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報名日期: 2025年3月6日 15:00

截止日期: 2025年5月30日 17:00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qlzg4dnql1k994vklt

標籤: 學生 高中 競賽 國內 政府主辦 AI 提案 創新 新創 國小 智慧城市 智慧醫療 青年 社會人士 大學 企業育成

活動簡介

這不只是競賽,而是讓 AI 創新落地的舞台!

首屆 AI 創新獎不只要 “Artificial Intelligence”,更要 "Art Intelligence"!
我們鼓勵跨界創新,徵求 AI 在 智慧城市、醫療、教育、民生等領域的突破應用。
獲獎團隊可獨得百萬獎金,更有機會獲得企業技術支援,讓你的想像可以很具體,讓你的技術改變未來。

 

【徵件說明會】
為了幫助有志參與徵件的團隊更深入了解比賽機制、評審標準與獎勵機會,特別辦理在北、中、南辦理三個場次的說明會,並邀請 AI 領域的學界與新創業界代表現場分享,助你掌握競賽關鍵與AI發展趨勢!

  • 台北場(4/12(六) 13:30-15:30,台北市電腦公會501會議室)>>立即報名
  • 台中場(4/25(五) 13:30-15:30,逢甲大學 商學大樓8樓 第八國際會議廳)>>立即報名
  • 高雄場(4/30(三) 13:30-15:30,高雄科技大學 建工校區 雙科館1樓 慧芳講堂)>>立即報名

★時間與地點請依活動官網最新公告為主,因場地名額有限,將依報名順序安排座位,無法入座者將提供線上連結參與。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國科會)
共同執行單位: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寶)、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台灣科技新創基地(TTA)


徵件領域

參賽者可針對「智慧城市」、「智慧醫療」、「教育娛樂」、「新體驗新生活」主題領域提出創新的AI應用,參賽者可同時針對不同領域或同一領域不同解決方案進行提案。

  • 智慧城市:交通(二輪、四輪等)、用路體驗、公共服務與安全、建築與基礎設施、能源與環境、金融科技
  • 智慧醫療:醫療行政/服務與管理、健康大數據與分析、穿戴設備與健康監控、診斷與治療、藥物研發與管理
  • 教育娛樂:教育/陪伴工具(互動性、內容豐富性等)、創新教育方法、教育場域、視覺藝術、音樂與表演創作
  • 新體驗新生活:引入AI於各個領域之提案,如運動新體驗、美業新體驗等

報名資格

  1. 本競賽歡迎所有對「AI」創新應用感興趣,有意與仁寶及其關係企業(企業)合作發展「AI」解決方案之臺灣新創(須為2017年1月1日後於臺灣登記成立之新創業)、非營利法人、學研機構或團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均可提出。
  2. 不得為大陸地區(含港澳地區)之新創、人民、法人、學研機構或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由第三地來臺投資設立之新創。
  3. 前項所稱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對於第三地區之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直接或間接持有該第三地區公司股份或出資總額逾百分之三十。
    (2)對該第三地區公司具有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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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規格

參賽隊伍需於2025年5月30日(五)17:00 前於線上填妥以下提案資料與上傳相關文件,線上報名連結詳見本競賽網站(ai4all.taiwanarena.tech)。

  1. 團隊介紹
  2. 目標客群與痛點說明(完整性)
  3. AI技術運用說明 (技術可行性與技術力)
  4. 獨特競爭優勢(創新性與原創力)
  5. 預期效益(商業價值或社會影響力)
  6. 其他輔佐資料:PDF或其他視覺化形式資料輔佐作品說明(檔案大小限制於5M內)。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佔比說明
創新性與技術應用性

30%

需展現出獨特的創新思路或突破性的技術應用,且具有領先的技術水平,符合AI 的應用發展方向。
實際應用能力與可擴展性

30%

解決方案需具有在真實情境中應用的潛力,能有效解決特定領域的實際需求,並具備擴展性,以適應不同的使用場景和未來發展需求。
社會影響力與價值

20%

能對社會福祉或公共利益產生積極影響。包含在智慧城市、健康醫療、教育等領域,能帶來改善或革新之方案。

跨領域整合程度與展示能力

20%

結合多元技術或領域範疇,以提升整體方案的完整性與可行性。並清晰傳達提案的核心價值與應用情境。

獎勵與義務

  1. 獎項名額採擇優入選制預計選出8-10隊獲獎,最終視評審結果決定,每隊將獲得新台幣100萬元獎金,獎金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並依規定填寫相關單據,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
  2. 需參與2025 TIE Expo(2025年10月16-18日)未來科技館展示、技術發表與頒獎典禮,將提供展櫃、海報設計等資源供團隊使用。
  3. 獲獎團隊需配合與企業進行育成合作,並同意於育成合作期間,企業對獲獎團隊提出的解決方案有優先行使權。惟合作的項目標的、費用或衍生投資事宜等,將由獲獎團隊與企業更行協商後,另以書面方式約定之。
  4. 獲獎團隊若有未能履行本條約定情形,國科會有權視情節嚴重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金及獎盃。

注意事項

  1. 本競賽之參賽團隊視為同意徵案辦法及各項規定,若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利取消參加選拔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勵與獎項,且得公告之;參賽團隊若損害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相關權益,應自負相關之法律與賠償責任(包含律師費)。
  2. 主辦單位保留資格審查權利,並可要求參賽者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 參賽團隊之提案及所提供資料之內容不得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一切合法權利/利益,並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如涉及第三人權利亦應取得權利人之合法授權,不得有涉及抄襲、剽竊、仿冒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保留對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4. 參賽團隊完成之「參賽素材」(包括但不限於研發實證成果及報告、繳交之參賽作品、簡報等)之智慧財產權仍歸參賽團隊所有。惟參賽團隊須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於競賽授權用,得不限區域、期間使用參賽素材,並得以相同授權條件再轉授權第三人。參賽團隊成員均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及其再授權對象行使著作人格權。
  5. 參賽團隊成員均須配合簽署主辦單位所提供之「蒐集個人資料告知/肖像提供同意書」及「參賽同意書」,且其內容視為本徵案辦法之一部分。
  6. 凡通過複審之參賽團隊必須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相關評核、頒獎、媒體採訪報導、宣傳活動等工作,且須參與相關成果發表與展示交流等活動,並須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後續效益追蹤6個月。
  7. 任一團隊成員或任一團隊成員所任職之企業、新創、學研單位於競賽執行期間 (2025年1月23日至2026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該團隊不符參賽資格,若違反者經查證屬實後,逕予退件處理;獲獎者,將予以撤銷並要求返還獲獎獎金:
  • 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 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 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企業。
  • 其他有害於本競賽目的、形象或公平性之重大負面情事。
  1. 本徵案辦法及各項規定之解釋與適用,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任何有關的爭議,均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修改及補充(包括活動之任何異動、更新、修改)之權利,並以本競賽網站(ai4all.taiwanarena.tech)公告為依據。

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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