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簡介
- 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對口腔健康的重視,及提升定期到牙醫院所保健的習慣。
活動主題
- 拒菸拒檳(與口腔相關)。
- 牙齒保健或就診經驗 (牙齒保健包括使用減糖、食鹽加氟、塗氟、窩溝封填、含氟漱口水、含氟離子 1000ppm 以上牙膏、牙線等保健方式)。
參賽資格
- 國民小學組:全國國小五、六年級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 國民中學組:全國國中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 高級中等學校組: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活動時程
- 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114 年(下同)9 月 3 日(星期三)止,親自送件者請 於 9 月 3 日下午五點前送達本會,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入圍得獎名單公布日期:9 月 30 日(星期二)公布入圍得獎作品及網路票 選人氣獎入圍名單於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www.cda.org.tw[新聞資訊 -->最新消息]。
- 網路票選人氣獎:10 月 01 日(星期三)至 10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四點止。
- 頒獎日期:11 月 1 日(星期六)。
- 頒獎地點:格萊天漾大飯店 13 樓格萊廳(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101 號 13 樓)。
- 入圍得獎名單及頒獎地點、時間若有異動,請洽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 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www.cda.org.tw [新聞資訊-->最新消息]。
報名方式
- 作品(手稿)
- 報名表
- 學歷證明等文件
- 著作權歸屬同意書
- 請簽印乙式兩份寄回本會,如得獎本會將用印後寄回乙份,未得獎者不予檢還。
- 切結書
- 取消得獎資格:
- 未填寫及未繳交線上報名表單、作品、紙本報名表、學歷證明等相關文件、著作權歸屬同意書及切結書。
- 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如抄襲、重製、侵權、毀謗等)。
- 涉及暴力、色情或違反法令及善良風俗之內容。
- 經舉發有不實情事者。
- 已發表過者。
- 作品不符合四格漫畫格式。
- 同組 113 年度前三名者,不得參與 114 年度同組之比賽。
- 每一名參加者以報名 1 件作品為限,請勿多名參加者共同創作。
- 如欲取回參賽作品,請於 114 年 11 月 0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來電通知, 逾時一律不退稿,且不負保管責任。
- 收件辦法:請至活動網站(http://www.cda.org.tw,[新聞資訊-->最新消息]) 填寫線上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6Tbqeq7PWSFLXpCC7 (填寫後報名表 PDF 檔將寄至您的 Email),或填寫團體報名表單電 子檔,下載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紙本列印連同原著作品郵寄至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420號10樓『2025 年顧牙四格漫畫徵件小組 收』,即可完成報名。
作品規格
- 作品以 A4 尺寸紙張橫向十字均分,由左至右、由上至下, 呈現四格漫畫格式(如下圖例所示,請勿抄襲)。

- 電腦繪圖投稿者:不接受電腦繪圖投稿。
- 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 A4 大小畫紙繪製(紙張材質不限),以四格漫畫格式呈現。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圖中旁白文字必須用手寫,不能以列印方式。
- 其他:不可圖畫次分割、不套用卡通人物(避免著作權爭議)、不得涉及暴力、色情或違反法令及善良風俗之內容、不可浮貼、 不須裱貼、不襯底。正本以原稿繳交,不可用原稿複印後繳 交,貼心小叮嚀:注意內容文字正確性及錯別字。
評分標準
- 內容切合度 40%。
- 創意度 30%(不宜模仿他人或他國之手法)。
- 整體技術(繪圖技術)30%。
- 額外加分:
- 參與本會 2025 口腔健康打卡保衛戰(暫定活動期間:114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 定期口腔檢查,請於報名表文件證明區欄位附相關就診 證明文件【如 113 年 9 月 7 日~114 年 9 月 2 日牙醫院所蓋章、與牙科相關醫護人員合影之照片、在診療椅上之照片、掛號收據(正副本皆可)等證明,證明文件繳交電子檔或紙本,以上擇一提供即可】。
活動獎勵
- 第一名:壹萬元整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衛生福利部獎狀各乙紙。
- 第二名:捌仟元整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衛生福利部獎狀各乙紙。
- 第三名:伍仟元整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衛生福利部獎狀各乙紙。
- 優選十名:貳仟元整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與衛生福利部獎狀各乙紙。
- 佳作十名:壹仟元整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衛生福利部獎狀各乙紙。
- 網路票選人氣獎:參仟元整與衛生福利部獎狀乙紙。
- 獲獎者之指導老師證書: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狀乙紙。
- 參加獎:獎狀電子檔(將寄發至報名表填寫之電子郵件地址,無紙本提供)。
注意事項
- 作品須為本人之創作,不得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如抄襲、重製、侵權、 毀謗等),如有違反法令,除取消得獎資格及追回獎勵外,將由參賽者負相關法律責任,概與活動相關單位無關。
- 得獎者需簽署著作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與本會。得獎者同意本會將得獎作品無償依本會需要,自行或指定其他第三人,予以重製、傳送、公開傳播、出版發行、 公開發表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等行為,且使用方式、時間、地域及次數 均不受限,均不另給報酬,本會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調整,得獎者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 獎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無法配合,視為自動棄權,不具領獎資格。領獎者若未滿 18 歲,應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方可領獎。外籍及大陸人士 (當年度居住未達 183 天),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 5,000 元,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稅金。
- 得獎者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表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賽後相關物品寄送地址一律以報名表之聯絡地址。
- 關於比賽辦法之內容,本會隨時保有更動的權利。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衛生福利部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2-2500-013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