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3年「桃園薪傳 技得藝滿」 技藝推廣暨達人選拔活動


開始報名日期: 2024年5月22日 15:00
截止日期: 2024年7月29日 17:00
籌辦組織: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kd3aztqj4f8pjbkxne



標籤:


政府主辦 創意 創作 社會人士 學生 設計 高中 繪畫 藝術 創業 專業 技藝傳承 民俗工匠 促進就業 技職行業 特殊技術 文化地位 就業目的 技藝專長 藝術展示

 

 

 

活動簡介

 

「桃園薪傳 技得藝滿」活動是為提供勞工展現技藝平台,結合地方性民俗工匠精神的培養及宣揚本市優良技藝,為將此些技藝專業職人之專長技術發揚光大,以吸引更多青年學子及勞工投入技職行業,達成促進就業之目的,特以活動宣揚技職體系之重要,並表彰職人對技藝傳承之貢獻。
 

 


活動主題

徵選本市擁有特殊技術之職技專長達人,除了表揚這些名工匠家的精巧工匠精神與技藝傳承的貢獻之外,更透過匠家作品及工作歷程和傳統技藝文化的介紹,讓現代的年輕學子了解這些技職的特色和其具有的文化地位,改變年輕人對特殊技職的刻板印象,達到充分就業和創業之目的,宣揚技職體系的重要性!

漆器彩繪        作品需加入桃園意象,或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吉祥物「有頭鹿」。

1.漆器與書面資料相符程度(15%)

2.設計理念(15%)

3.漆器胎體打底平整與補整完整度(20%)

4.漆器技法應用(20%)

5.整體表現及美感性(30%)

 

漆作藝術        桃園在地特色人文等或意象呈現。 

1.作品基本要求:(10%)

(1)設計理念與說明

(2)作品規格正確性

2.作品創意性(20%)

3.作品整體完整性(40%)

4.色彩運用與風格表現(15%)

5.作品細緻度(15%)

 

家具木作        桃園在地特色人文等或意象呈現。    

1.尺寸量測(25%)

2.依圖說製作(15%)

3.榫接密合度(20%)

4.組裝與功能(15%)

5.表面處理(15%)

6.創意表現(10%)

 

泥水施作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吉祥物「有頭鹿」。      

1.尺寸精度(20%)

2.施作技能(20%)

3.設計構圖(20%)

4.材料搭配(20%)

5.整體表現(20%)

 

廣告設計        作品須具有桃園在地特色的元素,舉凡建築、地標、文化意涵、人文地理、技藝工藝或是生活形式…等文化元素。        

1.在地元素運用(30%)

2.創意表現(30%)

3.美感及精緻程度(20%)

4.量產可行性(20%)

 

永生花藝        以永生(不凋)花材為主,表現桃園市識別意象色彩的桌花設計。

1.技巧呈現(20%)

2.色彩表現(30%)

3.創意理念完成度(50%)


參賽資格

  1. 16歲(含)以上具相關職類工作經歷者或16歲(含)以上就讀高中職(含)以上之學生,得自行報名或由學校團體、職業訓練單位推薦參加。
  2. 參賽者需擁有作品著作權並且需為原創,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冒名頂替或違反本辦法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告之,已發給之獎項予以收回。
     

活動時程

一、報名徵件:即日起至113年07月29日

二、書面報名表件審查:截止至113年08月08日

三、入圍名單公告:113年08月09日

四、實作作品繳交:截止至113年08月27日(作品繳交若採郵寄方式則以郵戳為憑)

五、實作作品評選:113年08月31日

六、得獎名單公告:113年09月06日

七、表揚活動日期:113年10月05日
 


報名方式

本競賽報名方式為先線上填寫報名意願調查之Google表單,再郵寄完整報名相關資料,請詳閱簡章內容以免權益受損。

郵寄報名期限至113年7月29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並以郵戳為憑。請盡早完成報名作業,避免集中於報名截止日送件,以免因郵政作業而影響報名權益。
 


