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報名日期: 2025年4月16日 15:00
截止日期: 2025年8月4日 21:00
鼓勵文學創作,深耕文學土壤,推廣文學欣賞及寫作風氣,發掘和培植文學人才,建立後山文學特色。
一、不限國籍,惟須以繁體中文書寫。
二、分社會組、青春組。
1. 社會組: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人士。
2. 青春組:
(1)13-18歲之自然人。(中華民國96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區間出生)
(2)需於花東地區出生、設籍於花東地區或是就讀於花東地區學校的學生。(三項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一、徵選主題:須以「花東」為書寫主題,內容不拘,如:人文歷史、多元族群、自然行旅、文化體驗、美食、母語學習、親情等,題目自訂。
二、徵選文類及字數(字數皆含標點符號):
1.社會組:
(1)短篇小說:3,000至10,000字
(2)新詩:30行以內
(3)兒童文學類—床邊故事:3,000字以內
2.青春組:
(1)散文:2,000至3,000字
(2)新詩:30行以內
三、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一篇為限,不得跨組參賽。
一、徵文作品一律以電腦word繕打,採直式橫書,標題置中,採新細明體 16 號字,內文新細明體14號,固定行高 25pt,以 A4 規格紙張雙面列印,編列頁碼,左側長邊裝訂送件。作品題目列於第1頁最前端,不需另印封面。
二、作品不得署名、加註任何記號或圖畫,違者不予評分。(姓名、個人資料請填寫於報名表)。
三、參賽作品請自留影本或備份,恕不退稿。
一、 請詳細填寫報名表、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切結書各1份。同時報名不同文類者,需分別填具不同文類之報名表及並附上開文件,連同作品1式6份裝入大於A4之信封,請以掛號郵寄至:710012臺南市小東路689之107號20樓A6(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後山文學獎徵件小組)
二、 務必於信封上加註「參賽114年後山文學獎」等字樣,以利收件。
三、 本徵文活動不接受親送作品,敬請注意。
四、 郵寄前請確認文件是否備齊,缺件或資料不全者不予評審。
即日起至114年8月4日(一)止,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一、 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審定。
二、 採二階段評審,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複、決審,評審得視作品水準,決議獎項從缺或增減錄取名額。
一、 主辦單位頒發青春組獲獎學生之學校指導老師獎狀乙紙,另學校或學校主管機關得依相關規定給予指導老師及獲獎學生敘獎。
二、 各組別及文類獎金及獎狀如下:
(一) 社會組
1. 短篇小說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2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乙紙。
2. 新詩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2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乙紙。
3. 兒童文學—床邊故事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乙紙。
(二) 青春組
1. 散文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2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乙紙。
2. 新詩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2名):獎金新臺幣6仟元整,獎狀乙紙。
一、 參賽者資格若不符規定、偽造資格證明或以其他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二、 參賽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
三、 參賽作品不得於徵文期間至得獎名單公布前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即一稿多投),且應為未在平面及電子媒體公開刊登、出版之作品,參賽人須簽署切結書,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形,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四、 參賽作品如字數不符規定、字跡(體)潦草或影印模糊、辨識困難者,將不予評審。
五、 參賽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合議認定之。
六、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於該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與非營利用途下,授權予指導單位、主辦單位保有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利用、推廣(如數位化、公布上網、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授權之權利。得獎人須簽署同意書,且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及合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出版得獎專輯時不另支得獎者稿酬。
七、 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 ,取消其得獎資格,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若因作品抄襲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主辦單位得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 得獎者務請於公布名單並接獲通知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僅允許訂正錯別字,不得修改內容,以利後續出版得獎專輯事宜。
九、 得獎專輯於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1冊。
十、 獲獎所得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二代健保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 獎金預計於頒獎典禮後匯入得獎人指定帳戶,得獎人須負擔匯款匯費,並自獎金中扣除。
十二、 得獎者應配合出席頒獎典禮,惟不另補助交通及住宿費用。
十三、 參賽者應詳讀簡章規定,報名時視為認同本徵文辦法。
主辦單位: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
聯絡人:鄭先生
聯絡電話:089-322248 分機 206
承辦單位: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聯絡人:謝小姐
聯絡電話:06-2632155 分機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