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報名日期: 2025年4月10日 15:00
截止日期: 2025年5月2日 17:00
一、宗 旨:推展全民運動,提昇本縣對排球運動的風氣與技術,促進全國球隊聯誼及增進身心健
康,並可選拔優秀選手以代表本縣參加全國運動會或其他全國性之排球賽事。
二、指導單位:澎湖縣政府、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澎湖縣沙灘排球發展協會、宏昇視聽工程有限公司、詠冠體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BSaiLa 盃賽網
六、比賽地點:澎湖縣多功能綜合體育館(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8號)
七、比賽與開幕日期:
比賽日期:114年6月6~8日 (星期五~日)。
開幕時間:114年6月7日(星期六) 上午10:00
八、分 組: (一) 社會男子組(含專科大學、高中職) (二) 社會女子組(含專科大學、高中職)
(三) 社會男女混合組 (四) 國中男子組 (五) 國中女子組 (六) 國中男女混合組
(七) 國小男子組 (八) 國小女子組 (九) 國小男女混合組 (十) 公教機關混合組
九、參加資格:
1.社會男子組、社會男女混合組 ---自由組隊。(上限9隊)
2.社會女子組 ---自由組隊。(上限6隊)
3.國中男子組、國中女子組、國中男女混合組--- 國中在籍學生。(上限6隊)
4.國小男子組、國小女子組、國小男女混合組--- 國小在籍學生。(上限6隊)
5.公教機關混合組--- 公教機關自由組隊。(上限6隊)(須出示工作證或教師或職員證)
十、比賽規則:
1.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之最新排球規則。(附則二除外) 。
2.社會、國中、小、公教機關混合組– 須有兩名女性球員以上在場上比賽。
3.社會、國中小男女組之球員皆可重複報名公教機關、社會、國中、小混合組,但其當賽程時間
相互衝突時,請球隊自行處理,不可要求大會提前會延後賽程時間。
4.在比賽中若男子組人數不足時,可由女生替補。(女子組則不能由男生替補)
十一、比賽制度:視實際報名隊數多寡於抽籤前由大會決定。
十二、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認證合格之排球。
十三、報名方式:
報名網址: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5239 (BsaiLa 盃賽網)
1.報名截止日:即日起至114年5月2日 18:00 止(或額滿為止)。
2.報名費用:1500元(內含 500元保證金),高中、國中、小學組均免收。
※保證金退費說明:各隊伍參加開幕及完成所有賽程,憑收據無息退還保證金。
※保證金繳納方式:1.轉帳(ATM)方式:郵局:700 帳號:0241006-1609782
戶名:澎湖縣沙灘排球發展協會胡毅中
※轉帳後請至盃賽網登錄帳號後五碼,以便確認。
關於球隊(人)個人因素經報名核准後又臨時無法出賽退費說明:
1.報名截止15天前,如因個人因素導致無法出賽,將扣除相關行政費用後退費。
2.報名截止10天前,如因個人因素導致無法出賽,將無法退費。
隊伍完成以上報名程序,請來電確認資料是否無誤,未確認資料皆未完成報名(活動競賽組組
長 林佳享0984-000-155 )
3.人數:
3-1六人制-領隊、執行教練、教練及管理必填報各1人,隊員(含隊長)可報15人,在名單確認時
間前確認12人名單,若未確認最後12人名單,大會將自行刪除後三人。
※球員名單請於114年5月3日中午12:00前確認完畢
※報名截止後不得再更改12人隊員名單,但若有球員受傷需提出醫生證明才可更改15人球員名
單內之隊員;若隊伍未報滿至15人,如有隊員受傷將不得更換未在15人名單內之隊員。
4.請各隊之隊名以六個字為限,勿使用不雅之隊名。(以中文為限,球衣上可為該球隊英文縮寫)
十四、抽籤日期:
114年5月4日12:00(星期日) 至114年5月5日12:00 (星期一) 於BSAiLa盃賽網進行線上抽籤。
十五、領隊會議:114年6月8日 (星期五) 早上08:00 於澎湖縣多功能綜合體育館舉行,
不另行通知。
十六、名次判定:(採用單循環賽制或雙敗淘汰賽制)
(一)每場勝隊得兩分,負隊得一分,棄權或沒收比賽0分,雙敗淘汰賽時直接落敗,以積分多
寡決定名次。如二隊或二隊以上積分相等時將採用以下方法決定名次。
X(勝分總數)/ Y(負分總數) =Z Z值高者名次列前
※如Z值仍相等時,採用下列辦法
A(勝局總數)/B(負局總數) =C C值高者名次列前
(二)自動棄權:任何球隊無論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棄權未出賽者直接判敗,雙敗淘汰賽時將
直接落入敗部,並依籌委會規定予以懲處,同時沒收保證金。
(三)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處以沒收該場比賽,該場已賽完之局(分)數應予於保留並
