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報名日期: 2025年4月1日 12:00

截止日期: 2025年6月30日 23:59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1yd29xzvkwzthas8a1

標籤: 學生競賽 創意 影片 感動 紀錄 微電影 影像 個人 團隊 短片

活動說明


由華碩文教基金會與公視共同主辦的「感動久久全國校園短片徵選系列活動」今年已邁入第16年,實為重要的里程碑。此活動是國內第一個鼓勵學生用影像述說感動故事的短片徵件品牌,多年來深入全國各級學校,自從推出以來,已累積近 5,000件感動作品。


活動概念


「感動久久,Keep Rolling!」
「感動久久」,是一種信念、一份溫柔的承諾。即便是最微小的善意,也能像燭火一般溫暖這個世界。「 Keep Rolling」,不只是讓鏡頭持續運轉,更是創作者不斷前行的勇氣。當鏡頭持續拍攝,感動的故事就能不斷延續,跨越時空的界限,直抵人們心間。

「橫拍,捕捉感動故事;直拍,聚焦動人細節。」
我們選擇的角度,或許不同,但每一種視角,都有它的故事。在這裡,我們鼓勵年輕人用影像探索世界、表達內心。不論橫拍還是直拍、人物紀實還是動畫揮灑,無論是初學者還是擁有豐富創作經驗的學生,只要懷抱熱情與夢想,我們都誠摯地邀請你來參與,一同用創作行動響應這場影像的冒險。讓你的創作成為改變的力量。用影像講述你的故事,透過鏡頭捕捉這份真摯的感動,讓愛與善意透過你的作品久久不散。


參賽資格

  • 國內各級學校在學學生,不限就讀科系、年級,皆可以個人或團體組隊方式參賽。
  • 唯年齡限 30 歲(含)以下,亦即投件報名時為民國 84 年 1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者。
  • 如為個人參賽,應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
  • 如為團隊參賽,最多以5人為限,報名時請以影片導演為代表人報名。
  • 中華民國國籍團隊成員報名比例如下:
團隊報名人數具中華民國國籍
1人1位
2人1位
3人1位
4人2位
5人2位

活動時程

 

  •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23:59止。
  • 初審入圍公告:2025年7月25日。
  • 初審入圍作品網路人氣票選活動:2025年8月11日12:00起至8月29日12:00止。
  • 決審入圍公告:2025年8月22日。
  • 頒獎典禮:2025年9-10月。


Tips: 
各階段辦理時間依實際執行狀況而定,如有異動請以活動官網公佈為主。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報名方式

 

【橫式影音組報名方式】

採兩階段報名: 
第一階段:參賽者請先於YouTube平台上傳作品,並設為非公開。影片標題設定為「作品名稱-《第16屆感動久久》」。(作品名稱不得超過10個字,僅限中文或英文。)
第二階段:完成影片上傳之參賽者,須於徵件期限內,上活動網站填具參賽報名表,以完成線上報名。(報名網址詳情請見感動久久臉書粉絲團)

 

【直式影音組報名方式】

採兩階段報名: 
第一階段:
參賽者請將短片上傳至IG REELS並設定為公開帳號,投稿之IG帳號須追蹤感動久久官方帳號(@heartfelt_99)。
IG貼文內容須標註感動久久官方帳號(@heartfelt_99)並hashtag:#感動久久 #感動久久keeprolling #學生限定 #直式短片
第二階段:
完成影片上傳之參賽者,須於徵件期限內,上活動網站填具參賽報名表,以完成線上報名。(報名網址詳情請見感動久久臉書粉絲團)


評選流程

 

【橫式影音組評選流程】
 

評審流程分為「資格審查」、「初審審查」及「決審審查」三個階段:

  1. 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及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資格審核,並淘汰屬於限制級或具誹謗、人身攻擊之參賽作品。
  2. 初審審查:
    【初審評分標準】
    符合感動精神與內容完整    40%
    創意及視覺表現                    30%
    技術表現                                30%
    【初審評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從業相關人士或知名影像創作者,擔任初審評審委員,就通過資格審之參賽作品進行初審。
    【初審階段】
    預計選出30件作品進入決審。(該階段評審得視活動報名作品總數,適度調整入圍件數。)
    【入選初審階段之作品】
    屆時將於活動網站進行網路人氣票選競賽。此外,主辦單位亦將頒予初審入圍證明,以資鼓勵。
  3. 決審審查
    【決審評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創作相關知名人士,擔任決審評審委員,根據初審入圍名單,選出決審入圍作品。
    【決審審查】
    評選方式由該階段評審委員討論後訂定。
    【決審階段】
    將選出15件作品,並依評選結果之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上公告。(該階段評審得視作品總數,適度調整各類獎項獲獎件數。)
     

