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報名日期: 2025年4月21日 15:00
截止日期: 2025年10月19日 23:59
活動時程與地點
序號 | 組別 | 內容 | 參賽範圍 |
1. | 高中職組 | 國內外高中職學生(含應屆),均可報名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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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專院校(含研究所)組 | 國內外大專及研究所(含應屆)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
※跨領域團隊說明
※跨領域合作參考:
(1) 設計創意領域系(科)X幼保、幼教系領域(科)
(2) 設計創意領域系(科)X寵物、獸醫、動物領域系(科)
(3) 設計創意領域系(科)X護理相關領域系(科)
(4) 設計創意領域系(科)X長照、老人照護、樂齡領域系(科)
(5) 設計創意領域系(科)X工程、機械、電子領域系(科)
智・互動 × 愛・相伴
「智慧玩,更互動」–創意讓互動更有趣
透過智慧型玩具設計,提升產品互動性,設計出適合孩童探索學習、銀髮族認知訓練,以及促進寵物身心健康的產品,滿足不同族群需求,增進彼此間的連結。
「有愛伴,更溫暖」–愛是彼此最溫暖的陪伴
以溫暖陪伴為設計核心,透過富有人文關懷的產品,拉近親子、祖孫、家庭或寵物間的距離,提供心理支持與情感交流,創造充滿愛與陪伴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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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歲孩童之玩具 | 孕嬰童用品 | 50歲以上之樂齡玩具 | 貓或狗寵物用品(含玩具) |
※注意:設計圖面、作品、影片上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學校、科系、姓名、暱稱或其他不必要之註記。
第一階段【初選】
第二階段【決選】
※注意:
設計圖面、作品、影片上均不可出現設計者學校、科系、姓名、暱稱或其他不必要之註記。
頒獎
獲得金、銀、銅、廠商獎、佳作、入圍等獎項,頒獎當日攜帶實體模型帶至會場展放。
獲得金、銀、銅之獎項團隊需於頒獎典禮當天簡報,簡報時間5分鐘。
獲得金、銀、銅、佳作、廠商獎之獎項團隊,其製作之模型需提供給主辦單位。
獲得獎項之團隊,將另外邀請參與校園說明會講座分享。
評分標準
初選
設計創意 | 不同於市面上之產品,在功能、使用、外觀上有創新的構想,適齡適能且對有社會與人類發展上有益處、兼具美感美學等特色。 | 50% |
環保及安全性 | 兼顧環保概念及使用安全 | 30% |
創意表達技巧 | 充分表達作品之功能、使用(操作)方式、造形特色與美感 | 20% |
決選
設計創意 | 不同於市面上之產品,在功能、使用、外觀上有創新的構想,適齡適能且對有社會與人類發展上有益處、兼具美感美學等特色。 | 50% |
環保及安全性 | 兼顧環保概念及使用安全 | 20% |
模型製作 | 能充分顯示作品之設計概念與特色 | 20% |
口頭發表 | 能充分表達設計概念與特色 | 10% |
評審
獎金
大專院校組 | 高中職組 | ||||
獎項 | 獎金 | 指導老師 | 獎項 | 獎金 | 指導老師 |
金獎*1名 | 100,000元 | 10,000元 | 金獎*1名 | 50,000元 | 5,000元 |
銀獎*1名 | 50,000元 | 5,000元 | 銀獎*1名 | 20,000元 | 3,000元 |
銅獎*1名 | 30,000元 | 3,000元 | 銅獎*1名 | 10,000元 | 2,000元 |
佳作*4-8名 | 5,000元/名 | - | 佳作*2-4名 | 3,000元/名 | - |
入圍獎*數名 | 各獲獎狀一只 | - | 入圍獎*數名 | 各獲獎狀一只 | - |
廠商獎*數名 | 依贊助廠商數量而定 | - | 廠商獎*數名 | 依贊助廠商數量而定 | - |
※為保障作品品質,獎項可從缺。 ※入圍決選之團隊大專組將提供新台幣3,000元、高中職組新台幣2,000元之模型材料補助費。 |
1. 報名不限件數,可自行報名或組隊報名。
2. 凡過去曾獲得本中心辦理玩具暨兒童用品設計競賽、工作營之得獎作品,不得以該作品再次報名本次競賽。
3. 設計圖面、作品、影片上不可出現設計者姓名、暱稱或其他不必要註記。
4. 參賽作品之設計應由參加者自行申請取得著作權或專利權保障,若於比賽或展覽期間遭仿冒,主辦單位不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5. 簡報順序依簡報序號排列,遲到者須於所有參賽者簡報結束後,始得上台簡報。
6. 大陸及國外參賽者或特殊情況經中心確認無法赴現場簡報者,得以寄送簡報影片參賽。
7.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若作品未達標準,得獎名額得從缺。
8. 參賽及評選過程中,如發現有不符參賽資格、評審標準、涉及抄襲或仿冒等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或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項與獎金,且公告週知,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9. 凡獲獎作品(含實體、數位及衍生資料),主辦單位得無償永久保留及使用,作為日後展覽、教育、宣導、出版、研究等用途,參賽者不得異議。
10. 得獎者應依主辦單位通知,提供得獎作品之相關數位檔案及製作規格資料,供後續推廣及典藏使用。
11. 未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得於展覽、出版、宣導等範圍內合理使用,惟不另行公告。
12. 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屬原創作者所有,惟主辦單位得無償取得永久非專屬授權,使用於展覽、宣導、教育、出版、推廣等相關用途。
13. 主辦單位得自由使用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影像及說明文字,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參賽者並應配合相關宣傳推廣活動。
14. 競賽活動期間所拍攝之活動影像、照片及參賽者創作之作品,均為本中心無償使用與保留。
15.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於活動期間所拍攝之影像(含肖像)可用於未來之宣傳、出版與推廣等用途。
16. 所有申請資料均由主辦單位密件處理及保管,且不予退還。
17. 本中心將盡力保護參賽作品,惟因運送或比賽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之毀損,概不負責。
18. 參賽者若獲得由贊助單位提供之獎項,該單位有優先合作權。
19. 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獎勵之稅金。
20. 所有比賽辦法與判定,以主辦單位為最終裁定。
21.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調整、停止或修正競賽辦法之權利,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生活用品研發檢測中心
聯絡人:魏小姐
聯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2-876829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