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

一、不限國籍種族,撰寫文字必須以中文繁體正楷創作為限。

二、本獎前屆單一文類獲首獎者,本次不得報名同一文類。

例:短篇小說組-第20屆獲首獎者不得報名本屆短篇小說組。

散文創作組-第21屆獲首獎者不得報名本屆散文創作組。

新詩組-第20屆獲首獎者不得報名本屆新詩組。

 

主題

主題不設限,惟作品內容需涉及金門元素,(舉凡人、史、事、物、時空背景等相關連結元素,內容至少達全文四分之一以上篇幅。)本項創作元素實際評量,由評審委員列入評審考量。

 

時程

一、徵文時間:民國114年6月1日起至7月1日止。

二、評審時間:民國114年7-9月,採三階段評審。

三、公布階段:民國114年9-10月。

四、頒獎日期:民國114年10-11月擇日辦理。

 

作品規格

一、短篇小說組:字數8千字至1萬2千字(含標點符號)。

二、散文創作組:字數3千字至5千字(含標點符號)。

三、新詩組:20行至40行(不含標題)。

四、劇本創作組:原創或改編皆可,但需以金門人文、地景為故事背景,演出長度估計不少於60分鐘。如改編自他人作品者,應檢附該作品及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改編之授權文件影本。

備註:長篇小說組:每三年公開徵選一次;劇本創作組:每兩年公開徵選一次。

 

報名方式

一、收件時間:114年6月1日至114年7月1日止。

二、收件地址: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一段66號(圖書資訊科)

三、投件注意事項:

1、親送者請送本局收發室,收件至7月1日下午5時30分為止。

2、郵寄者以6月1日至7月1日郵戳為憑,收件至7月3日為止,逾期恕不受理。

四、繳交資料:

1、請逕自金門縣文化局網站(https://cabkc.kinmen.gov.tw),下載送件表與同意書。

2、請將送件表與同意書各一份,連同作品六份,以A4紙張電腦打字列印,(字體新細明體,12級字,左邊裝訂,稿件不得署名或附任何註記及符號且不得另加封面)及附身份證影印本、個人簡介(約200字)。

3、請使用「附件三」制式封面貼於信封外並於封面上勾選應徵類別及送件確認項目,應徵多項者,請分別封裝掛號或快捷郵寄,以上資料如有不全者,恕不受理。

4、稿件一律以「掛號」(或快捷)郵寄,使用本局制式封面貼於信封外並於封面上勾選應徵類別及送件確認項目,應徵多項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以上資料如有不全者,恕不受理。並將上列電子檔燒錄至光碟隨稿件寄出或將電子檔傳遞至浯島文學獎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MAIL主旨註明「114年第22屆浯島文學獎-作品類別與作者姓名」。

 

審查方式

結構技巧60%

創意呈現20%

主題內容20%

 

獎勵方式

一、短篇小說組

1、首獎:1名,新臺幣15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

2、優等獎:2名,每名新臺幣8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

3、佳作獎:2名,每名新臺幣5萬元獎金。

二、散文創作組

4、首獎:1名,新臺幣10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

5、優等獎:2名,每名新臺幣5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

6、佳作獎:2名,每名新臺幣3萬元獎金。

三、新詩組

1、首獎:1名,新臺幣5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

2、優等獎:2名,每名新臺幣3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

3、佳作獎:2名,每名新臺幣2萬元獎金。

四、劇本創作組

1、首獎:1名,新臺幣10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

2、優等獎:1名,每名新臺幣5萬元獎金及獎座乙面。

3、佳作獎:1名,每名新臺幣3萬元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