給予對隊應獲勝之局(分)數。該隊未賽完之場數仍可繼續出場比賽,但沒收保
證金。
十七、運動員須知:
參加比賽之運動員除應遵照競賽規程及比賽規則外,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參與比賽務請準時,比賽時間開始10分鐘後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伍,該場比賽以棄權
論,沒收該場比賽,不得異議。
(二)凡參加之球隊務必參加開幕典禮,未派員參加之隊伍將沒收保證金。
(三)凡參賽隊伍於出場比賽前30分鐘,請先至大會服務台辦理報到手續。(當如比賽前30分鐘
經大會廣播三次未至大會報到檢錄之球隊將取消比賽資格。)
(四)各參賽選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需有照片之證件)參與比賽。本次賽事將於每場次開
始前檢查證件,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的隊員,將不得上場。
※出賽前報到檢錄時請檢查紀錄單上之出賽球員名單與號碼是否正確,並繳交出賽球員之
證件 (必須有相片),以便查驗,比賽後歸還各球隊。檢錄完成後不得再更改球員名單及
號碼。
(五)遇有比賽時,須在規定比賽時間前到場,比賽結束後立即退場,並由教練及管理率同進
退。
(六)球衣上須有隊伍中文或英文名稱及固定號碼,如報名之隊伍名稱及球衣上之名稱不一
致,請於報名時在備註欄備註球衣上之名稱,若未備註,該場比賽沒收。
(七)各隊隊長在球衣之正胸前應佩帶與球衣不同顏色之標誌 (長八公分、寬二公分)。
(八)球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自由球員除外),球衣胸前、背後均應有明顯號
碼 (1~99號);球褲統一色系(如黑色與深藍色),球衣號碼不符及球褲色系相差太大,該
場比賽沒收。
(九)每隊應派聯絡員在場,便於聯繫。
(十)比賽進行中,除比賽隊長外,其餘職隊員不得質詢。
十八、獎 勵:
(一)各組依報名隊數調整錄取名次如下:
社會組10隊以上錄取4名、9~7隊取前3名、6隊以下取前2名、3隊以下取1名;國中、小
組視報名隊伍數另行公告。
(二)各組於名次確定後,隨即於司令台頒獎;未參加領獎之球隊,賽後請親洽澎湖縣體育會領取。
(三)所有比賽成績函送有關單位,本會存查。
十九、附 則:
出(球員資格之抗議必須在比賽結束前提出)但規則上有明文規定,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
提出異議。
(二)賽制規定:
1.採三局兩勝制。(依報名隊伍數多寡適時調整賽制)
1-1預賽(初賽)-以先得21分並至少領先兩分為勝,該局前兩局得分上限為25分,決勝局採15
分制(上限19分),一方先得8分交換場地。
1-2決賽(複賽)-以先得25分並至少領先兩分為勝,該局前兩局得分上限為29分,決勝局採15
分制(無上限分數),一方先得8分交換場地。
2.不實施技術暫停,每隊每局可有兩次暫停 (每次30秒)。
3.社會混排六人制規則(含公教機關):
3-1. 男子選手輪轉至前區,也不能在前區以高於球網的高度完成攻擊。
3-2. 男子選手在前區時,只能對對方男子選手進行攔網動作,不能對對方女子選手進行攔網
動作 (「攻擊的定義請參照排球規則」)。
3-3. 男子選手只得於3米線後起跳攻擊。
(除了上述之規則外,其他尚未定訂之規則部分依最新國際排球規則之規定實施)
4.各組球網高度規定:
社會男子組 243cm 、社會女子組 224cm、社會男女混合組 235cm
國中男子組 235cm 、國中女子組 220cm、國中男女混合組 230cm
國小男子組 200cm 、國小女子組 190cm、國小男女混合組 200cm
公教機關混合組 235cm
5. 若決賽抽籤對上預賽分組同組時,則重新抽籤。
(三) 其他規定事項:
1.凡參加球隊之交通、食宿、保險費用,均由球隊自行負責。(大會統一保場場地意外險)
2.報名手續不全、資料不齊或逾期者,概不受理。
3.凡在比賽中任何球員或職員毆打對方球員或大會裁判、職員情形發生者,即取消該隊比賽
資格。
4.各隊下場比賽球員之服裝必須整齊,否則由大會裁判長或技術委員會裁定,不得出賽。
5.冒名頂替或未報名而參賽,球隊取消出賽資格,若已出賽則成績無效,往後賽程予以沒收。
6.比賽期間請各隊注意安全,若發生受傷意外,由各隊自行負責。
7.請各隊派六員以上準時參加開幕典禮。
8.因應環保,大會將不提供水,請各隊伍自備飲用水。
9.隨身貴重物品請各球隊自行看管,大會不負保管之責。
10.進入球場內必須穿著膠質球鞋。
11.比賽場地全面禁止吸菸,並且除了水及運動飲料外,禁止飲食,並請維護場地清潔,若亂
丟垃圾、菸蒂或亂吐檳榔汁渣等造成環境髒亂勸阻不聽者,將沒收保證金並禁賽一年,敬請
配合。
二十、本規程經大會籌備委員會通過並陳報縣政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十一、本競賽章程若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公布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