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報名日期: 2025年3月13日 15:00
截止日期: 2025年5月6日 17:00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3a87zmf8ilov1kn9s1
標籤: 新北市政府 教育局 比赛时间 报名日期 圍棋 圍棋公開賽 棋類運動 下棋 圍棋比賽 体育围棋运动 高中职 优秀运动选手 比赛会场 在校学生 报名辦法
壹、 依據 : 新北 市 政府 教育 局 113 年 4 月 1 日新 北 教衛 環 字 第 1130614990號函 辦 理。
貳、 宗旨 :
一、發揚固有文化,端正社會風氣,提倡正當休閒活動,倡導體育圍棋運動。
二、協助學生發展個人興趣與專長,推展一人一技教育理念。
三、培養學生高尚品格,提升個人自我價值與自信。
四、推廣本市各高中職、國中、小學圍棋運動,並發掘本市優秀圍棋運動選手為本市爭光。
參、 辦理 單 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永和區永平國民小學、新北市板橋區中山國民中學、新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
三、協辦單位:新北市政府體育局、新北市體育總會、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肆、報到與比賽時間:
比賽時間 比賽組別 報到時間113 年 5 月 26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 20 分起
個人組
比賽當日上午 8 時~8 時 40 分報到9 時開幕(開幕後隨即進行比賽)
伍、比賽會場地點:新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活動中心(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188 巷56 號)
陸、參賽資格:
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暨國民中小學在籍、在校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賽。
參賽時,國小組應備妥校務行政系統所列印之在學證明,黏貼選手相片並加蓋騎縫
章,以備查驗;國、高中組以上應備妥貼有照片及加蓋騎縫章之學生證(需蓋有 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註冊章)備查。
柒、比賽組別:個人賽,比賽組別如下
一、段位組
1.六、七段組 2.五段組 3.四段組 4.三段組 5.二段組 6.初段組
二、級位組
1.甲組(1 至 3 級) 2.乙組(4 至 6 級) 3.丙組(7 至 10 級)
4.丁組(11 至 15 級) 5.戊組(16 至 20 級) 6.己組(21 至 24 級)
7.入門組(25 至 28 級) 8.初學組(29 至 30 級)
三、需由學生在籍學校統一報名參加,各校不限報名人數;領隊、指導教師各 1 人。
捌、報名日期:自 113 年 4 月 15 日至 113 年 5 月 6 日下午 4 時止。
玖、報名辦法:
一、參賽選手【免報名費】。
二、報名手續
(一)步驟一:欲參加比賽之學校,限以學校單位登入報名系統(https://www.sinyu.idv.tw/games/2024052601/sign.asp)報名,詳填參賽選手資料,填寫完成後請自行下載列印選手名單。
(二)步驟二:請列印「報名表(如附件一、二)」由所屬學校統一核章後,於報名截止日 113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前,將已核章之「選手報名表」掃描檔(校名.pdf)上傳報名系統。
(三)相 關 報 名 資 訊 統 一 公 告 於 新 北 市 永 和 區 永 平 國 民 小 學 ( 網 址https://www.ypes.ntpc.edu.tw/圍棋教育盃專區)。
(四)所有參賽學生報名事宜,均須【由各所屬學校行政單位依規定程序辦理】,主辦單位不接受非學校行政單位之申請。
三、所有報名選手名冊將於 113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公告於永平國小網頁。
四、會辦單位:
(一)圍棋技術競賽事務:
新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新北市板橋區華興街 44 號 3 樓)
聯絡人:總幹事 張道藩,電話:(02)89510300、傳真(02)89645636
(二)報名事務:
新北市永平國小(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 25 號)
聯絡人:學務處 陳健平主任、許雅淳組長,電話:(02)29259879 分機 304
五、報名辦法與規定
(一)段位組以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登錄為準,不得有高棋低報之情事。
(二)報名後,若有晉升段、級位組須更正者,應於 5 月 13 日前【以書面通知圍棋技術競賽事務組】申請,逾時不於受理。
(三)參賽者一律以晉升後之段、級位資格(以 5 月 13 日為基準)參賽,未以書面告知者,一經發現,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於比賽過後發現,除追回所有獎勵外,取消下一年度參賽資格。
(四)已入選職業棋士或具職業棋士身份學生,不得參加本組之比賽。
(五)各段、級組報名總人數超過一定人數時,得由主(承)辦單位再行分組,以利賽程順利進行。
壹拾、領隊會議:
一、會議日期:113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10 點(不另行通知),逾時或未到者,會中如有其他決議事項不得異議。
二、會議地點:永平國小活動中心 2 樓視聽中心
三、參加本項會議之工作人員、各校領隊及指導老師核予公假,課務排代。
壹拾壹、比賽規則:
一、報名截止或更正日期後,比賽選手不得更換組別與名單,若更動者一律視同棄權處理。
二、參照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定,採瑞士制賽程。同組一律分先,採數子法。
三、比賽組別六段組至戊組採「十九路棋盤」,黑棋 184.5 子勝。
四、比賽組別己組至初學組採「十三路棋盤」,黑棋 87 子勝。
五、七段讓六段先,採「十九路棋盤」,黑棋 181 子勝。六七段組採現場抽籤號碼。
六、開賽後選手遲到 15 分鐘裁定敗。
七、如有違反比賽規定,立即取消比賽資格,如於比賽後發現,除追回所有獎勵外,取消下一年度參賽資格。
八、各場次比賽前,裁判得要求出示證件以核對參賽選手身分(國中以上須提供學生證、國小須提供附照片並加印關防之在學證明),以備查驗。
壹拾貳、申訴辦法:
一、屬於資格問題者,領隊應於比賽之前向裁判組提出異議。
二、凡冒名頂替或未經報名而參賽者,裁判組得立即取消該隊資格,且該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並予以停賽一年度處分。
三、比賽時,對手如有犯規行為,應立即暫停比賽,告知裁判裁決;比賽如有爭議,各校應以書面(申訴書格式詳如附件三)於賽後 30 分鐘內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3,000 元,比賽現場不接受口頭申訴。
四、競賽爭議申訴案件,由各該競賽種類之審判(仲裁)委員會裁定;選手資格爭議申訴案件,由競賽組裁定。如經裁定其申訴理由不成立時,沒收其保證金。
壹拾參、獎勵辦法:
一、優勝隊伍隊職員、辦理活動有功人員,依照「新北市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辦理敘獎。
二、參賽學生獎勵事宜,由各校逕依權責及相關敘獎規定辦理,請擇優敘獎(含各級別個人成績),不得重複獎勵。
三、各段、級組別分組,依報名人數,按下列方式錄取優勝名次,並頒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成績證明)以資鼓勵:
(一) 2 人至 3 人錄取 1 名。
(二) 4 人至 6 人錄取 2 名。
(三) 7 人至 9 人錄取 3 名。
(四) 10 人至 12 人錄取 4 名。
(五) 13 人至 15 人錄取 5 名。
(六) 16 人至 18 人錄取 6 名。
(七) 19 人至 22 人錄取 7 名。
(八) 23 人以上錄取前 8 名。
(九)各段、級分組報名人數超過一定人數時,均錄取前 8 名,及另頒發「優勝名次」成績證明。
四、所有參賽選手「晉升段」事宜,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