【直式影音組評選流程】
 

評審流程分為「資格審查」、「初審審查」及「決審審查」三個階段:

  1. 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及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資格審核,並淘汰屬於限制級或具誹謗、人身攻擊之參賽作品。
  2. 初審審查:
    【初審評分標準】
    符合感動精神與內容完整 40%
    創意及視覺表現         40%
    技術表現               20%
    【初審評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從業相關人士或知名影像創作者,擔任初審評審委員,就通過資格審之參賽作品進行初審。
    【初審階段】
    預計選出10件作品進入決審。(該階段評審得視活動報名作品總數,適度調整各類錄取件數。)
    【初審階段入選之作品】
    屆時將於活動網站進行網路人氣票選競賽。此外,主辦單位亦將頒予初審入圍證明,以資鼓勵。
  3. 決審審查
    【決審評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影視創作相關知名人士,擔任決審評審委員,根據初審入圍名單,選出決審入圍作品。
    【初審評分標準】
    由該階段評審委員討論後訂定。
    【決審階段】
    將選出3件作品,並依評選結果之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上公告。(該階段評審得視作品總數,適度調整各類錄取件數。)
     

作品規範


【橫式影音組作品規範】

【影片】

  • 影片長度:99秒~3分鐘
  • 影片格式:解析度需達1920*1080(FHD)的橫式影片,以可支援YouTube平台上傳的檔案格式為主(含mov、mp4、mpg)。另在初審入圍公告後,參賽者需繳交影片格式為.MP4或.MOV之作品給予主辦單位,需與原上架作品相同。
  • 影片形式:運用視覺語言,製作詮釋符合徵件主題的影片。作品不限表現形式與手法,劇情、動畫、紀錄片…等各種類型影片均可參賽。
  • 特殊規定:
  1. 每位參賽者只限投1部作品。
  2. 作品名稱不得超過10個字,僅限中文或英文。
  3. 影片中(含片尾的ROLL卡)不得出現參賽者、製作團隊、感謝名單之姓名資料。
  4. 影片中不得出現剪輯軟體浮水印或團隊LOGO。
  5. 上傳參賽影片用之YouTube帳戶名稱不得出現學校名稱、製作團隊等資訊。
  6. YouTube影片文字說明欄不得出現參賽者、製作團隊、感謝名單之姓名資料。
  7. 參賽影片應為2023年7月1日以後攝製完成之創作,且不得曾於其他徵件比賽中獲首獎之作品。
  8. 拍攝地點限於臺灣(包含澎湖、金門、馬祖等離島地區)。

【音樂素材】

  1. 自行創作。
  2. 自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3. 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人物素材】

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影片之主角影像,均需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著作授權】

  1.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
  2.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條款授權,提供華碩文教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行。
  3. 得獎人同意其得獎作品永久無償授權華碩文教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如下: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得獎作品於國內外、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行。 
  4.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自行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
  5. 同意或授權,並於收件時繳交其授權之相關聲明。
  6. 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直式影音組作品規範】

作品規範

【影片】

  • 影片長度:90秒以內
  • 影片格式:解析度需達1080*1920(HD)的直式影片,以可支援IG REELS平台上傳的檔案格式為主(含mov、mp4、mpg)。另在決審入圍公告後,參賽者需繳交影片格式為.MP4或.MOV之作品給予主辦單位,需與原上架作品相同。
  • 影片形式:運用視覺語言,製作詮釋符合感動精神的影片。作品不限表現形式與手法,劇情、動畫、紀錄片…等各種類型影片均可參賽。
  • 特殊規定:
  1. 每位參賽者只限投1部作品。
  2. 影片中(含片尾的ROLL卡)不得出現參賽者、製作團隊、感謝名單之姓名資料。
  3. 影片中不得出現剪輯軟體浮水印或團隊LOGO。
  4. IG文字說明欄不得出現參賽者、製作團隊、感謝名單之姓名資料。
  5. 參賽影片應為2025年1月1日以後攝製完成之創作,且不得曾於其他徵件比賽中獲首獎之作品。
  6. 拍攝地點限於臺灣(包含澎湖、金門、馬祖等離島地區)。

