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推行及全國性『奇幻税之旅徵件競賽』租稅教育活動


開始報名日期: 2024年6月11日 00:00
截止日期: 2024年9月30日 23:59
籌辦組織: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c9r67pzap4al3w5xzd



標籤:


影片 短片 創作 競賽 參賽資格 作品規格 社會組 影片長度 中華民國居留證 校園組 影片語言 繁體中文字幕 影片格式
  1. 不限國籍,如為外籍人士需具備中華民國居留證或學生身份。 
  2. 本競賽分為兩組別進行報名:

    i.校園組: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含碩博班,不含在職專班),需提供在學證明文件。

   ii.社會組:社會人士。

  1. 下載並登錄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需於活動網站上傳含手機條碼之首頁畫面截圖)

  1. 徵件期間:113年6月11日起至9月30日23:59止(須完成線上報名及上傳應繳交資料),收件時間依主辦單位系統收到紀錄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網路雍塞,請即早投稿。
  2. 得獎公告:113年10月30日
  3. 人氣作品票選:113年11月1日至113年11月12日
  4. 頒獎活動:113年11月16日

1.登入活動網站註冊會員,點選「報名」,填寫基本資料、上傳作品YouTube 之連結(瀏覽權限設定為「不公開」)、上傳應繳交資料【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一)、切結書(附件二),未滿18 歲之參賽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附件三)】等即完成報名。後續若得獎,則需寄件繳回相關資料(詳獎勵辦法),供主辦單位留存。

2.「校園組」與「社會組」請擇一報名,可個人報名或團體組隊報名(參賽團體組隊報名限2-5位,推選1位代表人,勿多人同時以同一件作品投稿,違者取消參加及得獎資格),每位(組)參賽者作品件數不限,但得獎作品以1件為限。團體組隊者,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發送之通知、獎金及扣繳憑單等,均以代表人為之。

3.投稿之作品須為參賽者原創之作品,如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已獲獎之作品,不得參加本活動,違者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4.投稿之作品授權供主辦單位發布及使用。


  1. 遺產稅稅額試算服務優化措施。
  2. 購物消費(可結合行動支付)並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及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載具歸戶、領獎資料設定。
  3. 多元繳稅管道(如行動支付繳稅)、電子支付帳戶繳稅等。
  4. 重要稅政稅制〔如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房地合一2.0、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
  5. 其他國稅稅政稅制。         

  1. 影片長度:90秒至180秒(含片頭片尾)。
  2. 影片語言:以國語或臺語為主,可搭配其他語言,為有利訊息傳達與審查,影片均須加【繁體中文字幕】。
  3. 影片類型:風格不限,如動畫、劇情片等。
  4. 影片格式:拍攝手法、拍攝工具不限,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等器材均可使用,影片輸出比例為16:9,解析度為1920X1080(1080p)以上,短片類型為MP4,影片編輯軟體不限。
  5. 作品使用之元素(如﹕圖片、音樂等)應具有合法授權。
  6. 影片標示:片頭須標示「作品主題名稱」,片尾須加上「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廣告」字樣。
  7. 參賽之作品檔案(含檔名)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學校、團隊成員及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
  8. 影片需主題鮮明、內容完整,並無暴力、血腥等危害善良風俗之內容。

1.聘請具實務經驗及相關專長之評審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

2.評選標準:內容與主題切合度(作品內容是否符合競賽主題)占35%、創意及影片生動性(作品活潑有趣,讓人印象深刻)占35%、作品劇情完整性(作品故事完整度及流暢感)占30%。

3.成績計算:依各評審人員評分結果加總,由高至低排序,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依序評比【內容與主題切合度】、【創意及影片生動性】、【作品劇情完整性】之分數評定名次。

