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吳沙藝文季藝文競賽
開始報名日期: 2024年5月15日 00:00
截止日期: 2024年8月31日 23:59
籌辦組織:
比賽網址: https://bhuntr.com/tw/competitions/qbboqaxx6apfmaz8di
標籤:
國內
得獎名單
2024
報名方式
繪畫
競賽
攝影
藝術
參賽資格
活動時程
藝文
仁心愛物
藝文季
攝影與繪畫
書法類
決賽名單
公開頒獎日期
活動簡介
繁忙的生活中,我們有多久不曾停下來,關心身邊的一切,珍惜得來不易的曾經?今年度藝文季以「仁心愛物」為主題,邀請大家以仁慈的胸懷關懷萬物,用不同的角度觀察世界,以藝術創作那些在記憶、在旅途、在不起眼的角落裡,每個溫暖動人的瞬間。
活動主題
- 攝影與繪畫類:以仁心愛物精神為主題,範圍自新北市貢寮區至全宜蘭縣。
- 書法類:
- 初審:試題如附件一。
- 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題目由主/協辦單位當日現場公布。
參賽資格
- 凡對攝影、繪畫、書法有興趣者,均可依不同類型與組別報名參加。
- 繪畫類分為典藏油畫組 (大專院校及社會人士)和青創水彩組(國、高中職學生)。
- 書法類分為長青組(年滿 60 歲以上)、成年組(含大專院校)、青春組(國、高中職)、國小高年級組(小學 5、6 年級)與國小中低年級組(小學 4 年級以下),組別資格以 2024 年 8 月 1 日後學籍年級認定。
- 每類一人至多限參加一組,不得重複送件。
活動時程
- 收稿日期: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以郵戳為憑。
- 書法類決賽名單公布: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布於財團法人宜蘭吳沙文化基金會官網。
- 得獎名單公布:2024 年 10 月 23 日午間 12:00 公布於財團法人宜蘭吳沙文化基金會官網。
- 公開頒獎日期:暫定於 2024 年 11 月 16 日(六)公開頒獎,地點將另行公布。
報名方式
- 可由各地區學校統一收件或個別送件,作品請郵寄至郵政信箱:220 新北市政府郵局第 30-97 號 信箱,送件信封上需黏貼『2024 吳沙藝文季郵寄報名專用紙』
初審:(初審資料恕不退件,送件前請自行備檔留存)
- 攝影類與繪畫類:
- 作品完整全貌照(圖)片後浮貼送件表一。
- 檢附: a. 儲存「Word 格式之送件表」 b. 300dpi 解析度之 JPG 檔案格式,大小至少 8M 作品圖檔 c. 攝影類須附作品原始 RAW 檔 將以上三項燒製光碟片一片或提供雲端連結短網址供主辦單位下載。需於光碟上註明作者 及作品名稱並附送件表一、二之紙本資料。
- 書法類:以原件審查,請郵寄原件至『新北市政府郵局第 30-97 號信箱』。
決選:
- 繪畫類初審通過者,由本會以簡訊方式通知作者,並於限定時間內郵寄原件至『236 新北市土城 區自強街 16 號』參加決選,逾期視同放棄。(需註記:吳沙藝文季藝文競賽徵選小組收) 書法類初審通過者,由本會通知作者,採現場揮毫比賽方式。詳細規定請見決選通知說明。
作品規格
- 攝影類:
初審檢送資料:
- 參賽作品尺寸統一長邊 12 吋、短邊不限之彩色或黑白照片,張數限五張,拍攝時間需為 112 年 10 月後。
- 送件表及隨件檢附之光碟片或提供雲端連結短網址供主辦單位下載。
- 作品不得組合及連作,不得留白邊、裝裱、翻拍、電腦合成、AI 生成、人工加色、抄襲他人作品,如經發現,視同棄權不予評審。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3
- 作品若有侵害肖像權或違法空拍等情事,參賽者須自行負責,經由主辦單位查證後屬實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決選作品規格:
- 優選以上得獎人不得重複(含金、 銀、銅)。未得獎作品一律不退件。
-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在出版刊物、展覽發表,得獎人不得有異議。
- 繪畫類:
初審檢送資料:
- 典藏油畫組表現素材僅限油畫,青創水彩組素材不限, 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油彩、剪貼或綜合應用皆可。
- 送件表及隨件檢附之光碟片。
- 作品全貌 8×10 吋或 8×12 吋圖片一張。
決選作品規格:
- 典藏油畫組尺寸為 30 至 60 號。
- 青創水彩組尺寸為對開至全開。
- 書法類:
初審檢送資料:
- 一律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需落款,可鈐印,作品無須裱褙。
- 國小高年級組及國小中低年級組以四開(約寬 35 公分 ×長 70 公分左右)宣紙,青春組以上各組以對開(約寬 35 公分×長 135 公分左右)宣紙書寫。
決選作品規格:
- 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非比賽用 紙一律不予評選。
評分標準
- 攝影×繪畫類:
- 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及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公開評審,綜合評選。
- 書法類
- 初審:邀請相關領域之專家及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公開評審,擇優遴選作品進入決選。
