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簡介
經由攝影比賽的方式,用旅人的眼光看溫泉勝地礁溪,透過各界人士對於這片土地的新視角,讓在地民眾重新體會家鄉的純粹。
溫泉,是礁溪最具價值的寶藏,礁溪溫泉為台灣唯一的平地溫泉,泉質色清無味,素有「美人湯」的封號。
隨著溫泉資源的開發,以溫泉養殖的鱉、觀賞魚及溫泉四寶(番茄、空心菜、茭白筍及絲瓜)等,成為礁溪值得驕傲的鄉土特 產。除了溫泉,礁溪更擁有瀑布、山間湖泊、河川、步道等景觀資源,更有吳沙開墾、藍染工藝等歷史人文與傳統文化的傳承。歡迎國內、外喜好詞曲創作的青年朋友,透過音符及文字的表達,呈現礁溪優美的山光水色及人文風 情,唱出礁溪的旅遊故事。
參賽資格
- 2025 礁溪攝影比賽
- 愛好攝影之海內外人士皆可參加,過去三年本所攝影比賽之各 類得獎者,不得參加本次攝影比賽。
- 2025礁溪詞曲創作徵選活動
報名方式
- 2025 礁溪攝影比賽
- 一律「掛號郵寄」報名方式,並使用報名專用信封(附件 2),即日起至 114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請參賽者自負郵遞保護責任,且請檢附原圖、修改後圖片燒成光碟,併同參賽作品寄至本所。
- 如有疑問致電 03-9871291#18 李小姐 ※礁溪鄉內題材皆歡迎運用,8*12 英吋,嚴禁盜用他人圖片。
- 請將照片沖洗出來後,於報名表件
- 收件地點: 262202 宜蘭縣礁溪鄉中山路二段 3 號 【礁溪鄉公所-觀光產業發展所 收】
- 2025礁溪詞曲創作徵選活動
- 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方式,並使用報名專用信封(附件 4),將繳交資料郵寄送至主辦單位。
- 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皆可。
- 所有投稿作品皆不退稿,請自行保留底稿。
- 參與活動之所有人皆須親筆簽署切結聲明暨授權同意書(附件 2)。
- 因光碟於郵寄過程中容易受損,請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後再寄出, 如遇無法讀取作品,得請參賽者於期限內補寄作品,逾期以棄論。
參賽細則
- 2025 礁溪攝影比賽
- 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本國人士 10%,外籍人士 20%。
-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未經其它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本簡章規定,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資格、不予評審,由參賽者自負侵權之責。若領獎後經查違反上述規定,除取消參賽外,所頒發之獎項、獎金予以收回,獎項不遞補。
- 如涉及爭議、違法、致生損害第三人、主辦單位時,由參賽者負責舉證、法律賠償責任,且對最後判定不得有議。
- 凡參加本賽事,視為同意本簡章相關規定,主辦單位對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力。
- 主辦單位將於公告前洽詢得獎人是否領獎,如得獎人無領獎意願,獎項將予從缺不遞補。
- 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簡章以網站公告為準。
- 2025礁溪詞曲創作徵選活動
- 與礁溪人文風情、歷史文化、觀光物產等(例如:歷史、人物、古蹟、宗教、 民俗、傳統藝術、慶典活動、觀光景點及特色物產等)有關(附件 3),請自訂曲名。
- 參選作品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
- 參選作品須以人聲歌唱方式呈現(不限獨唱、重唱或合唱),並得輔以 樂器伴奏。
- 繳交資料格式:相關文字稿以 A4(21cm×29.7cm)紙張印製。
- 報名表 1 份(附件1)。
- 五線譜或簡譜(含歌詞)、歌詞文字稿各3份(請勿標註創作者姓名)。
- 資料光碟 1 份,內含: 1.歌曲作品2式:一律以mp3格式繳交,檔案名稱請以「歌名-時間」 (例如:礁溪做好天-4分15秒)標示,儲存於光碟片中。 (1)完整歌曲。 (2)卡拉伴唱帶。 2.五線譜或簡譜(含歌詞)、歌詞文字稿word電子檔。 3.報名表電子檔。 (四)切結聲明暨授權同意書(附件2)。
- 作品時間:至多5分鐘。
- 作品語言:以國、台、英、日為主,皆須有中文歌詞。
- 未符合作品規格者不納入評選,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評分標準
- 2025 礁溪攝影比賽
- 由主辦單位邀請具攝影美學的專業人士共組評審委員會,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結果不得異議。
- 2025礁溪詞曲創作徵選活動
- 單位邀請具文學素養以及詞曲創作專長的專業人士進行評審。
- 評分標準:歌詞意境、旋律表現、作品詮釋。
活動獎勵
- 2025 礁溪攝影比賽

- 2025礁溪詞曲創作徵選活動

注意事項
-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如經發現抄襲或違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時,如查屬實,參與者須負一切法律責任;投稿作品應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在其他單位已獲其它獎項者,不得重複參選,凡經發現, 取消參選資格,如已領獎,則追回獎金及獎狀,該獎項則從缺。
- 曾在本所舉辦之徵選活動中投件之作品,投件後不得再以同一作品重複投件,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 主辦單位得參考得獎作品收錄為專輯、出版或作為觀光宣傳活動,並保有刪除、修飾權及刊登之權利,惟不另致酬。
- 凡得獎之作品,參賽者須無異議簽署授權同意書,並同意於收錄專輯中使用,否則視同棄權。
- 獲獎者應配合參加主辦單位宣傳推廣活動。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得獎者需負擔10% 之稅金,海外得獎者,依各類所得扣繳標準,獎金須扣繳20%之稅金。獎品不得折抵現金;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1千元(含)者,年度報稅須計入個人所得。
- 本活動獎項之納稅義務人,將以報名表中之主要聯絡人提報。
- 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獎項由所有得獎者自行決定分配。
- 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於礁溪鄉觀光旅遊網 (https://jiaoxi-tourism.tw/index.php/zh/),主辦單位擁有活動舉辦、 修改及得獎與否的權利。
相關單位
主辦&協辦單位:礁溪鄉公所、礁溪鄉民代表會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礁溪鄉公所、礁溪鄉民代表會
聯絡人:李小姐
聯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3)987-12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