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報名日期: 2025年4月2日 15:00
截止日期: 2025年5月14日 17:00
離島及偏遠地區地理環境特殊,醫療資源相對不足,且對外交通不便,使得醫療服務往往無法滿足當地民眾需求。本會基於做好疾病預防是減少醫療需求最好的方式,這種觀念更需從小培養,因此舉辦「全國離島及偏遠地區學童防疫繪本競賽」,希望藉此促使更多學童深入認識傳染病的預防方法,落實於日常生活中,以達衛教紮根、減少疫病、促進健康之效。
(一)全國離島與偏遠地區及防疫重點之國民小學三年級學童。
(二)報名以班級為單位,人數不限,但全班學生均需參加。
(三)班級數5人以上參賽繪本最少需有二本。
可自選常見傳染病為主題,如諾羅病毒、恙蟲病、禽流感、季節性流感疫苗、潛伏性結核、肺炎疫苗、愛滋病、COVID-19(新冠肺炎)…,或傳染病病人關懷等等。
(一)作品單頁以A4 規格(29.7cmx21cm),直、橫式均可。材質不拘,圖面應求清楚。內頁限 12 頁以上、24 頁以下(不含蝴蝶頁),另加繪本封面、封底。
(二)作品創作材料不拘,可使用水彩、蠟筆、彩色筆等,但不可使用鉛筆繪圖或利用複合媒材進行創作,亦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
(三)參賽班級每位學生均應參與製作,得每人獨立製作一本,或最多五人合作製作一本。每本繪本之封底外頁,請務必浮貼作品內容說明單(如附件一)。
(四)各校可於送件作品中選擇1本以上繪本,製作成電子有聲書參賽。進行配樂、剪輯、說故事或指導的師長必須是參賽學校的現任教師、代理教師、退休教師、實習教師或替代役。
(五)電子有聲書作品規格:
1.以說故事的方式表達參賽繪本內容,提供範例影片(請點我,出自YouTube小波去農場)供參。
2.製作影片時間以3至4分鐘為原則。
3.作品檔案格式採WMV、AVI或MP4皆可。
方式(擇一):
(1)線上報名: https://forms.gle/t7bTJ9sBT2szwVTk8
(2)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二)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angela@urbani. org.tw 。
1.時間:至114年5月14日(星期三)24時止。
2.方式:
(1)繪本作品及送件表(如附件三)一併寄送本會(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83號16樓),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電子有聲書作品檔案及送件表(如附件四)以Google雲端硬碟分享方式,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一)每班參賽繪本1~5本者,每本補助新臺幣250元;6~10本者,每本補助新臺幣300元;11本以上者,每本補助新臺幣350元。
(二)電子有聲書參賽者,另給予材料補助經費,每件新臺幣1000元。
(三)請先自行計算得補助金額,填妥補助款申請及憑證黏貼表(如附件五),且貼附相關憑證,與作品一併寄送至本會。
(一)聘請相關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審。
(二)評分標準:主題內容 45%,繪畫技巧 40%,創意表現 15%。
八、競賽組別:
(一)個別組:所有參賽之繪本。
(二)團體組:班級參賽繪本達三本以上者,得參加以班級為單位之團體組競賽。
第一名:取一名,發給班級及指導老師獎狀各乙紙;每位學童及指導老師一人,每人新臺幣2,000元等值獎品。
第二名:取一名,發給班級及指導老師獎狀各乙紙;每位學童及指導老師一人,每人新臺幣1,800元等值獎品。
第三名:取一名,發給班級及指導老師獎狀各乙紙;每位學童及指導老師一人,每人新臺幣1,500元等值獎品。
佳 作:若干名,發給班級及指導老師獎狀各乙紙;每位學童及指導老師一人,每人新臺幣800元等值獎品。
第一名:取一名,發給獎狀乙紙及新臺幣3,000元等值獎品。
第二名:取一名,發給獎狀乙紙及新臺幣2,500元等值獎品。
第三名:取一名,發給獎狀乙紙及新臺幣2,000元等值獎品。
佳 作:若干名,發給獎狀乙紙及新臺幣1,000元等值獎品。
第一名:取一名,發給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3,000元。
第二名:取一名,發給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2,500元。
第三名:取一名,發給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2,000元。
(1)說書獎:取一名,發給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1,200元。
(2)音效獎:取一名,發給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1,200元。
(3)剪輯獎:取一名,發給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1,200元。
(4)創意獎:取一名,發給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1,200元。
於114年4月22日(星期二)前完成送件(以郵戳為憑)且符合參賽規定之前10個班級,每位學童及老師各送宣導品1份。
(一)得獎名單訂於114年5月底公告於本會網站,並將函請轄區縣、市政府教育主管單位給予敘獎。另獲前三名學校,由本會邀請該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一同前往學校頒獎。
(二)參賽者製作電子有聲書,選用現有歌曲製作作品,必須下載使用無版權音樂。並於送件表(附件四)提供歌曲曲名及原創作相關資料。
(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原始檔案。無論獲獎與否,著作權歸本會所有,並同意授權本會修改重製且自由運用於公益宣導或活動。
(四)等值獎品由學校或老師代為在獎額額度內,採購圖書文具(含禮卷)、音樂用品或體育用品後,檢據向本會核銷。
(五)獲獎者所獲獎金,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
(六)依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財團法人應公開年度支付獎助名單及金額,得獎者如不願意公開全名,應填寫「反對公開聲明書」。
(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於本會網站公告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