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

臺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部)具有學籍學生(各校附屬國中部學生亦同)。

 

競賽方式

一、作品規格:

(一)海報類:以圖樣輔以明確的標題為要,並以對(半)開(76cm×52cm)自由創作。

(二)友善校園創意梗圖類:使用單件作品不超過4分格組成之一組連作作品,以圖為主、文為輔構成以敍事或連續互動對話之型式,文字力求簡短,並以對(半)開(76cm×52cm)自由創作,格子的大小排列方式不限。友善校園:防制藥物濫用、校園性平防制、交通安全、校園安全、防制霸凌、防詐騙等。

二、參賽作品以手繪或電腦繪圖軟體繪製,如以電腦繪圖需以對(半)開尺寸列印輸出正視圖,並不得裱裝及使用立體剪貼。

三、作品可採共同創作(每件作品以 3 人為上限);另參賽作品上不可標示足以辨識學校、班級、姓名或任何與作者有關等資料,違者不予評選。

四、入選佳作以上之作品,電腦繪圖者應提供設計稿電腦繪圖檔案或光碟乙份予主辦單位(AI 檔及 JPG 檔,解析度 300dpi 以上)

五、參賽作品不得有跨校學生參與創作之情事,違者取消競賽資格,並函請權責單位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另作品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及政治議題等內容。

六、參賽作品如不符合競賽規則者不予評選。

 

報名方式

一、各校採自由報名,惟每校報名各2件為限(如各校自評後,亦有優秀作品不在此限)。

二、請各校於114年7月4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將參賽作品及報名表(如附件1)、作品切結暨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2),由專人或郵寄送達教育部臺南市第一聯絡處(地址:臺南市南區福吉一街18巷27號),逾時不受理。

 

審查方式

主題:40%。

創意:30%。

結構:30%。

 

獎勵方式

一、獎項名額及獎勵方式如下:

(一)海報類:

第一名:錄取1名(8,000元禮券、獎狀乙幀)。

第二名:錄取1名(6,000元禮券、獎狀乙幀)。

第三名:錄取1名(5,000元禮券、獎狀乙幀)。

佳 作:錄取8名(各頒發3,000元禮券、獎狀乙幀)。

(二)友善校園創意梗圖類:

第一名:錄取1名(8,000元禮券、獎狀乙幀)。

第二名:錄取1名(6,000元禮券、獎狀乙幀)。

第三名:錄取1名(5,000元禮券、獎狀乙幀)。

佳 作:錄取8名(各頒發3,000元禮券、獎狀乙幀)。

二 、 主辦單位有權視參賽作品評選結果決定獎項名額「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