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台北101國際繪畫比賽


開始報名日期: 2024年5月10日 00:00
截止日期: 2024年8月31日 23:59
籌辦組織: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jnjssjsxt8jt5qhvkp



標籤:


青年 繪畫 競賽 藝術 繪畫競賽 插畫 台灣人文熱情 夏季活動 山林海邊景點 生態美食特色 自由奔放展現 創意捕捉描繪 獨特文化氛圍 描繪觸動人心 熱情台灣活動

活動簡介

2024台北101國際繪畫比賽-熱情台灣

邀請全球繪畫愛好者,一起來感受台灣的人文熱情與陽光,各地豐富的夏季活動與山林、海邊景點、生態、美食等特色,結合台北101大樓,參賽者能以不侷限的主題,自由奔放展現自身技巧、風格及創意,捕捉描繪出台灣的獨特文化氛圍,或是那些觸動人心的時刻,畫下你心中充滿魅力的熱情台灣。免費報名參加!

台北101國際繪畫比賽將在2024年4月30日開放台北101活動網站線上報名,並於6月30日至8月31日開放台北101 B1客服中心、5F售票處、89F觀景台服務處現場報名與參賽作品繳件。作品評選時間為9月6日至13日,得獎名單將在9月30日於台北101官網活動頁面公布。舉凡台北101國際繪畫比賽中獲獎及佳作的優秀作品將在2024年10月4日於台北101 5F互動長廊展出;得獎之畫作皆有機會與台北101的宣傳設計結合,讓來自世界各地遊客藉由造訪台北101感受畫作之美。


參賽資格


活動時程


報名方式


徵件內容

需符合「熱情台灣」之主題繪畫出台灣特色人文、生態或景點並結合代表台灣當代文明與生活美學的地標台北101,畫下心中充滿熱情的台灣,參賽者能夠透過自己的技巧和風格,繪製自我風格的熱情台灣。

「採「單張」方式徵件,一張請訂定一個作品名稱,每位參賽者限報名一件作品,依主題繳交作品;每組金獎、銀獎、銅獎,佳作,每人限得一獎。


作品規格

  1. 參賽作品尺寸限定為「4K ( 52cm*38cm)」,媒材限定為畫紙,紙材種類則不限。
  2. 限定繪畫平面作品,需手繪創作,風格不限,不得以裱框、電繪、攝影、平面雕塑等形式參賽。
  3. 採「單張」方式徵件,一張請訂定一個作品名稱,依主題繳交作品。
  4. 參賽作品背後請以透明膠帶黏貼作品聲明書。

作品評審

  1. 評審標準:結構/構圖美感及視覺張力40%,創意及原創性35%,技巧運用25%。
  2. 由主辦單位邀請觀傳局長官及藝術相關學者、專業人士等,組成評審團辦理評選,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活動獎勵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應符合繪畫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法令、侵權或妨礙公序良俗,並限於未曾公開發表、未在其他繪畫比賽參賽或得獎之作品(「公開發表」之定義:參賽作品限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作 品,包括其著作內容之全部或一部,均不得 於平面、網路、社群媒體、線上圖庫或以其他方式向公眾公開提示,亦不得於上開各類 媒體重複投稿、參賽)。
  2.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獨力原創、且繪畫完成之作品,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侵權、違法事宜,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徵件期間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項,獎項不予遞補。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損害其他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主辦、指導單位無涉,且參賽者應補償主辦單位因此所支出之費用。如有肖像權、著作權與拍攝時間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證之義務,並對主辦單位最後之判定不得有異議。
  3. 報名表下方「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之「立書人簽章」處須簽名或蓋章,且填妥各欄位資訊,確保參賽資格。得獎作品之得獎者依著作權法第 15條第 2項規定同意主辦單位得公開發表著作,並依其意願標示著作人之姓名。
  4. 未滿 18 歲之參賽者,其法律行為須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同意,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而參賽;未經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章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5.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台北 101 所有,就著作原件或重製物之利用,均不另給酬;參賽者同意不對主辦單位或經主辦單位同意利用參賽繪畫著作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6. 台北101國際繪畫比賽金獎、銀獎、銅獎、佳作,每人限得一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 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十;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當年度在境內居住未達 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二十;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開所得,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8.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或未完成所有參賽報名程序者,不列入評審。未得獎作品開放申請領回作業將另行公告時間。
  9.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解釋、修改及補充權力。本簡章如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人:鄧小姐

聯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2-8101-8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