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


開始報名日期: 2024年5月16日 00:00
截止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23:59
籌辦組織: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xhn0clqwe6j7ijx827



標籤:


政府主辦 學生競賽 學生 國內 競賽 資格限制 客語 網路報名 文化 語言 語文 語文競賽 閩南語 原住民族語 國小學生組 國中學生組 高中學生組 各隊人數

對象&組別

(一)對象及組別

1.國小學生組:就讀公私立國小且未滿 15 歲之學生或相當於國小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2.國中學生組:就讀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國中補校且未滿 18 歲之學生或相當於國中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3.高中學生組:就讀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且未滿 20 歲、五專前 3 年學生、相當於高中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無學籍者應由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文件。

(二)各隊人數:閩南語、客語每隊 5 至 8 人;原住民族語每隊 2 至 8人。

(三)競賽員不可同時參加 113 年全國語文競賽各語各項目,各競賽員不得跨語言、跨項、跨組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曾獲得 111年、112 年本競賽決賽該語言該項該組特優,不得再參加該語言該項該組之競賽,違者其競賽成績以 0 分計算。

 

語別

(一)閩南語(各組均參加)。

(二)客語(各組均參加)。

(三)原住民族語(分 21 語種,各組均參加)。

◎客語腔調、原住民族語別請參閱(附件 1)

 

規則

(一)賽前,由老師帶領學生閱讀自行創作之文本,充分討論以理解文本意涵,進而討論發想演繹方式。

(二)比賽進行時,各隊成員以生活對話方式呈現,並請攜帶文本上臺,每位學生皆須充分表述。國小學生組和國中學生組 3 至 4 分鐘;高中學生組 4 至 5 分鐘。最後,由評判委員就其表述內容以該組語別向競賽員依序提問,一問一答。評判針對每一位競賽員提問後,由競賽員在 45 秒內進行回答。每隊總問答時間視各隊人數而定。

(三)比賽時禁止使用文具、道具(如:假髮、頭巾、帽子、彩帶、響板、放置文本之物品等)、舞臺背景與配樂,服裝不列入評分。

(四)競賽隊伍所使用文本需自行確認絕無侵害任何他人之著作權或任何其他權利之情事。若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撤銷參賽資格或獲獎資格,其已發給之獎座、獎狀應予追回。

 

報名方式

(一)各競賽單位應於 113 年 9 月 25 日至 10 月 18 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並電話確認,同時將各語言各組競賽報名單(格式另訂)及所採用文本(格式另訂),掛號寄送「中華民國 113 年全國語文競賽大會資訊報名組」(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報名),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 2 段 97 號)。

(二)網路報名資料與郵寄之競賽報名單如有差異,以郵寄之競賽報名單為主。

 

評分方式

(一)團體互動:成員能對話互動,搭配得宜,展現團體默契。

(二)發音語調:口語清晰流暢,語音正確,用詞精準適切。

(三)表達流暢:成員表述前後連貫,內容切題,表述完整。

(四)創意多元:自創文本,思考創新,展現多元觀點。

(五)對答如流:依據提問回答自然流暢,言之有物,敏捷流利。

 

獎勵

獲得特優隊伍發給獎座 1 座,每名競賽員發給獎狀;優等及甲等隊伍每名競賽員發給獎狀。未獲得奬項隊伍每名競賽員發給參賽證明。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收件單位: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民小學

 

聯絡方式

收件單位: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民小學

聯絡人:113 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小組

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3 852 3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