篇為限。文章以中文為原則,本屆亦開放英文及日文投稿(未來視情況調整之)。受理於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報名截止日止所撰寫或發表之論文。
(三) 中文字數 8,000-20,000 字(不含註釋與圖表),英文字數 7,000-15,000字,日文字數 11,000-28,000 字。論文原文摘要 500 字以內。並附 7 個以內關鍵字詞。
(四) 為維持徵選的公平性,於投件參與時,報名論文內文不得書寫作者姓名,及任何意圖表現個人身分之記號。
(五) 報名者應遵循 MLA 之論文撰寫格式。
(六) 已發表之論文,須檢附原刊登或出版單位相關授權證明文件。
(一) 曾獲橫山獎優選以上之文章不予受理。
(二) 報名論文不得同為被提名之論文。
一律採線上報名,請上橫山獎網站報名 https://www.tmofahengshanawards.com.tw/。
(一) 報名日期:自臺灣時間 2024 年 12 月 2 日上午 10 時起至 2025 年 4 月 30日下午 5 時止。
(二) 公布評選結果:暫定 2025 年 8 月。
(三) 擇期舉辦頒獎典禮暨發表座談會,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報名及提名論文均採匿名評審。
(二) 評審分為初審和決審。
(三) 決審論文未達評審委員會認定標準,獎項得從缺。
(一) 橫山研究獎一名,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獎狀乙紙。優選二至三名,每名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獎狀乙紙。入選者頒發入選證明。
(二) 獲獎論文將出版並舉辦頒獎典禮。
(三) 現居國內之獲獎者,補助居住地至桃園來回高鐵或火車(自強號)交通費用,覈實報支;外籍或居住國外之獲獎者,補助 1 張單點來回桃園經濟艙機票費用,覈實報支,金額上限新臺幣 5 萬元整。
(一) 獲獎論文之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均歸原權利人享有。參與本次徵選報名,即視為入選者同意將其獲獎之論文授權由主辦單位集結成電子書公開出版並開放免費下載,供非商業使用及教育推廣;除前開規定外,入選者並同意主辦單位自得獎公告日起 5 年內,得在任何地區合理利用、及轉授權該著作進行非營利推廣之權利。
(二) 為維繫出版品質,如入選論文中含有圖片,獲獎者應提供已獲授權使用且解析度達一定程度以上之圖片,予主辦單位編輯出版。
(三) 論文集出版之內容應由獲獎者協助校對圖文並自負文責。
(四) 在不影響得獎研究論文實質內容之原則下,主辦單位認為有修正必要時,得彙整評審委員之書面審查意見,商請作者增補、修正。
(五) 為進行上開利用,主辦單位有權將獲獎論文進行數位化、重製或於上開授權目的範圍內進行其他學術、教育目的之推廣、研究用,並收錄於資料庫以電子形式或透過網路或其他方式公開供民眾瀏覽。除有未依規定給付獎金之情況,著作權人不得撤銷上開授權。
(六) 獲獎論文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論文之圖、文)之著作權如有非報名投件者擁有又不符合合理使用,但該作品經獲入選者,入選者至遲應於入選後一個月內提出其已取得著作權人同意可授權主辦單位為上開利用之證明;入選者如
未能取得相關授權,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取消該出版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並依其他公平方式決定替補作品。
(七) 相關授權之對價已包含在本辦法第九點之獎金中,主辦單位為上開利用不需再支付任何費用。
(一) 獲獎者保證其稿件為其獨立完成之著作,且無侵犯或抄襲任何第三方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並有依本辦法投件參與徵選及於授權於獲獎後將作品提供主辦單位依本辦法進行利用之權限,否則自負一切責任。獲獎論文如有著作權或其他法令糾紛涉訟,經評審委員會決議或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若因參賽者言行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主辦單位亦得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 獲獎者獎金之所得稅,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依法應按給付全額扣取 10%;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按給付全額扣取 20%。其餘個別情況,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三) 獲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舉辦之公開發表與相關推廣活動。
(四) 基於相關行政辦理之目的,投稿者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個人資料,包括下列項目:姓名、性別、生日、電話、e-mail、簡歷及身分證字號等,於符合本獎舉辦目的情形,主辦單位得蒐集及運用參加者提供之個人資料。
(五)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取消之權利並另行就相關執行細節補充公告之權利。請以最新公告之內容為準。參加者視為認同本徵選辦法,報名時已詳讀所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