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第二屆淨零建築設計競賽活動


開始報名日期: 2024年5月7日 00:00
截止日期: 2024年7月5日 00:00
籌辦組織: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fctf7jbsjl3uhkw9to



標籤:


創意 國內 設計 2024 競賽 永續發展 環境永續 建築 淨零 淨零排放 建築能效 節能 碳排放 淨零建築設計 创新技术 气候变迁 环境污染

活動簡介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依據「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淨零建築推動策略,已建立建築能效分級評估制度,將建築能效依節能成效分為7個等級,其中最高等級為近零碳建築(第1+級),可達約50%的節能,並自111年1月1日實施。為達成2050淨零建築目標,本所依據行政院核定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112-113年)公共建設類「我國推動淨零建築與應用推廣計畫」,啟動分年分階段辦理研訂建築物實施建築能效評估及改善方案與推動建築物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等相關工作事項。

為鼓勵各界參與2050淨零建築轉型發展,本所自112年起舉辦首屆淨零建築設計大賞競賽活動,激發建築設計產業及大專院校學生針對未來創新節能技術導入淨零建築規劃設計的發想,鼓勵投入減碳技術工法之創新加值服務,促進相關產學界共同邁向永續未來,獲獎作品並已於2024年淨零城市展展出宣導。為擴大公私協力共同推動淨零建築之發展,本所規劃辦理2024淨零建築設計獎競賽活動,持續號召淨零建築相關產業及大專院校師生,以建築空間或社區場域為標的,結合淨零建築規劃、節能創能儲能及能源管理等新興技術應用,激發因應2050淨零建築發展的創新提案,提高各界對淨零建築與環境永續發展的關注,為邁向2050淨零轉型共同努力。


活動主題

面對日益嚴峻的氣候變遷和環境污染問題,推動環境永續發展已是全球積極投入的趨勢。通過降低能源消耗和減少碳排放,各國皆致力於實現環境永續發展目標,並為未來世代創造更清潔、更健康的生活環境。

本屆淨零建築設計獎競賽活動以建築空間或社區為場域,參賽組別分為「大專院校組」「產業組」兩組,大專院校組著重於淨零建築概念與設計技術設計發想,強調提案之設計理念與創新性;產業組著重於淨零建築創新技術之應用與實證,強調參賽作品之創新性與可行性或效益

參賽作品須導入淨零建築手法(營運碳排(OC, Operational  Carbon) 及蘊含碳排(EC, Embodied Carbon))如:建築外殼節能設計、空調與照明節能設計、材料應用、能源管理、合理結構系統、採用低碳混凝土、低碳構件(如外牆外裝、外窗、帷幕牆、內隔間、地坪)、木構造及輕鋼構建築等、多元電力應用、深度節能手法、數位整合方案、水資源及廢棄物管理等,以符合淨零建築理念,並著重於設計方案的可行性、實用性和創新性。


參賽資格

  1. 大專院校組
  1. 產業組
  1. 參賽者須擔保所有參賽作品為原創,無抄襲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參賽作品如疑有抄襲仿冒之嫌或確有抄襲仿冒之實, 執行單位保有取消參賽者參賽資格、 追回已頒獎金、獎狀、獎盃以及於網路公告參賽者姓名之權利。日後若參賽作品涉有著作權或其他糾紛,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與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協辦單位均無關。如造成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協辦單位或第三人權益受損,參賽者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2. 各隊之報名作品件數不限,每件作品均必須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報名時需填妥作品名稱、參賽代表及成員、電話、e-mail、地址與參賽組別等資料,參賽者如為在學學子,請填寫完整學校及系所名稱。

報名方式

  1. 請依照繳交說明之規範細項繳交檔案,包含檔案命名方式與格式。為確保比賽的公正性,初選階段不得在圖說作品中揭露單位名稱、參賽者姓名、指導者姓名。
     
  2. 繳交事宜:
    • 逾繳交期限、文件不全、檔案超過限制大小,或作品規格、競賽資格等其他不符規定者,將無法取得評選資格,逾期缺件不另通知。
    • 建議提早於截止日前至少 3-5 個工作日繳交,以利主辦單位提前進行形式書審後通知補件。
    • 各繳交檔案、文件資料請自行留存副本,主辦單位不另寄回。
  3. 參與作品照片或影像之電子檔應有 300dpi以上之解析度,以利製作出版物及後續剪輯宣傳之需要。
  4. 請確認電子檔之雲端連結可檢視及下載,若主辦單位無法下載檔案,將會影響參賽資格。
  5. 實體文件及電子檔,二者皆需齊備繳交。
  6. 參賽作品經確收後,另以E-mail通知。

評分標準


活動獎勵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之圖說文字須為中文或英文。
  2. 為確保比賽的公正性,初選階段不得在圖說作品中揭露單位名稱、參賽者姓名、指導者姓名。
  3. 完成報名後,參賽者如因故未能參加,請向主協辦單位提出相關申請與證明,不得由他人頂替或冒名參加。 
  4. 作品不得抄襲或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亦不得違反善良風俗或相關法規,若違反,主協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或得獎資格,並對任何破壞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法律上權利,得向參賽者請求損害賠償。
  5. 參賽者所提供之各項資料,如有與事實不符或侵害他人權益(如: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智慧財產權等),或違反一切法令之相關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單位參賽或得獎資格。
  6. 創作過程中若有使用AI工具協作,須提供利用AI創作之過程與紀錄。
  7. 參賽作品若為實體建築場域,對其做相關應用與開發前必須取得該場域/專案所屬業主之同意,並於報名時檢附場域/專案所屬業主同意書(詳附件二)。 
  8. 為紀錄本競賽活動,主協辦單位所拍攝之相關照片及動態影像,參賽者同意無償提供為進行本活動或推廣本活動使用、編輯、印刷、展示、宣傳或公開上述個人肖像、姓名及聲音等,且不另支付得獎人稿費及版稅,參賽者無異議亦不另行索取費用。
  9. 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有毀損、滅失,執行單位不負責參賽作品之修補,參賽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10. 已繳交至主辦單位之競賽作品,概不得要求修改或抽換。報名文件及競賽作品於活動結束後不予退還,請競賽團隊自行備份。 
  11.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12. 得獎者應配合競賽活動規劃,親自出席頒獎典禮及展示會場說明創作理念。
  13. 獎項及獎金發放形式依主辦及執行單位通知為主,若得獎參賽者未於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主協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另主協辦單位將不干涉獎金分配,請參賽隊伍內部自行協調。 
  14.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競賽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於主辦單位官網,其公告內容以主辦單位官網活動消息為主,若有更動,則不另行個別通知。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聯絡人:章小姐

聯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2-866761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