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台中雕塑獎


開始報名日期: 2024年3月6日 15:00
截止日期: 2024年6月21日 23:59
籌辦組織: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d2r886saekh7n1lkgc



標籤:


創意 創作 競賽 參賽作品 藝術 參賽資格 中華民國國籍 雕塑 雕塑新星 創作人才 青年藝術交流 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台中市雕塑學會 民國111年 雕塑創作

壹、目的:孕育雕塑新星、培育創作人才、推動青年藝術交流與發展。

貳、指導單位︰台中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台中市雕塑學會

  參、徵件類別:雕塑


  肆、參賽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或在臺居住證明。

  二、每人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

  三、參賽作品須為民國 111年以後(含民國 111 年)兩年內之創作,且不曾參加競賽得獎。(本展覽

  及其他競賽並同時獲得入選以上之獎項者,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四、參賽作品為 不限任何材質 的雕塑創作,作品原作之長、寬、高 其中任一邊不得小於50公分

  五、因場地有限,吊掛性或裝置性作品請勿投件,恕不受理。

  六、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重作、臨摹、冒名頂替、損害他人著作權益、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若有上

  開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告之,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入

  選證書予以收回。

  七、參賽作品若有破損、易碎、易斷之安全疑慮,請勿投件,主辦單位有權利不予收件。


  伍、送件方式(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

  一、初審

 ( 一 ) 將送件資料以中型信封(約 24.5×33.5 公分)裝寄︰「40763 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72-52號 / 台中市雕塑學會收」,信封上註明「參加台中雕塑獎」。

 ( 二 ) 作品相片務求清晰(宜洽請專業人員拍攝),參賽作品完整全貌相片浮貼於送件表(三-1)。其

 餘簡章要求之送件資料相片三張(含多張局部特寫、系列作品單件、不同角度拍攝等)每張分別浮貼於送件表(三-2),並裝訂於左上角。

 ( 三 ) 每件作品須附送件表(一)、(二)、(三-1)、(三-2)紙本。

※  ( 四 ) 為收件初審結果,請於報名信封內附平信回郵信封,黏貼郵票並著明收件人姓名(參賽者)、郵遞區號、地址、電話,寄件人「台中市雕塑學會」,

地址「40763台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72-52號」,供主辦單位寄送初審結果信件。

  ( 五 ) 簡章及送件表請自行至台中市雕塑學會臉書粉絲專頁  https://reurl.cc/Z1kgzg 下載使用,或於大

墩文化中心、屯區藝文中心、港區藝文中心、葫蘆墩文化中心免費索取紙本簡章及送件表。

  二、複審、決審

( 一 )  初審入圍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參賽者檢送作品原件至台中市雕塑學會( 台中市西屯區西屯路

三段172-52號 )參加複審, 逾期視同放棄。

※  ( 二 ) 立體雕塑作品請加墊保護妥為固定,外以堅固木箱裝運。組合作品另應於箱外加貼組裝完成相片。作品於郵運過程中發生之毀損由作者自行負責,親送由佳。

 ( 三 ) 作品內容及展示方式,須與「初審檢送資料」一致。


  陸、送件作品規格

類別

初審檢送資料

複審送件規格

雕塑

  1. 寄送紙本送件表
  2. 8×10 吋相片四張(四個不同角度拍攝)

1.  作品原作之長、寬、高 其中任一邊不得小於50公分。

2.  作品三邊加總不得超過350公分(含基座),重量不得超

      過200公斤。

3.  請加墊保護妥為固定,外以堅固木箱裝運。

4.  複審送件地點:台中市雕塑學會

       ( 台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72-52號 )

  註:

  一、初審送件資料,概不退件,請自留備份。

  二、初審送件,局部放大照片數量依規定辦理,超過規定數量者,由主辦單位逕行挑選符合規定數量

  之相片參與審查。

  三、送審作品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包裝安全,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責。


  柒、展覽活動

一、台中市雕塑學會暨台中雕塑獎邀請展,展覽展出所有入選以上(含入選)得獎作品。

        展期:113年08月31日至09月11日。展出地點:臺中市立大墩文化中心。

二、所有入選以上(含入選)得獎作品應參與展出,於得獎名單公告後至展覽結束前不得提借或退件。

三、主辦單位負責整合並協調展覽空間,並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作品布展彈性, 得獎人(含入選)之