4.作品審查如未達水準,評審人員及主辦單位得決議該獎項從缺或調整名額。


1.校園組及社會組,各擇優錄取前3名、優選10名及佳作20名得獎者,並頒發獎金及獎狀,參加頒獎典禮接受表揚。如得獎者不便出席頒獎活動,由承辦單位寄送獎狀予得獎者,並負責後續連繫事宜。

2.得獎者於得獎名單公布(113年10月30日)後10日內(含)須將:

    i.領獎領據(公告得獎後由承辦單位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活動報名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切結書、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未滿18歲者)之正本及匯入獎金之金融帳號郵寄給承辦單位,並附上身分證影本以利核對,非本國籍人士須繳交護照或居留證影本。另將「得獎作品分享」的2張截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ii.上述事項未如期完成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3.凡得獎者之獎金超過20,000元以上之國內民眾須辦理扣繳並繳納10%之所得稅;外籍人士無論金額皆須負擔20%所得稅。

4.獎項如下:

5.人氣獎:社會組及校園組前3名及優選作品置於活動網站票選,各組按讚人數最多前3名作品可獲得800元禮券。


  1. 相關活動訊息登載於活動網站( https://videopro.ntbna.gov.tw),參賽者請逕行點閱,如有任何變更內容將公布於活動網頁,請參賽者特別注意。
  2. 參賽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活動各項規定,各項報名資料須確實填寫完成,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作品主題、格式,如未按規定者或資料不全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參加資格。
  3. 若參加活動者未滿18歲,應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拍照或掃描上傳法定代理人簽署之同意書(附件四),未檢附上述文件者或文件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
  4. 參加競賽活動者對於主辦單位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或作品件數不足,部份獎項從缺。
  5. 曾參加其他比賽且已獲得獎項之作品均不得參賽,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肖像、音樂、作詞,並涉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時,需主動附上相關版權書證明文件。若有牴觸任何相關權利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6. 參賽者之作品須為本人原創,不得涉及抄襲、仿冒或重複作品參賽之情事,亦不得有暴力或色情題材或違反相關法令之題材,違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涉及相關法律責任須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另得獎作品若經查明係抄襲他人作品,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7. 參賽者均須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二),如係2人以上(含)合力創作,亦請協調其中1人作為代表人報名,且其餘共同著作人視為已授權代表人,並同意將上傳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本著作之製作財產權存續期間內、不限地域、不限內容及包含進行修改、刊登等不限利用方法全部授權給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其所屬單位之網站利用,不另給酬,方可報名參加活動。此授權為非專屬性授權,即參加競賽活動者仍保有本資料之著作財產權,仍得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他人或再為授權,但不得妨礙主辦單位上述之授權利用。主辦單位擁有一切刪改、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展覽以及推廣宣導等用途之權利,並有將作品安排於媒體發表、成冊出版、自行再版等權利,得獎者不另行索取費用。另同意參賽作品為評審、租稅教育宣導、錄製光碟或內部使用目的,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其所屬單位使用。主辦單位所屬網站之內容、刊物、出版品、合作宣傳管道於利用上傳之授權作品時,得將作者之姓名和出處做適當之標示。
  8. 主辦單位得無償使用得獎影片及其影像於各媒體管道、政府機關、網路平台等進行行銷、宣傳、報導及公開播放等。
  9.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版權,如有徵用第三方之作品(如道具、配樂等)、已發表之文字、訪談或影像紀錄等,須由第三方簽具著作權使用同意書,並同意主辦單位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編輯及發行。
  10. 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承辦方之事由,導致無法收取中獎通知,而使參加活動者之登錄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等所導致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活動者或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1. 活動資訊聯絡人:

陳先生、電話:(02)86925588分機2695、電子郵件信箱:boney.chen@udngroup.com.tw。

朱先生、電話:(03)3396789分機1537。
 


主辦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協辦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承辦單位: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


陳先生、電話:(02)86925588分機2695、電子郵件信箱:boney.chen@udngroup.com.tw。

朱先生、電話:(03)3396789分機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