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環境知識競賽


開始報名日期: 2024年5月10日 00:00
截止日期: 2024年10月6日 23:59
籌辦組織: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x2g8k8boj06c4p7g5s



標籤:


政府主辦 社會人士 學生 國內 高中 大學 競賽 國中 國小 初賽 環境 決賽 报名 學校 参赛选手 竞赛题目 环境保护 竞赛规则

對象

國小組:113 學年度(8 月以後)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國中組:113 學年度(8 月以後)國民中學在學學生。

高中(職)組:113 學年度(8 月以後)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在學學生(含五專 1-3 年級學生)。

社會組:年滿 18 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報名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之參賽選手依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報名,社會組之參賽選手僅能選擇一縣(市)報名,如有冒名、重複報名或未依前述規定辦理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初賽各組別前 5 名者代表該縣(市)參加決賽。

一、 初賽

(一) 各組參賽選手採個別報名,於各直轄市及縣(市)初賽報名截止日前,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報名程序。

(二) 於 113 年 6 月 3 日(星期一)開放網路報名(網址:http://www.epaee.com.tw)。

(三) 競賽時間限於假日舉行,各直轄市及縣(市)主辦單位應於 113 年 10 月 6 日(星期日)前完成辦理初賽。

二、 決賽

各直轄市及縣(市)環境保護局應於 113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前完成決賽的報名,並上傳參賽者已填妥之奬金領取收據電子檔,以利決賽活動當天辦理領奬手續。

 

競賽題目命題範圍

包含政府政策及時事、「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指定影片及環境知識相關議題,前述指定影片置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之「知識競賽影片」專區。

 

競賽規則 & 評分方式

決賽採「淘汰賽」及「驟死賽」二階段辦理,各階段賽如遇同分,造成超過或不足錄取名額情形,再以「PK 賽」決定最後勝出者;初賽由各直轄市及縣(市)主辦單位儘量比照決賽方式進行,俾利參賽者儘早熟悉。

一、 淘汰賽

(一) 各組別參賽者決賽至多 110 位。

(二) 參賽者攜帶大會名牌及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 113年競賽專用臨時學生證、身分證、健保卡、護照或駕照),準時入場,對號入座,並將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置於桌面,以備核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參賽者身分證明文件上應有照片、姓名、身分證字號,照片若與現今樣貌差異大者,請提供其他有近照之證明文件,以供核對身分(如國小組身分證或健保卡上之照片仍為嬰兒時期,請改以貼有近期照片之「113 年競賽專用臨時學生證」替代)。

(三) 競賽題目採現場投影方式呈現,每 1 題為一幕,司儀宣讀完題目及選項後,參賽者隨即作答,當司儀唸出「下一題」時,則布幕切換至下一題畫面。

(四) 以畫卡方式答題,大會發放競賽答案卡,參賽者應自備2B 鉛筆及橡皮擦,必要時可使用透明墊板或透明鉛筆盒(不得有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其他非競賽用品請勿攜入賽場,亦不得向其他參賽者借用文具。

(五) 競賽題目皆為 4 選 1 之「選擇題」,題目 65 題。

(六) 競賽答案卡須用黑色 2B 鉛筆畫記,修正時須用橡皮擦將原畫記擦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帶),如有畫記不明顯或污損等情事,導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七) 競賽答案卡僅可畫記各題答案,故意或污損競賽答案卡,取消競賽資格。

(八) 當司儀宣布停止作答時,不論答畢與否應立即停止作答,競賽答案卡一併由大會工作人員收回,不得攜帶出競賽場地,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九) 繳交競賽答案卡後,現場以投影方式,每 5 題為一幕公布競賽題目及答案。若該競賽題目及答案有疑義時,應立即舉手向裁判提出,並當場由裁判解釋判定,離開競賽會場後將不再受理。

(十) 現場公布進入驟死賽名單,每組擇優取前 50%名額進入「驟死賽」。若前 50%之門檻有同分者,最多增額錄取10 名,增額人數超過 10 名時,則現場進行「PK 賽」決定之。

二、 驟死賽

(一) 參賽者攜帶大會名牌及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 113年競賽專用臨時學生證、身分證、健保卡、護照或駕照),準時入場,對號入座,並將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置於桌面,以備核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參賽者身分證明文件上應有照片、姓名、身分證字號,照片若與現今樣貌差異大者,請提供其他有近照之證明文件,以供核對身分(如國小組身分證或健保卡上之照片仍為嬰兒時期,請改以貼有近期照片之「113 年競賽專用臨時學生證」替代)。

(二) 競賽題目為 4 選 1 之「選擇題」,每位參賽者桌上有分別標記 1 至 4 號碼之 4 面不同牌子,參賽者以舉牌方式答題,答錯者立即淘汰,至產生前 5 名之名次為止。

(三) 司儀宣讀題目後唸出「請準備」,參賽者手持選定牌子但不舉起,待司儀唸出「3、2、1,請舉牌」時,全體參賽者必須同時將牌子舉至胸前高度,未舉牌或舉牌後換牌者,視同該題答錯立即淘汰。

(四) 答對之參賽者留在原座位繼續回答下一題,答錯之參賽者依照賽場工作人員指示離場,不得於競賽場中逗留。

(五) 未能分出前 5 名之名次時,應先進行「PK 賽」決定之。

(六) 對競賽答案有疑義時,立即舉手向裁判提出,由裁判當場解釋判定,競賽進入下一題或離開競賽會場後將不再受理。

三、 PK 賽

(一) 依循「驟死賽」規則第 2 點至第 5 點辦理。

(二) PK 賽以優先進行後段名次序位賽為原則,若參賽者當場棄權不予遞補。

(三) 「淘汰賽」之 PK 賽,應持續到分出晉級「驟死賽」者為止。

(四) 「驟死賽」之 PK 賽,應持續到分出前 5 名之名次為止。

(五) 對競賽答案有疑義時,同驟死賽規則第 6 點辦理。

 

獎勵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第一名 1位 獎狀 1 紙、現金 20,000 元

第二名 1位 獎狀 1 紙、現金 16,000 元

第三名 1位 獎狀 1 紙、現金 12,000 元

第四名 1位 獎狀 1 紙、現金 8,000 元

第五名 1位 獎狀 1 紙、現金 4,000 元

參加驟死賽者(未取得前五名者) 至多60位 獎狀 1 紙、現金 1,600 元

參加奬(未進入驟死賽者) 至少45位 獎狀 1 紙、現金 800 元

 

社會組

第一名 1位 獎狀 1 紙、現金 30,000 元

第二名 1位 獎狀 1 紙、現金 24,000 元

第三名 1位 獎狀 1 紙、現金 18,000 元

第四名 1位 獎狀 1 紙、現金 12,000 元

第五名 1位 獎狀 1 紙、現金 6,000 元

參加驟死賽者(未取得前五名者) 至多60位 獎狀 1 紙、現金 1,600 元

參加奬(未進入驟死賽者) 至少45位 獎狀 1 紙、現金 800 元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環境部、教育部

協辦單位:各直轄市及縣(市)環境保護局、教育局(處)

承辦單位:台灣環保生活協會

 

聯絡方式

承辦單位:台灣環保生活協會

聯絡人:113年環境知識競賽小組

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2-2389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