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報名日期: 2025年4月2日 00:00
截止日期: 2025年7月10日 23:59
資格
(一) 中華民國經教育部核可立案設立許可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國小在學生,但影像創作作品完成時尚在校之學生,許其作品申請。
(二) 報名組別分為:一般組(大專院校)、種子新星組(高中職)及種子新星組(國中小)。
(三) 得組隊報名參加,但應選定代表人,原則以該影像創作作品之導演或製片任之,並應為中華民國教育部立案設立許可之學校在校學生,惟高中以下組別可由指導老師代表。代表人為獎金之受領人及納稅義務人,亦為與本局就本競賽相關權利義務關係之相對人。
(四) 組隊報名者,其導演必須為中華民國經教育部核可立案之在校學生在學時期拍攝完成之作品,其餘報名成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在校學生,報名成員將列為作品得獎名單內。
(五) 入圍作品代表人為未具完全行為能力人(即入圍公佈當日未滿 18 歲),至遲須於頒獎前補送法定代理人同意暨承認後始具參賽資格,未補繳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主題
主題不限,個別影像創作作品題目自訂。
影片規範
(一) 影像創作作品須為 113 年 6 月 30 日(含)以後完成之影片,且同一部影片未曾參加本競賽其他年度舉辦之徵件。
(二) 內容形式:分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及實驗片 4 類收件評審。
(三) 影片長度:
1. 一般組及種子新星組(高中職):各類型影片 60 分鐘(含)以內。
2. 種子新星組(國中小):各類型影片 20 分鐘(含)以下。
(四) 使用素材:
1. 影像及音樂素材:
(1) 自行創作。
(2) 選用以「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之影像及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3) 其它合法取得授權之影像及音樂。
2. 人工智慧科技(下簡稱 AI)應用注意事項:
(1) 若使用 AI 產出之文字、圖片、影像、動畫、特效、聲音等,參賽者應主動揭露使用之 AI 軟體、使用程度及範圍。
(2) 使用之 AI 資源應為正版且符合其使用條款,並確認使用內容無侵犯他人著作權、商標、或其他知識產權;若使用內容包含他人著作,應取得授權。
(3) 作品仍應著重原創性,評審將視參賽者參與操作程度、修改程度及原創性綜合考量。
種子新星組(國中小)拍攝計畫規範
(一) 拍攝計畫(附件 2)內容須於 113 年 6 月 30 日(含)以後完成,且該拍攝計畫內容或已完成之影片未曾參加本競賽其他年度舉辦之徵件。
(二) 提交之計畫須具拍攝可能性,獲獎後由報名團隊依計畫內容拍攝影片,並於 114 年 9 月 1 日提交。
比賽流程
(一) 報名與收件:
於徵件期間上網填寫報名表單,並將所需資料上傳至表單中,徵件小組將以 E-mail 回覆,收到回覆即完成報名手續。
1. 一般組及種子新星組(高中職):
(1) 徵件期間:於本徵件辦法公告之日起至 114 年 7 月 10 日(星期四)23 時 59 分止。
(2)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cKp3yDvpRXtoXb2n9
2. 種子新星組(國中小):
(1) 徵件期間:於本徵件辦法公告之日起至 114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23 時 59 分止。
(2)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vtxi58SXAbmjEgG68
3. 所需資料:
(1) 一般組與種子新星組(高中職)報名表(附件 1) 之 word 檔及 pdf 檔。
(2) 種子新星組(國中小)拍攝計畫(附件 2)之 word 檔及 pdf 檔。
(3) 切結書(附件 3),此項文件須有代表人或相關人員簽章之 pdf 檔或影像檔。
(4) 代表人及影片報名成員之學生證(須加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文件,應屆畢業生可出具畢業證書,或出具學校或科(系)所證明確為在學期間參與攝製完成證明文件之電子檔,須二分之一以上影片報名成員出具。
(5) 至少 3 張劇照及 1 張導演照(照片解析度規格至少為 300dpi),種子新星組(國中小)於交片時一併提交。
(6) 含中文字幕的正片影像創作作品自行上傳至 Youtube,並提供連結,標題格式為「2025 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_○○○(片名)」,影片設為不公開形式。
上述資料均以 google 表單傳輸,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報名文件不全者,徵件小組得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均不受理評審。
審查方式
(一) 資格審查:由徵件小組就申請者提送之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檢視申請資格、各項文件是否符合規定。有記載不全或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不全者,徵件小組得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受理評審。
(二) 評審: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依組別由所徵得影像創作作品或拍攝計畫分組評審並選出獎項。
獎勵方式
(一) 不分類超級新星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4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二) 最佳劇情片 1 名,獎金新臺幣 1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三) 最佳紀錄片 1 名,獎金新臺幣 15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四) 最佳動畫片 1 名,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五) 最佳實驗片 1 名,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
(六) 新北精神獎 1 名:
1. 以「看見新北」為內涵,須以呈現新北多元文化特色為題材主軸,影片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呈現新北市之人物、軼事、場域、地景、風情及歷史等。評審團由所有參賽作品(種子新星組-國中小除外)選出最能代表新北特色之影片,欲參加本獎項評選者,須提供作品與新北市關聯之說明約 100 字以內。若無說明具體理由,則由主辦單位判斷是否符合此資格。
2. 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獎狀 1 紙。同一部作品得同時獲得本獎項及其他獎項。
(七) 種子新星獎—高中職 3 名:
1. 報名「種子新星組」之高中職學生,除與一般組共同角逐其他獎項外,增設本獎項作為特別保留名額,評審將同步考量作品創意、學生潛能及創作環境,獎勵各年齡層優秀影像作品。
2. 各得獎金新臺幣 3 萬元,獎狀 1 紙。
(八) 種子新星獎—國中小 3 名:
1. 報名「種子新星組」之國中、國小學生。
2. 各得獎金新臺幣 3 萬元,獎狀 1 紙。
(九) 優選獎 13 名,從一般組影像創作作品分別選出若干名,各得獎金新臺幣 3 萬元,獎狀 1 紙。
(十) 入圍獎若干名,從一般組及種子新星組(高中職)影像創作作品選出,各得獎狀 1 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