        展出內容應與參與評審之得獎內容相符。

四、作品展出有安全顧慮者,主辦單位得要求作者親自到場協助布展,或不予展出。

五、邀請獲獎者參與「台中雕塑獎分享座談會」,介紹作品創作理念並與評審團交流。


捌、作業時程

作 業 階 段

預 訂 時 程

備    註

徵件簡章公告期間

113年3月1日-6月15日

 

初審收件

113年6月15日-6月21日,計7天

郵戳為憑(提早或逾期送件,不符本簡章規定,恕不受理及退件)

初審

113年6月30日 (星期日)

入圍名單於台中市雕塑學會臉書粉絲專頁公告,並個別通知。

複審收件

113年7月15日-7月16日,計2天早上9:00至下午17:00

(逾期視同放棄)

收件地點於台中市雕塑學會 

( 台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72-52號 )

複審

113年7月20日 (星期六) 早上

 

決審

113年7月20日 (星期六) 下午

 

成績公佈

113 年 07 月 23 日前

得獎名單於台中市雕塑學會臉書粉絲專頁,並個別通知。

展覽

113 年 08 月 31 日-09 月 11  日

於大墩文化中心展出

台中雕塑獎分享座談會

113 年 09 月 01 日 (星期日) 早上

上午 10:00

頒獎典禮

113 年 09 月 01 日 (星期日) 下午

下午 13:30

展出作品退件

113 年 09 月 12 日

早上 09:00 至 12:00

  註:作業時間如有更動,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並即時於台中市雕塑學會臉書粉絲專頁公告。


  玖、獎勵

  一、金牌獎:1  名,奬金新臺幣 10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二、銀牌獎:1  名,奬金新臺幣 7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三、銅牌獎:1  名,奬金新臺幣 5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四、入選若干名,各發給入選證書乙紙。

  五、各獎項(含入選)均得從缺。得獎人(含入選)均發給展覽畫冊一冊。


  拾、作品安全及保險

  一、保險:保險期間自作品收件日起至退件截止日止。 

  複審評審前,每件作品一律以新臺幣 2 萬元為送件之原件作品保額(最高賠償金額)。作品出險時以投保金額為理賠上限。

  二、展覽期間,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等原由,導致作品於裝卸時受損,或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受損者,不負賠償之責。


  拾壹、退件

  一、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於展覽結束後辦理退件。由作者自行辦理退運事宜。

  二、逾 113 年 09 月 12 日仍未領取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並逕行處理。


拾貳、授權及其他事項

一、 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及審查結果。

二、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倘被發現參賽資格不符者,或有抄襲或損害他人著作權、損害他人權益之情事者,若經評審委員會議認定有抄襲或損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含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等)。

三、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著作財產權需因應主辦單位當次展覽展示、出版及推廣等需求, 授權主辦單位(含其委託者)利用,包括︰公開展示權、編輯權、散布權、重製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相關文宣品發行及販售。

四、入選以上(含入選)作者授權主辦單位為研究、推廣雕塑等非營利目的,得自行或委託第三人拍攝及錄製相關影音(像)成果,並授權主辦單位為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利用,包括︰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散布權、重製權等權利,及為研究、推廣雕塑等非營利目的得再授權他人利用。

五、參賽者於報名表上所填寫之創作理念,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及本活動相關之印刷、網站及其它公共使用。倘參賽者所提供之創作理念有引用他人文字,請自行於送件前取得相關授權同意,若事後涉及相關法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入選以上(含入選)作者同意展覽現場開放民眾於無腳架、無閃光燈條件下攝影。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台中市雕塑學會臉書粉絲專頁。

八、簡章及送件表請自行至台中市雕塑學會臉書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taichungsculpture 下載使用,或於大墩文化中心、屯區藝文中心、港區

藝文中心、葫蘆墩文化中心免費索取紙本簡章及送件表。


  拾參、聯絡窗口

  一、地址:40763 臺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72-52號

  二、電話:0980-762280 華小姐

  三、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