【音樂素材】

  • 自行創作。
  • 自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 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人物素材】

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影片之主角影像,均需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著作授權】

  •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
  •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條款授權,提供華碩文教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行。
  • 得獎人同意其得獎作品永久無償授權華碩文教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如下: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得獎作品於國內外、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行。 
  •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自行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並於收件時繳交其授權之相關聲明。
  • 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

 


獎勵辦法


【橫式影音組獎勵辦法】

  • 金獎:1名,得獎金新台幣120,000元,華碩贈品、獎座、獎狀各一份。 
  • 銀獎:1名,得獎金新台幣70,000元,華碩贈品、獎座、獎狀各一份。
  • 銅獎:1名,得獎金新台幣50,000元,華碩贈品、獎座、獎狀各一份。
  • 華碩特別獎:1名,得獎金新台幣20,000元,華碩贈品、獎座、獎狀各一份。
  • 優選獎: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5,000元,華碩贈品、獎座、獎狀各一份。
  • 佳作獎: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0,000元,華碩贈品、獎座、獎狀各一份。
  • 潛力之星獎:1名,得獎金新台幣6,000元,華碩贈品、獎座、獎狀各一份。
  • 網路人氣獎:1名,得華碩贈品、獎座、獎狀各一份。

 

【補充說明】

  1. 「潛力之星獎」評選:為了鼓勵國中、國小學生投入創作,發掘學生潛能,特別針對國中、國小學生設立「潛力之星獎」,以資鼓勵。
  2. 若入圍影片無法達到決選評審之標準,主辦單位則將保留獎項從缺之權利。
  3. 總投件數最多之學校,有機會優先申請到感動久久影像力校園巡迴講座一場次。
  4. 針對進入決審階段之團隊指導老師,將於頒獎典禮上頒發感謝狀1張並贈送禮品1份,表彰指導老師們對於感動久久徵件活動的支持與貢獻。
  5. 得獎人若為團隊時,其獎金領取方式為該團隊成員平分領取。 

 

【直式影音組獎勵辦法】

  • 金獎:1名,得華碩ROG手機(價值約39,000元)、獎座、獎狀各一份。 
  • 銀獎:1名,得華碩ROG手機(價值約35,000元)、獎座、獎狀各一份。
  • 銅獎:1名,得華碩ZenFone手機(價值約19,000元)、獎座、獎狀各一份。
  • 網路人氣獎:1名,得華碩贈品、獎座、獎狀各一份。
  • 【補充說明】
  • 若入圍影片無法達到決選評審之標準,主辦單位則將保留獎項從缺之權利。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各獎項得予從缺。
  2. 活動報名截止前,更換成員需填寫「隊員更換同意書」(隊長無法更換);於活動報名截止後,禁止更換團隊成員。
  3. 「參賽證明」需於頒獎典禮日期公告後一個月內申請,逾期不受理。
  4. 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5. 短片競賽初選入圍名單公佈後5個工作日內,其初選入圍者應檢附符合「參賽作品規範」及「著作授權」規定之授權同意書,依主辦單位通知之收件資料(學生「在學證明」文件、參賽作品影片、工作照、影片封面、影片劇照),逕寄公共電視「感動久久 影片徵件工作小組」;違反者,取消其得獎入圍資格,名額不遞補。
  6. 本活動之入圍作品須同意提供華碩文教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推廣使用,授權範圍包括利用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與公開發行。其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
  7. 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參賽資格不符、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報名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自平臺移除其作品、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證書、獎狀,參賽創作者均不得有異議,同時名額不遞補。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8. 本活動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依法應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9. 得獎者若為未具完全行為能力人(即得獎名單公布當日未滿20歲),應於得獎名單公布後5個工作日內補送「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正本,未補繳者將喪失得獎資格。
  10. 得獎者獎品僅限寄送台、澎、金、馬地區。
  11. 主辦單位有權更改等值獎品內容,且保留修改本須知之權利。
  12. 針對本簡章內容,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修改及補充(包括活動之任何異動、更新、修改)之權利,並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依據。

聯絡方式


活動信箱:[email protected]

客服電話:02-26332000 #1057

服務時間:週一至五 9:00 – 18:00(不包含國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