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創客小棧暨澎湖創客基地創客創業加速器徵選活動

 

活動主旨

為發掘及培育高屏澎東區域新創團隊潛能與能力,規劃辦理創客創業加速器徵選活動,藉由培訓機制,以課程、業師輔導等,協助連結產業人脈,以指導籌資技巧與各種籌資管道,與培養貼近市場觀點,達到資金獲取及市場拓展兩大目標,期能充分展現其加速後的具體成效。

 

參加資格

一、依法設立之本國5年以下新創事業(以本次徵選收件截止日往前推算),或為114年預備創業之高屏澎東地區團隊。

二、企業/團隊需具備商業模式或創新技術、服務或產品,並已有營運實績。

三、企業/團隊代表須具決策權,每隊至少1名代表,至多3名代表。

 

徵選辦法

一、本次徵選活動採公開徵件,募集高屏澎東地區有意創業且符合資格之新創隊伍,辦理審查遴選25組團隊,入選團隊須配合活動規劃參與培訓課程、公益設計開發媒合會、諮詢輔導以及成果發表會。

二、公開徵件:114年3月10日至4月30日間,由高雄創客小棧及澎湖創客基地公開招募高屏澎東地區新創企業參加本次活動。

三、公告結果:114年6月於「創客小棧&澎湖創客基地」臉書粉絲專頁公告。

 

 

報名辦法

請至主辦單位官方粉絲專頁。

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FF1g4fMHQ/

 

徵選文件

一、登記文件或聲明書:公司、商業登記或其他經我國法律之證明文件;尚未完成設立之團隊,則由主要代表人填寫聲明書(附件一)。

二、簡報電子檔(含封面及封底建議20頁以內):不限簡報格式,內容包含下述簡報要點說明。

簡報要點

撰寫內容參考

企業/團隊基本概況

  1. 營運概況:徵選代表(主要參與培訓者,至多3人)、企業/團隊願景介紹、主要商品及服務、主要客戶或營運實績(如近1年平均營業額)、績優表現,及相關績優表現佐證文件。
  2. 團隊背景及優勢:股東結構或資金來源、高階經理團隊背景、專長與學歷或外語能力。
  3. 徵選目的及動機:詳細描述欲加速目標,例如:募資、拓展市場、完成技術轉移、增加業務銷售據點等。

企業/團隊之創新性、技術能力、經營能力及發展潛力

創新商業模式、創新技術產品與服務、技術專利、授權、核心競爭力、發展潛力等,以及企業短中長期目標。

產品或服務之創新潛力與獲利模式

產業現況與競爭情形、市場分析、競爭優勢(如與其他類似概念之差異度與突破性)、實用性、關鍵客戶、獲利情形、成功關鍵因子等。

財務及營收評估

  1. 營運成果:營收、毛利、淨利及財務結構
  2. 財務規劃:含融資規劃及財務風險評估

加分項目

成品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或「六大核心戰略產業」理念包含資訊及數位、資安卓越、臺灣精準健康、綠電及再生能源、國防及戰略、民生及戰備,依實用性酌予給分。

三、 徵選切結書(附件二)。

四、 團隊獲獎紀錄:曾通過之政府補助計畫或創業競賽獲獎項目及相關提供證明文件。(附件三)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四)。

 

徵選審查指標

評審指標

評審項目

評分比重

企業/團隊基本概況

營運概況、經營團隊背景及優勢、徵選目的及動機。

20%

企業/團隊之創新性、技術能力、經營能力及發展潛力

創新商業模式或創新性技術、服務或產品。

35%

產品或服務之創新潛力與獲利模式

市場發展評估及驗證結果、競爭分析、實用性、

獲利情形,成功關鍵因子等。

35%

財務及營收評估

營運成果(含營收、毛利、淨利等)、財務結構(含融資規劃)及財務風險評估。

10%

審查加分項目

+5%

合        計

100%+5%

 

徵選代表之權利與義務

一、參加加速器徵選之企業,應遵守本加速器相關規定,並簽署以下必要文件。

(一)聲明書

(二)創業加速器-企業及徵選企業代表人切結書

(三)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二、入選團隊若經查證有違反本須知規定以及不實陳述或涉及不法事實,致影響主辦單位聲譽者,主辦單位得撤銷其相關權利。如於培訓期間內提出放棄資格者,須填寫資格放棄申請書,以示證明放棄培訓資格。

三、符合下列三條件者,發給結業證明:

(一)須全程參與培訓課程(每堂課程至少1人出席,至多3人)。

(二)配合參加大型活動、公益設計開發媒合計畫相關事項,完成與店家、非營利組織合作。

(三)資金獲取及市場拓展目標至少達成一項。

(四)若無法全程參與培訓課程及公益設計開發媒合計畫者,視同放棄資格。

 

公益設計開發媒合計畫

基於鼓勵團隊創新發展,積極協助企業或店家需求,並以其為實踐場域,依執行成果分階段提供公益設計開發媒合提案實踐費用,創造雙贏。費用由承辦單位-財團法人中山管理教育基金會「促進產業發展及人才培育發展基金」支應。

一、創客小棧團隊媒合一家店家或產業,最高提供3萬元實踐費,並採階段性驗收發放。

二、澎湖創客基地團隊媒合一家店家或產業,最高提供3萬元實踐費。若接續媒合二家店家或產業,則實踐費提升至5萬,並採階段性驗收發放。

 

階段執行方式與基金發放規則如下:

執行階段

基金發放比例

階段目標

第一階段

30%

團隊需根據其需求提交問題解決方案計畫書,說明其創意構想與執行策略。審核通過後,將發放第一階段補助基金。

第二階段

30%

團隊進一步提交專案基礎規劃或設計初稿,展示具體可行性與執行方向。審核通過後,將發放第二階段補助基金。

第三階段

40%

團隊須於成果發表會中展示專案媒合成果,若為商品或樣品設計,需提供實體成品進行展示。完成展示後,將發放第三階段補助基金。

 

淘汰機制或自提放棄

為使活動資源有效投放,活動過程中,遇入選團隊配合度、積極度不足或有異常情況,將與業師進行討論,若經評估不合適再投放資源,將終止資格。若活動過程中,團隊因自身關係無法配合加速器輔導及相關規定,規劃自提放棄,須簽署同意放棄切結書(附件五)。

 

注意事項

一、發表之作品如經人檢舉、告發為他人代勞,或違反本徵選相關規定,且有具體事實者,則追回已發放之補助。

二、發表之作品如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傷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追回補助款項,主、承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發表作品亦不得有抄襲或代筆之情事,若經發現,一律取消參與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補助。

三、對加速器活動有任何建議,或有感權益受損,敬請直接反應給承辦單位。

四、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變更、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創客小棧&澎湖創客基地」臉書粉絲專頁,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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