評審規範

  1. 參賽作品之評定,由主辦單位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小組,依評選基準評選之。
  2. 評選委員應秉持當事人迴避原則及保密原則,不得接受請託或關說,得獎名單公告前,不得透露評選過程及結果。
  3. 評選會議決議以三分之二委員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4. 評選委員對作品發生疑義時,得請參賽者另提供相關說明資料。
  5. 參賽者必須尊重所有評審。
  6. 完成報名即視為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創作理念、個人資料等,同意主辦單位及本活動相關之印刷、網站及其他推廣使用。
     

 


評分標準

報名職類不同,請自行參閱活動簡章內容

 


活動獎勵

一、獎項及獎金:各職類預計選拔出第1、2、3名,各一名(計18位獲獎者)。

第1名新臺幣20,000元等值禮券、第2名新臺幣12,000元等值禮券、第3名新臺幣10,000元等值禮券(前三名各含獎座一座)、佳作若干名獲獎狀一紙(佳作由評審判定)

二、材料費補助:

  1. 除「漆器彩繪」外之其他職類:入圍前10名者,第1-3名補助上限新臺幣10,000元/人;第4-10名補助上限新臺幣3,500元/人。(以實際金額覈實支應)
  2. 「漆器彩繪」職類:入圍前10名者,第1-3名補助上限新臺幣9,000元/人;第4-10名補助上限新臺幣2,500元/人。(競賽胚體由執行單位統一購入,其餘材料費以實際金額覈實支應。)

三、備註:

  1. 每名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2. 以上各獎項及禮券,若因參賽者或作品不符本簡章規定,主辦單位得撤銷獲獎之受獎資格並追回禮券及獎盃(座)等,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3. 各獎項、獎座、補助費一人限領一次。

注意事項

一、報名參加本活動各職類參賽者,將由主辦單位及評選小組審查資格,入圍者將統一公告於桃園市113年「桃園薪傳 技得藝滿」技藝推廣暨達人選拔活動專區(網址:http://www.tyskill.tw520.info/)。

二、參賽者繳交報名及作品資料請自行留檔備存,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入圍後續請提供主辦單位相關資料電子檔,以利後續作業。

三、各項職類介紹及競賽方式等詳見「捌、各職類及競賽相關資料介紹」,請報名者注意各職類資訊。

四、經主辦單位公告審查合格之入圍者,若於公告日下午5時前未收到通知等相關訊息,請致電執行單位:紳昱祥創意有限公司(07-387-3585)查詢。

五、入圍選手如因個人因素不能參賽,須於作品評選日(113年08月31日)前兩週通知執行單位,並填寫「放棄參賽聲明書」(附件6),以傳真、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將「放棄參賽聲明書」送至執行單位;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

故致不能參賽,須於作品評選日(113年08月31日)前通知執行單位。參賽者通知放棄參賽,即不得再行主張恢復及不得申請保留。

六、入圍及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予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含公開展示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相關文宣品與衍生品發行作者並允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選手對競賽期間作業及成績有異議時,應於成績公告日(113年09月06日)次日五日曆天內,由選手本人,以書面載明職類名稱、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手機、電話、地址及事由等,向主辦單位提出「競賽總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7),逾時提出者,不予受理。

八、為處理競賽期間爭議事件、競賽後參賽者提出之異議問題及裁判人員違失事項,主辦單位得召集各職類裁判召集人或相關職類裁判人員召開各職類裁判小組會議或爭議審議小組會議,會議作成之決定,以書面函送答覆申請人。

九、主辦單位保有終止、修改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本活動之相關資訊概以活動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競賽資訊如有變更,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或通知。

十、本活動訊息皆於桃園市113年「桃園薪傳 技得藝滿」技藝推廣暨達人選拔活動專區(網址:http://www.tyskill.tw520.info/)進行公告,更正資訊亦同。
十一、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金之權利。

十二、每個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 (以最佳名次為主);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

十三、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相關單位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執行單位:紳昱祥創意有限公司
 


聯絡方式

執行單位:紳昱祥創意有限公司

聯絡人:張小姐

聯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97569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