- 決選:現場書寫,時間暫定於 2024 年 10 月 19 日(六),地點為宜蘭縣立礁溪國中。 聘請國內書法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審,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活動獎勵
攝影類不分組、繪畫類與書法類各組前三名及優選得獎者可獲贈獎金、獎座及典藏證書,優選得獎者可獲贈獎金、獎狀、典藏證書,佳作可獲贈獎狀乙紙(繪畫類凡進入複審未獲優選以上 參賽者,皆列為佳作),以上得獎者均可於藝文季聯展後獲得展覽畫冊,如參賽作品未達標準, 獎項得從缺。
- 攝影類:
-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整、獎座乙座及典藏證書
-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獎座乙座及典藏證書
-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獎座乙座及典藏證書
- 優選獎:五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獎狀乙紙及典藏證書
- 佳作獎:二十名,各得獎狀乙紙
- 繪畫類:
- 典藏油畫組:參加資格為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
-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100,000 元整、獎座乙座及典藏證書
-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50,000 元整、獎座乙座及典藏證書
-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30,000 元整、獎座乙座及典藏證書
- 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15,000 元整、獎狀乙紙及典藏證書
- 佳作獎:若干,各得獎狀乙紙
- 青創水彩組:
- 參加資格為國高中(職)學生,須為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高中職(職),且擁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20,000 元整、獎座乙座及典藏證書
-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10,000 元整、獎座乙座及典藏證書
-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獎座乙座及典藏證書
- 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獎狀乙紙及典藏證書
- 佳作獎:若干,各得獎狀乙紙
注意事項
- 攝影類參選張數限五張,其他類別每人則以一件為限。
- 優選獎以上之獎項每人限得一個獎項,得獎者不予重複。
- 若參賽作品數量不足或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等,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比賽或獎項得以從缺。
- 本活動頒獎典禮暫定於 2024 年 11 月 16 日,若無法親自領獎者,除特殊原因無法前來,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其缺不予遞補。
- 所有徵件作品(含書法決賽作品)之相關光碟及資料,概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備份。
- 各項獎金均依相關稅法規定扣繳,獎金扣除稅款後再以支票方式發放。
- 參選作品須為本人著作,限未曾於其他媒體、活動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違反著作權法規定或請他人捉刀,發現有該等情事者,取消其參賽權,並追回原發給之獎狀與獎金。
- 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及優選作品歸屬主辦單位所有,概不退還。其餘獎項如無法親臨領回畫作,請自行負擔寄送運費。
- 主辦單位享有得獎作品著作使用權,所有權將歸基金會所有,本會具發表、轉載(翻拍)、刪改、修編權,並可逕行使用於網路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 等,不另給酬。原製作人如有另行發表,應先知會本基金會。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 活動洽詢電話及電子信箱:(03)928-8812 吳小姐 e-mail:[email protected]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宜蘭吳沙文化基金會
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
協辦單位:臺灣攝影學會、中國書法學會宜蘭縣服務處、中華書道學會、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臺陽美術協會、宜蘭縣美術學會、中華民國油畫學會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宜蘭吳沙文化基金會
聯絡人:吳小姐
聯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3)928-8812