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徵集

以竹為素材,透過各項雕、刻、編織等技法,呈現產品之創作風格或實用價值。

(一)參加資格:年滿16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

(二)徵件類別:竹藝生活實用創意作品。

(三)徵件規格:作品長寬高最大均不得超過120公分(具造形之底座視為作品一部份,組合式作品需附圖說明)。

(四)若有共同創作情形,每件作品以最多3人為限。

(五)每人限報名3件作品。

 

時程

(一)徵件報名:即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

(二)徵件評審:114年9月底。

(三)成績公布:114年10月公布於本局網站並通知參賽者(依本簡章未獲入選以上名次者,另函通知辦理退件)。

(四)頒獎:114年12月(日期另訂)。

(五)展覽:獲評審入選以上作品由本局安排展覽檔期展出(日期另訂)。

 

報名、收件、退件(歸還)方式

(一)可至本局索取簡章(540238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或至網站 http://www.nthcc.gov.tw/下載,相關報名表件除紙本列印,電子檔併請寄至 [email protected] 信箱,俾利完成報名程序。(洽詢電話:049-2231191#512張小姐、#510李小姐)

(二)參賽者應於報名截止前,詳填報名表及作品資料表,並將作品以包裝箱完成包裝(勿用玻璃,自行貼妥送件表,且每一件作品應各自獨立包裝,切勿多件作品合併裝箱),一併送交本局1樓竹藝博物館服務台簽收。

(三)退件(歸還)日期:本局另函請創作者領取(如不克前來領取,請委託他人代領或由創作者自行通知貨運前來領取作品,本局不代為聯絡貨運及寄送)。

 

審查方式

創作技法25%(材料處理、創作技術、耐用強度等)。

創意特色25%(獨特性、文化內涵、地方特色等)。

美學25%(造形、裝飾、整體表現等)。

經濟效益25%(製作工時、價格、生活實用性、量產可行性等)。

 

獎勵方式

(一)獎勵方式(獎金部分均包含所得稅)

1、首獎1名:獎金8萬元、獎牌及獎狀(作品歸本局典藏)。

2、優選2名:獎金各5萬元、獎牌及獎狀(作品歸本局典藏)。

3、佳作3名:獎金各1萬元、獎牌及獎狀。

4、入選若干名:頒給獎狀。

(二)首獎及優選作品歸本局典藏,著作財產權歸創作者所有,並請得獎者填具圖像資料授權使用同意書(表件另行提供),得獎者同意本局後續複製、拍攝、展覽、再利用等權利,並不得對本局行使著作人格權。

(三)入選以上作品得由本局拍攝照片以供印刷及網路等宣傳使用。除首獎及優選作品外,佳作及入選作品由承辦單位辦理展覽後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