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真聖堂源起於日治大正初年,據今已有百年以上歷史,日據時代即座落於現址,早期恭奉文昌帝君,為大稻埕地區文人雅士聚集研讀漢學、吟詩、勸善之聚所。當時在現今永樂市場旁創辦「劍樓書塾」之趙一山秀才與其學生歐劍窗及杜仰山等漢學家,都曾在此留下足跡。日據時期日本淨土真宗大谷派,京都東本願寺,亦曾在此設立布教所,佈道傳教。大正十四年(乙丑年),前賢徐純青先生,由板橋新埔仔「接源堂」恭請 孚 佑帝君呂恩主來此設立鸞堂,扶鸞濟世,名為「警醒堂」至昭和十八年(癸未年)受當局正式認可,改稱「真聖堂」。
活動簡介 今年適逢 孚佑帝君呂恩主恭迎設堂百年特辦慶典活動, 為提倡全齡美術教育,發揚真聖堂宗教建築與朝陽茶葉公園之美並獎勵美術創作 ,展現宗教人文關懷與常民生活美學的多元面貌。
活動主題 展現真聖堂宗教建築與朝陽茶葉公園之美
參賽資格 參加對象:分1幼兒園組、2國小低年級組、3中年級組、4高年級組、5國中組、6高中以上與社會人士等6組。
活動時程 114 年 5 月 4 日(星期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4:00
報名方式 寫生用具:
1.畫紙(四開)由真聖堂提供,活動當天上午九點起,在真聖堂廟前領取,每人限領取一張。
2.請自備畫板,畫材不拘,粉蠟筆、水墨、彩色筆、水彩、素描等均可。
評審規範 比賽之作品由本堂聘請美術教育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作品。
評分標準 比賽之作品由本堂聘請美術教育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作品。
(請在此填寫關於此活動的評分標準等相關資訊,以下範例僅供參考,請自行調整,若不需要可自行刪除,若不需要可自行刪除)
評分項目 佔比 說明 主題契合度 40% 創作表現 35% 作品感染力 25%
活動獎勵 每組各選出以下獎項
金 牌 獎 / 1 名(各頒獎狀及約 新台幣3,000元 元獎品)
銀 牌 獎 / 2 名(各頒獎狀及約 新台幣2,000元 元獎品)
銅 牌 獎 / 3 名(各頒獎狀及約 新台幣1,000元 元獎品)
佳作/ 5 名(各頒獎狀及約 新台幣500元 元獎品)
注意事項 得 獎:得獎名單將於 5月 底公佈在本堂網站,並將以專函通知。
展 覽:金、銀、銅牌得獎作品將於6月期間於真聖堂美展展出並進行頒獎。
附 則:
1.為確保學童安全,國小(含)以下各組參加者,請由家長或老師帶領陪同參加。
2.如遇下雨,活動照常舉辦(如有異動,另行公佈)。
3.參賽作品均不退還,得獎作品由本宮收藏。
4.本活動得獎人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本宮使用該著作,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本堂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5.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6.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宮決議修改公佈之。
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金之權利。 每組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 (以最佳名次為主);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唯人氣獎與促進投稿獎不在此限。 得獎者與主辦單位聯繫及獎金領取等事宜,獎金以電匯方式匯入指定匯款帳戶,並應寄回簽收領據。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獎項價值在新臺幣 1,001 元以上未滿 20,000 元者免扣繳所得稅,但得獎者仍須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以申報所得;超過新臺幣 20,001 元以上者,得獎者除需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外,給獎單位並應先行扣繳 10% 所得稅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在新臺幣 1,000 元以上者,贈品價值總和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予中獎者,中獎者應配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承辦廠商作為申報依據;依稅法規定,凡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之稅金。 經主辦單位資格審查,未符活動辦法規定(規格、時間長度、妨礙善良風俗)之影片,無法進入初選且不得公開於活動網站。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所有參賽之作品,皆視為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單位行銷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相關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另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絕不會任意出售、 交換、或出租任何參賽者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主辦單位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除另公布者外,原則上保存十年。 參賽者之個資及著作權,主辦/承辦單位應有負責資安保密之管控。 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承辦單位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電腦或資訊設備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承辦單位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得獎後須於期限內填寫並回傳獎金領據,逾期將視同放棄獎金。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頒發得獎者獎項獎勵,得獎者應於承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獎座及獎狀。得獎者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承辦單位將事前聯繫是否出席,若未能出席者,於填妥受獎授權書後,可由代理人出席受獎,惟須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件,併同攜帶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受獎授權書,方可領取獎項。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比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業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參賽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請求刪除。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將以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方式代替刪除個人資料:本辦法或其他法令、契約所定之保存期限。 有理由足認刪除將影響本活動之執行。 其他不能刪除之正當理由。 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者擁有,惟得獎者需同意並簽署授權書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 DVD 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臺灣版 」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主辦方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 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播送及公開上映。 參賽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之原創作品,且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亦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情事,若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他人代勞等具體事實者,經評審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座、獎狀與獎金,若有民刑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負,並須承擔主辦方之一切損失。 本競賽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賽者或得獎者上傳或登錄之作品或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作品或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與得獎者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任何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而有所異動,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之,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內容權力。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大稻埕仙公廟真聖堂管理委員會
承辦單位:中國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大稻埕仙公廟真聖堂管理委員會
聯絡人:黃先生
聯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958-29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